中共禹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禹州市 发布时间: 2021/01/07 09:08:57 访问次数:

根据许昌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许昌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市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 。11月3日,向我市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偏差”方面

(一)关于“统筹总揽有短板”的问题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以脱贫攻坚统揽禹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缺乏连续性。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2020年,市委理论中心组组织脱贫攻坚理论学习4次,市委常委会学习脱贫攻坚理论7次、市政府常务会学习脱贫攻坚理论5次;市委党校组织各级干部培训班10余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许昌市脱贫攻坚有关精神。二是抓紧编制禹州市“十四五”规划。把相关政策延续衔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扶贫产业无缝对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等列入规划重点,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目前禹州市“十四五”规划初稿已形成,正在征求意见建议阶段。

2.深度谋划不持续。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不够,与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联系不紧,特别是与正在进行的村两委换届试点工作衔接不够,持续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力度逐年减弱,2018年、2019年、2020年禹州市委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分别是16次、8次、5次。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等视察河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以被省委确立为换届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为顺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全市678个村(社区)已于11月11日前全部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三是科学统筹谋划。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向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集体经济发展等任务重的村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中,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线作为锻炼、培养和选拔干部的重要途径,凝聚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三农”工作的强大合力。

3.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职能部门缺乏主动融入脱贫攻坚的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致使惠及贫困群众的政策红利打了折扣。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行业职能部门筹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查找差距,深刻反思,进一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坚持“宣传帮扶日”制度。11月份以来,每周二“宣传帮扶日”活动分别以“补齐工作短板、全面完善提升”“加快补齐短板,提升脱贫质量”“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抓好落实”“持续补短板、全面求实效”等为主题,组织行业部门走访入户,切实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贫困群众。三是加强调研指导。市脱贫攻坚4个调研指导组每周安排至少三天时间,深入行政村对各行业部门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发现问题立即反馈行业部门,并督促其整改落实。组织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粘贴政策清单和收益清单,并对照清单,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逐项逐条排查,不漏一户一人。四是开展行业政策落实排查。11月份以来,重点行业部门成立业务督导组,紧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持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回头看”,逐村逐户排查政策落实及覆盖情况,做到政策落实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4.对总书记强调的“四个不摘”落实不严格,一些贫困群众脱贫后,帮扶责任人由县乡干部调整为村两委干部,帮扶力量减弱、措施停用。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提升业务素质。2020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扶贫业务培训班3期,培训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等5073人次,提升其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针对脱贫不稳定户,及时制定专项帮扶方案,在产业扶贫、公益岗位、综合保障等方面,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增收措施不停用,家庭收入不减少,帮扶力量不减弱;开展扶贫领域“四个不摘”专项整治行动,健全机关干部结对帮扶、签约医生健康帮扶、县级干部包村联乡、爱心企业联系到村的“双帮双联”帮扶体系,选派100支驻村工作队、439名党建指导员、3400余名机关干部开展入村入户帮扶工作,实现对617个行政村帮扶全覆盖,形成了“责任一体、力量汇聚、效能提升”的攻坚局面。三是精心安排部署。10月份以来,对当前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定期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村情户情、业务知识提问,督促其掌握扶贫政策,履行帮扶职责,精准开展帮扶。

5.对接协调不到位。有关部门和乡村两级责任不明晰,沟通不及时,各自为政。如,原计划2020年9月底投入使用的禹州市福利院建设项目,因多部门协调配合不够,至今仍未完工。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我市福利中心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10月底建成完工,11月7日搬迁入住。目前,该项目共设置床位132张,主要为城市三无老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特困群体提供优质的生活保障和福利服务。今后,一是建立完善部门和乡村权责分工制度。进一步明晰部门和乡镇、村(社区)权责分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持续强化工作合力。二是强化追究力度。对出现推诿扯皮、该配合不配合的情况,发现一起追究一起,情节严重的坚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6.残联与民政部门信息不共享,沟通不顺畅,部分已经办理残疾证的困难群众,没有及时享受到残疾补贴等政策。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目前,已形成扶贫助残行动指挥部牵总,残联、民政等部门每月定期信息共享的良性运转机制,进一步强化信息比对结果运用,每半个月由民政、残联等部门比对一次数据,根据各自职责,统筹做好通知催办、审核审批工作,由乡镇按照程序逐级办理,切实堵塞了工作漏洞,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精准发放。11月份,共为新增符合条件的118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为14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监督问责机制不健全。禹州市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严”的主基调没有一以贯之,脱贫攻坚问责追究机制明显缺失。禹州市纪委监委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意识不强,问责方式单一,监督执纪宽、松、软。2018年以来,禹州市脱贫攻坚领域虽然处理300余人,但绝大多数都是通报批评、约谈教育。巡察期间对发现的纪律作风方面典型问题也一律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处理。干部群众说“通报批评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没有起到应有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开展脱贫攻坚决胜冲刺专项监督检查。组成5个监督检查组,严格对照脱贫质量“九看图”,以暗访形式对有扶贫任务的村(社区)开展排查,着力纠治扶贫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轮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9条,印发通报7期,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7人。二是强化问责追究。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直查快办机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研判、优先处置,落实好台账式管理、包案督办、抽查复核等三项机制,确保案件查的清、查的细,处理处置准确到位。对查实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问责追究,既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以有力有效的问责保障脱贫高质量、成色足、效果好。三是深化党规党纪进基层活动。组成宣讲团进乡入村持续开展“党纪党规进基层”集中宣讲,不断提升党纪法规认知水平,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堤坝。截至目前,开展“漫说六项纪律”主题漫画展览700余场次;赠送《六项纪律漫画解读》书籍1900余册,廉政微电影展播1200余场次,镇村两级开展党规党纪宣讲活动70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的党员干部群众达35000余人次。

(二)关于“工作推动不平衡”的问题

8.不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较差,村内只有主干道,排前路和排水设施破烂不堪,未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群众意见大。

整改情况:该项持续整改中。一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11月12日,印发《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干干净净迎小康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全面彻底整治偏远村庄、背街小巷、房前屋后以及田边、路边、河塘沟渠等存在的卫生死角,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三是强化督导。组织11个督导组开展环境整治督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拟于明年在全市开展“道路革命”,由乡村两级组织群众开展排前路硬化;已完成全市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编制工作,待资金解决后即可组织实施。目前,正在与相关企业洽谈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

9.贫困户与“两类户”帮扶不平衡。在边缘户帮扶上,帮扶干部多为村组干部和党员,政策掌握不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如81岁高龄的方岗镇帖沟村边缘户文十一,夫妻2人至今仍住在村外田地边,日常生活用水需到500米之外去拉,生活状况差,没有享受到任何帮扶措施。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目前,安排专人帮助文十一接通了自来水管。文十一夫妻两人在女儿家居住,由4个女儿轮流赡养。下一步,一是提升业务素质。利用每周二“宣传帮扶日”,22个乡镇统筹组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等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传达上级脱贫攻坚有关精神,学习脱贫攻坚理论知识,提升各类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强化“两类户”帮扶。11月中旬以来,各行政村脱贫责任组统筹组织帮扶干部入村到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两类户”的帮扶措施查漏补缺,应享受的帮扶政策精准落实,做到政策落实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10.日常推进与督导考评不平衡。脱贫攻坚存在时紧时松现象,没有做到抓在平常、严在日常。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坚持月通报制度。依据《禹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排名通报实施办法》,对乡镇和重点行业部门各项指标进度情况进行月排名通报,推进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二是建立年度考评制度。由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通过听取汇报、入户调查、干部访谈等形式,对各乡镇和重点行业部门年度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三是加强调研指导。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开展日常督导。10月份,重点对许昌市委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督促;11月份,市纪委监委开展脱贫攻坚作风暨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检查活动,共印发7期专报,市脱贫攻坚调研指导组对通报中涉及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复核;围绕2020年度省脱贫攻坚交叉考核重点和2020年5月份以来的16个信访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核查,督促基层干部工作落实、作风转变。

11.对“四类户”房屋鉴定工作标准不一、标示悬挂混乱。在2020年6月之前,禹州市住建局只是简单地委托乡、村自行排查鉴定,直到省、市扶贫督查调研提出批评后,才予集中规范整治,重新入村鉴定。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市纪委监委已对市住建局局长李建军进行了约谈。一是开展集中培训。就《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统一全市的房屋鉴定标准,截至目前,共组织2次培训,培训合格的471名农村建筑工匠全部分布在危房鉴定查排一线,做到全覆盖。二是开展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对鉴定的疑似C、D级危房,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最终房屋级别。三是开展危房排查。对全市4类户住房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鉴定,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开展排查活动8次,排查出疑似危房806户,出具鉴定报告806份(B级143份,C级339份,D级324份),其中鉴定为C、D级危房共663户,改造工作已全部完工,资金拨付到位。

(三)关于“贯通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12.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效缺乏长效机制,基础建设欠账较多。361个行政村户厕改革尚未启动,公共服务水平、生态环境改善等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该项持续整改中。禹州市农村户厕改造工作,从2018年启动以来,按照许昌市下达的农村户厕改造整村推进目标任务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整村推进144个村,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69万户,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目前,市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继续把推进户厕改造、强化长效管护作为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通过调研分析存在问题,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对于需要改造的农村户厕,做到成熟一批改造一批,预计每年可推进75个村,全市361个未启动的村2025年前全部完成。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健全完善五项推进机制:一是宣传引导机制。通过召开会议、电视飞播、宣传材料、微信网络等方式,宣传改厕益处和优惠政策,激发广大干群工作积极性。二是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完善市乡村三级领导体系,夯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确保有效落实。三是资金保障机制。争取整合财政奖补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社会闲散资金,保障农村户厕改造资金投入。四是监查督导机制。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既保障推进进度,又保障保证工程质量,把好事办好。五是后期运行维护机制。以农户自主管理为主体,以社会化服务为补充、以市乡村三级监督指导为保障,切实做好农村户厕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改厕工作常态长效。

13.475所村级卫生室产权问题至今未解决。

整改情况:该项持续整改中。一是纳入规划。将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化工作列入禹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规划,加强统筹谋划,明确到2021年底公有化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40%以上,到2022年底公有化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实行一村一策。各行政村因地制宜,根据村级卫生室的不同性质,通过新建、改扩建、调剂、回购等方式进行实施。三是全面摸底排查。组织26个调查组对全市653个行政村卫生室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摸清底数,并通过新建、改扩建、调剂、回购等方式,逐村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推动村卫生室公有产权工程。目前,共排查出公有产权卫生室114所、公私合建卫生室92所、私有产权卫生室447所。

14.扶贫产业发展转型慢,多数行政村没有产业支撑,发展模式单一,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该项持续整改中。一是推进融合发展。围绕中药材、钧陶瓷、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农事体验、休闲观光、高效种植、金牌农家乐、乡村旅游等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新兴业态,打造豫征农业、盛田农业、泓硕农业、鸿翠湾农业等三产融合园区。二是培育主导产业。2020年全市种植优质小麦15万亩、精品水果3万亩、优质蔬菜1万亩、大豆5万亩、红薯15万亩,培育发展苌庄镇杨圪瘩村、花石镇河东张庄村、磨街乡常门村、磨街乡刘门村等多个特色产业村。三是加强跟踪服务。围绕“增品种、保品质、创品牌、提效益”目标,加强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跟踪指导服务。全市许昌市以上龙头企业23家,省级产业集群3个,许昌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15家,县级以上家庭农场54家,全市流转土地面积38万亩,占比达到40%,80%以上流向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四是开展分类指导。引导发展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资产盘活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联合发展型等新型集体经济。目前涧头河村、连庄村、大木厂村、河东张庄村等村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产业特色初步显现。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以上。到2021年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以上,到2022年年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以上。

15.禹州市24家带贫企业仅有5家与“三农”有关,其他19家为工业生产企业,甚至为学校或者医院,与贫困户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结,不能为贫困人口提供稳定的就业增收渠道。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对24家“企贷带贫”带贫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接机制已制定转化方案,对能够与贫困户建立务工、土地流转、订单生产的带贫企业转为金融扶贫“精准企业贷”,不能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的带贫企业全部退出。截至目前,24家“企贷带贫”企业带贫协议已全部到期,金融扶贫收益金已足额发放,带贫企业“企贷带贫”贷款已全部归还,并退出“企贷带贫”带贫企业序列。

二、关于“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工作作风转变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

16.服务群众、破解难题能力不强。对长期困扰的特困户供养、重残户托养等老大难问题久拖不决,缺乏责任担当,招数不多,攻坚能力不强。重残托养中心一直没有单独建设,“四院一中心”发挥作用不够。禹州市乡镇敬老院虽设置床位3569张,但入住率只有53.4%,重残托养床位235张,入住率仅有28.1%,13个乡镇重残托养中心虽有人员入住,但长期以来没有配备专门护理人员。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强化便民服务。根据“群众自愿、就地就近”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方便群众看望,依托乡镇敬老院建设重残托养中心,合理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重残人员入住本乡镇敬老院实施集中托养,符合禹州工作实际。对乡镇敬老院实施残疾人通道等无障碍设施改造,配备护理床、轮椅、紧急呼叫等基本生活辅助器具,完善基础设施。截至目前,依托敬老院建成了22个乡镇重残集中托养中心,共设置床位235张,入住重残人员151人(其中,特困对象91人,非特困对象60人)。二是建立兜底保障动态联动管理机制。民政、残联、卫生、扶贫等部门加强信息数据比对、共享,强化特殊贫困群体管理,及时将新增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入住的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实现申请、审批、入住“一条龙”服务。目前,入住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152人,入住健康扶贫集中托养中心54人次。三是加强制度化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四院一中心”(乡镇敬老院、乡镇卫生院、福利院、精神病院、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安全防范、定期体检、应急处置、人员培训等一系列管理运营制度,强化制度保障,规范运行方式,促进其管理到位、服务到位、运营高效。目前,“四院一中心”已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提升服务质量。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22个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集中托养中心分别成立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救治团队,统一配齐相应设施设备,开通绿色通道,开展康复护理,畅通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医疗服务,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截至目前,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集中托养中心转诊市人民医院大病兜底保障对象8人次。同时,对全市240名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全面业务培训,提升护理人员能力。目前,已举办3期培训班。

(二)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7.重“数量”不重“质量”。一些帮扶单位对脱贫攻坚责任扛得不牢,派遣帮扶干部应付差事,没有全力以赴、尽锐出战。如禹州市卫健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派的第一书记一人双岗,两地同时任职,工作顾此失彼,难以聚焦。禹州市联通公司则把临时招聘人员作为帮扶干部。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目前,顺店镇庄头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组长已调整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计划部主任秦某某,新任责任组组长已到岗到位,原组长郭某专职任鸠山镇下泉村驻村第一书记。市卫健委已派出医政股副股长郭某某,于10月17日到方山镇程庄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原第一书记王某专职任逯坡村驻村第一书记。经调查,市联通公司派出的13名帮扶干部均为正式人员且大多数为中层以上干部,今后将持续对市联通公司的帮扶干部进行监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监督管理不到位,扶贫资金项目运作不规范”方面

(一)关于“推进落实质效差”的问题

18.扶贫投资效益低。2018年禹州市投入财政专项资金3330万元,用于扶持50个贫困村、5个重点村集体经济发展,除磨街乡刘门村将扶持资金用于兴建柿子醋窖藏库外,其他村均简单地投资企业收取利息,没有有效地促进贫困户产业就业、稳定增收,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长效脱贫。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压实责任。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制度,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推选符合“四好四强”标准、对发展集体经济有思路有执行力的候选人,层层传达责任和压力。二是加强指导。成立由组织部门牵头,扶贫、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督导组,对22个乡镇进行实地督导,加强对乡村两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强化对扶贫项目和扶贫产业的审核把关。三是创新模式。大力推广乡村旅游型、资源开发型、优势产业型、资产盘活型、筑巢引凤型、服务创收型、股金收益型和基金扶持型等8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结合优势资源对50个贫困、5个重点村的集体经济进行优化提升,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效益。

(二)关于“资金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19.扶贫资金使用不科学。禹州盛博园林公司、宜鑫建材公司、天源生物科技公司三家企业资产负债率分别96%、89%、95%(2018年3月底),长期亏损,却作为“企贷带贫”的主体安排使用扶贫资金,收益金难以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存在债务风险,脱贫资金效益难以发挥。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目前,宜鑫建材、天源生物、盛博园林已归还金融扶贫“企贷带贫”贷款,退出了“企贷带贫”带贫企业序列。同时,对24家带贫企业逐一进行了贷后跟踪服务,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使用、付息情况等,全面掌握金融扶贫帮扶企业情况,及时防控风险。

20.资金拨付审核不严格。2017年—2018年磨街乡马垌村、刘门村3名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却享受“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3000元。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2018年7月19日,非建档立卡享受“雨露计划”助学救助3人所享受的“雨露计划”资金3000元已全部追回,并缴至禹州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21.2018年禹州市职业中专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8期,申请培训资金31万元,实际产生费用只有23.6万元,多付的7.4万元扶贫部门未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2019年10月10日,涉及的7.4018万元资金已结算至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禹州市职业中专申请财政拨付培训资金31万元,在郭连镇郭西村等地开展了8期农用技术培训,培训学员484人,培训各项费用21.4062万元;后期组织专家深入到各乡镇接受培训学员家中回访,各项费用1.832万元;职业中专教师侯凤岐等3人陪同专家下乡开展培训,按照市财政补助标准共计发放下乡补助0.36万元;结余7.4018万元,职业中专于2019年6月15日申请退回国库,该资金于2019年10月10日结算至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各类项目资金申请、使用和退回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序。

(三)关于“产业带贫能力弱”的问题

22.带动就业能力差。产业扶贫多数依靠土地承包、投资入股“坐等”收益,发展前景好、生命力强、能有效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的项目少。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通过规模经营、项目扶持、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措施,持续增强产业扶贫经营主本带动就业能力。目前,全市共成功培育23个许昌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家省级产业化集群、23家许昌市级以上示范社、22家县级以上示范农场。依托各级各类示范经营主体,全市成功发展106家涉农带贫经营主体,通过发展产业、金融扶持、吸纳就业、订单农业等途径,共带动贫困户2609户、6942人。全市共有2家企业被许昌市认定为许昌市扶贫龙头企业,有2个产业脱贫村、20个带贫主体作为典型被收入《许昌市农业产业扶贫范例汇编》。

23.惠及104个行政村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仅投入到2家企业,不能广泛带动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经核实,根据许昌市脱贫攻坚安排部署,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产业发展不低于50%的工作要求,以及省级脱贫攻坚考核指标要求(当年资金支付率达到92%以上、产业扶贫类项目年收益率不能低于4%等),为保证资金安全及保底收益,根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97号)文件中“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实现形式。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有条件的村,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豫财农改〔2016〕13号)中“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利用财政扶持资金、村级集体资金以及村民自愿投入的资金,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委托银行或国有公司,在确保基金本金安全和最低固定收益的前提下,对基金进行管理运营,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保值增值”等有关规定,2019年禹州市选择了2家有相应关联企业作为担保的大型企业禹州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担保)、禹州市盛博园林有限公司(由北大公学禹州国际学校担保)管理运营产业扶贫扶持资金,保证村级年10%的保底收益。下一步,禹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收益金及时到位以及扶持资金的安全。同时,督促相关乡镇立足实际,积极谋划、培植、发展产业项目,待项目成熟后,可将投资企业的资金收回,用于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有效促进贫困户产业就业、稳定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4.产业抗风险能力差。一些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培育不充分,发展链条短,市场前景不好。如,福瑞养殖公司因市场竞争激烈,效益下降。森茂种植专业合作社因生产规模小,不能获得政策资金支持,谋划已久的迷迭香项目一直无法实施。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组织技术人员福瑞养殖公司进行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免费发放消毒药品,提高该场的抵抗养殖风险的能力,增加其养殖效益;利用生猪大县奖励资金,对该场进行补助,鼓励其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示范带动贫困户的能力;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资金,对该场购买粪污处理和运输设备进行补助,鼓励其延长产业链条,增加养殖效益。下一步,一是培育家庭农场。深入基层调研,鼓励创办家庭农场,不定期开展家庭农场技术、经营经验交流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森茂种植专业合作社强化开展合作社规范运行、示范创建的业务指导,督促并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其管理规范,逐步达到政策资金的扶持条件,使其尽快争取项目扶持。目前,全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许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家;许昌市级农民合作社15家;县级以上家庭农场54家,正在开展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录入工作,已录入1620家,完成录入任务120%,在许昌市排名第一名。二是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禹州市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意见》,按照“九有”标准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农民合作社发展示范典型,着重从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扶持,择优加强帮助支持,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2020年新培育2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是培育农业企业。开展科学指导精准服务,鼓励企业申报贷款融资项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资金难题。开展冷链龙头企业调查,谋划争取冷链项目,拉长企业链条,并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大型展会,促进产销对接。2020年已有2家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

四、关于“政治担当不够强,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扎实”方面

25.巡察发现,2017年许昌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36项问题,仍有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挂名扶贫走读扶贫问题、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等3项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监督检查精准化。组成5个监督检查组,紧盯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及“懒散拖”现象,抓牢缺岗离岗、履职不力两个切入口,从严查处严查快办。截至目前,共发现并纠正问题72个;印发督导专项通报1期,通报问题两大类30个,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函6份,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执纪问责刚性化。坚持“严”的主基调,对问题线索做到每个都不放过、每个都严肃核查。2020年,共办理问题线索30条,党纪政务处分31人,组织处理3人,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三是以案教育常态化。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扶贫民生领域以案促改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扶贫民生领域以案促改工作事项。选取扶贫民生领域、“三资”管理等方面典型案例,编发《以案促改民生领域“三资”管理警示篇》,运用鸠山镇赵占营案和苌庄镇范明钦案,在全市开展以案促改。2020年全市累计开展警示教育240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5万余人次。四是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督问责。深化行业监督,督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用电子化交易平台开展项目26个,交易金额13367.81万元,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优质、高效。对26个项目与省在线监管平台无缝对接,实施在线监管,实现100%项目在线监管,确保交易项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6.国家和省、市脱贫攻坚成效考评、调研督导反馈问题仍有7个乡镇的14项问题没有整改。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一是落实整改责任。对许昌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4项问题,已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下发到涉及的7个乡镇整改落实。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其他乡镇对照排查,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具体问题402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强化调研指导。市脱贫攻坚调研指导组针对许昌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自10月23日起开展了为期两周的专项复核工作,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27.整改责任未夯实,敷衍整改。态度不认真,工作不细致,整改方案照抄照搬,上下一样粗、左右一般齐,台账、资料、会议记录等一些重要内容整改事项缺页、缺项。如褚河镇巴庄村问题整改台账大多事项没有限定整改时限,对照检查有空项,办理结果笼统;范坡镇郭庄村问题整改没有具体举措,全面排查也没有到户到人。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针对褚河镇巴庄村、范坡村郭庄村问题整改台账存在问题,褚河镇、范坡镇扶贫办分别安排专人对2个行政村的问题整改进行梳理、完善、规范,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人员和整改时限等,目前已整改到位。一是强化业务指导。11月中旬以来,市脱贫攻坚4个调研指导组分区域对各乡镇和重点村进行业务指导,对问题整改资料逐个检查,督促乡镇和重点村规范建立各类台账。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市脱贫攻坚调研指导组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开展日常督导。10月份,重点对许昌市委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督促;11月份,市纪委监委开展了脱贫攻坚作风暨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检查活动,共印发7期专报,市调研指导组对通报中涉及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复核;围绕问题整改情况和2020年5月份以来的16个信访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核查,督促基层干部工作落实、作风转变。

28.整改措施不扎实,“台账”整改。整改搞文字游戏,缺乏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步骤,就事论事,没有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台账显示已清零,但问题依然存在。如苌庄镇毛栗沟村对省考反馈问题对照整改台账的整改措施均为“不存在”,朱阁镇大墙王村、郑湾村对照整改台账均以“我村不存在此问题”、“已整改”等作为结果应付了事。

整改情况:该项已办结。针对苌庄镇毛栗沟村存在的问题,苌庄镇党委责令该村支部书记张某某作了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切实履行村级脱贫攻坚直接责任,抓实抓细脱贫攻坚工作;针对郑湾村、大墙王社区存在的问题,朱阁镇纪委对郑湾村党支部书记朱某某、大墙王社区党支部书记陈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一是规范问题整改台账。11月中旬以来,县乡村三级对照2017年以来省级以上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台账,认真梳理、补充完善整改台账内容,做到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报告文字表述规范、准确、统一。二是加大整改力度。苌庄镇毛栗沟村和朱阁镇大墙王村、郑湾村脱贫责任组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确保问题真排查、真整改。11月下旬,市脱贫攻坚调研指导组到苌庄镇毛栗沟村、朱阁镇大墙王村、郑湾村进行督促指导。经排查,毛栗沟村新排查出问题4条,郑湾村新排查出问题3条,大墙王社区新排查出问题4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立完善了排查整改台账。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印发《禹州市关于许昌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五查五确保”集中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排查,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问题40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279000;邮政信箱: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市委办公室913房间;电子邮箱:yzswbzhk@126.com。

 

                                                                                                                           中共禹州市委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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