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开展“巡后评估” 强化对巡察工作的“再监督”
来源: 建安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9/17 09:25:23 访问次数:

“以前只知道巡察组是来监督我们工作的,没想到现在有机会给他们提意见。”9月15日,建安区委第二轮巡察结束后,该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小刘收到了一份《区委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评估表》,请他对此次巡察工作进行打分、提出意见。这是该区在加强巡察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方面进行的探索。 

为强化巡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今年来,建安区委巡察办探索建立“巡后评估”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将对巡察组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巡察“巡出成效,巡出声威”。

“巡后评估”以填写评估表的形式进行,由巡察干部分单位发放收回,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巡察干部“十不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等方面的情况。评估结果实行百分制,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作为评选优秀巡察组、优化巡察队伍、改进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估得分较低、履职不到位的巡察组和巡察干部,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追责,并积极吸纳“巡后评估”过程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坚决防止“灯下黑”。截至目前,该区已组织开展2轮巡察后评估工作,共有17个区直单位和80个村(社区)参加,收回有效评估表651份,未发现巡察干部存在违反作风纪律问题。

“区级巡察容易遇到熟人多、干扰大、突破难等困难和问题,开展巡察后评估,目的是发现巡察干部可能存在的作风纪律、工作方式等问题,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建安区委巡察办主任张富全表示。(李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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