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0日至6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许昌市进行了巡视。6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许昌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整改
许昌市委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制定措施、坚决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是高度重视,坚决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6月29日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整改工作。7月1日,召开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7月26日,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在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的同时,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7月3日、7月31日、8月30日,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就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7月3日、8月4日和8月30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进行安排。
二是加强领导,明责整改。市委成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制定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层层落实责任,构建了全方位、全覆盖的整改责任体系。
三是完善机制,高效整改。建立健全了例会推进、信息报送、督促检查、通报问责等四项工作机制,坚持周安排、半月汇报、月小结、重大事项随时研究,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月12日,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对整改工作方案进行研究,对集中整改进行具体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五次召开调度会,根据阶段性整改任务,谋划和推动整改工作。同时,及时动态反映各地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累计编发巡视整改简报19期。
四是强化督导,限时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询问、审阅方案、发函催办等形式,加大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8月10日至16日,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5个督导组,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问卷测试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督导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工作逐级延伸。
二、从严从实,全面抓好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政治敏锐性不足,对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重视不够,结合实际跟进落实不及时”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将着力打好“四张牌”列入全市60个重大专项之首重点推进实施,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一是着力打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牌。印发实施《许昌市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许昌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围绕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金融、冷链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生养老、高效种养、烟草等11个产业领域,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许昌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组,下设11个产业专班,由市四大班子相关领导牵头,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具体负责,制订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实施重点攻坚。1-7月,135个省级重大工业结构升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95.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8.9%;装备制造业增长21.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12.4个百分点,对规模以上工业的贡献率达到54.1%,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首次突破1/4。把发展服务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1242”服务业发展计划,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强市建设,着力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2%,高于全省1.2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2.7%,1-7月,服务业投资增长42.3%,服务业12个行业中8个行业投资增速超过30%。二是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召开高规格的科技创新大会,实施许昌英才计划,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人力资源强市,全面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全市新增8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中科院先进技术项目落地转化,北邮5G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实验室落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成功创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2017年,全市科技支出预算安排33977万元,比上半年决算增加5634万元,增长19.9%,特别是市直科技支出预算安排1271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70%。修订完善了《许昌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办法(2017年修订)》,将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等5项科技创新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在7月份开展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中开展实施,调动了各级加大科技投入的积极性。1-7月,全市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增长49.9%。全市首批认定16个创新创业人才和59名高层次人才;市财政拿出4953万元重奖科技功臣和科技英才,其中给予科技创新功臣奖励1654万元,给予“许昌英才计划”首批创新创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奖金和项目扶持资金3299万元。三是打好基础能力建设牌。着力实施现代综合交通系统、现代能源支撑系统、生态文明体系和完善提升科学发展载体4个专项,G107许昌境改建工程、G311改建工程等干线公路全面开工,郑万高铁、郑合高铁、三洋铁路许昌东至灵井段等铁路项目进入施工高峰,机许市郊铁路、许信高速许昌段、焦作至平顶山高速许昌段、郑万郑合4个高铁站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四是打好新型城镇化牌。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户籍城镇化率为重点,着力实施郑许融合发展、农业人口市民化、“五城联创”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持续提升城镇化质量,力争在郑州大都市区建设中走在前列。目前,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全国第2个、全省首个通过国家水利部验收,海绵城市项目作为全省唯一项目被国家发改委评审确定为全国44个重点PPP项目。
(2)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到位。前期工作存在基础工作不扎实、政策落实有偏差、扶贫措施不精准等问题。有的乡镇汇总的村报扶贫数据与上报数据不一致;有的村确定贫困户无会议记录和公示资料,村委会主任说不准有多少贫困户”的问题。全省2016年度脱贫工作考核后,市委清醒认识脱贫攻坚面临的严峻形势,痛定思痛,深刻反思,集中精力,背水一战,以过硬的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仗。一是抓责任落实。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行业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高规格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覆盖县、乡、村、户、人的5级帮扶体系,组建1164支驻村工作队,成立2107个村级脱贫责任组,派出2.93万名干部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二是抓精准识贫。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精准普查和识别,全市共普查91.39万户,入户率达到100%,信息采集6.17万户、18.66万人。全市75个乡(镇)的乡档、2107个行政村的村档、6.17万户的户档全部填齐归档。经精准识别,全市共有贫困户2.46万户,贫困人口6.45万人。三是抓行业扶贫。住建部门确定建档立卡危改户3794户,已完工3262户。教育部门针对贫困学生共落实资助资金883.74万元,受益学生13287人次。卫计部门开展贫困家庭医生签约,签约6.94万人;为贫困人口免费配送药品1.14万人次,免除医药费用95.8万元。残联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集中办理残疾证1.15万份,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万人,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万人,发放辅助器材3310件。四是抓稳定脱贫。今年以来,全市投入扶贫资金4.48亿元,同比增加2.4亿元;市、县两级安排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基金7000万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小额信贷、产业扶贫等。全市发展特色种植的贫困村66个,生态养殖贫困村38个,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村21个,带动就业8600多人。全面启动“贫困户增收计划”,实施培训就业、产业发展、金融扶贫、资产收益等六大增收工程,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一条稳定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
(3)针对“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郑许融合发展、建设组合型大都市地区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把郑许融合发展作为今后5年许昌发展的主战略,抢抓各项政策机遇,按照“依托郑州、对接空港、发挥优势、错位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与郑州之间的功能对接、交通对接、产业对接、生态对接和平台对接,确保到2020年与郑州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与郑州一体化发展全面实现,努力在融入郑州大都市区中走在前列。一是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认真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省率先开展推进郑许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委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编制《郑许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报告》,提出了推进郑许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战略定位、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列出推动郑许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清单,目前规划已经过省专家评审。二是细化编制总体规划。编制《许港产业带发展规划》和《许港产业带总体规划》,配合省发改委开展《郑州大都市区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有利于郑许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三是加快郑许融合项目建设。曹魏古城、城市现代中轴等功能对接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郑万铁路、郑合铁路等交通对接项目进入施工高峰,许港快速通道、许鄢快速通道项目即将建成投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中德产业园、智能电网产业园等产业对接项目同步实施;依托鄢陵县良好的生态优势和丰富的养老资源,申报建设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着力打造郑州大都市区的靓丽“南花园”。四是加强协调推进。邀请省直相关部门和郑州市政府、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召开《郑许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共同谋划确定郑许融合发展实施路径,形成郑许融合发展广泛共识和推进合力。五是加快机许市郊铁路建设。将机许市郊铁路作为推动郑许融合发展的突破口强力推进,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机场至许昌市郊铁路开工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细化时间节点,确保机场至许昌市郊铁路今年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可研报告已经专家评审,10个可研前置专题报告已编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2.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4)针对“以‘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够。在谋划转型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建设法治社会等方面,还缺乏有效举措,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解决好”的问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动员全市上下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主动研究新情况、破解新难题,强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利用专家辅导报告会、党校主题班、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研讨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二是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转型发展“1+3+11”政策体系,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冷链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市工业持续向中高端迈进,装备制造业保持22%以上高速增长;服务业发展态势强劲,增长速度持续高于生产总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2%以上;种养业“四优四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共享发展理念,抓好省定和市定民生实事。今年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135.6亿元,增长19.2%,占财政支出的73.1%。四是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搞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平安许昌建设,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方位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今年以来,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实现零事故、零伤亡,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控制和指标运行良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182.3亿元、增长9.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2%,3项指标增速均居全省第1位;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第15次报告》中,许昌综合经济竞争力在全国294个城市中排名前移4位,位居全国第66位、居河南省第2位,许昌市主要经济指标的匹配性、经济运行的稳定性、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持续增强;在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布的《河南省城市居民获得感调查分析》、《河南省宜居城市调查分析》中,许昌市居民获得感、信心感、社会治安指数均位居全省第一,城市宜居度位居全省第三。
(5)针对“对老城区改造重视不够”的问题。抓住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机遇,加快完善各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规划,改善老城区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一是大力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全市2017年共谋划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580个,计划年度总投资792亿元,已到位资金689.44亿元,已开工项目441个,开工率达76.03%,完成投资498亿元,占年度总投资的62.88%。其中,中心城区共谋划实施项目220个,目前15个项目已完工,163个项目在建,42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完成投资260.1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73.7%。二是加快老城区升级改造。大力推进曹魏古城开发建设,突出抓好仿古中轴、四城门、魏源广场等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实现“一年出形象”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大对老城区道路建设投入,计划投资16.7亿元,改扩建城市道路20条,其中北部围绕郑许融合发展,实施劳动路贯通工程、灞陵路北延工程,形成连接建安区、长葛市的通道;西部加快实施陈庄街、五一路、朝阳路等项目工程;东部加快宏腾路、清苑路、永兴路等项目建设,环通产业集聚区路网,实现与城市中轴有效贯通;南部围绕三国文化产业园片区建设,加快双河路、宝源路等道路建设。加快老城区停车场建设,计划沿护城河周边地段建设10处停车场,增加停车位20125个,目前正在规划建设中。加快建设绿地游园,计划在社区和道路两侧新增游园绿地51个,总面积40359㎡,绿化面积31314㎡,北护城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基本完成。三是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截至8月底,全市列入省棚改计划的项目已开工32897套,占目标任务的104%,货币化安置率95%。全市棚改融资已批复170亿元、已到位124亿元;已基本建成32273套,占目标任务的161.37%。四是积极开展“五城联创”。目前,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已成功创建,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全面展开,计划2017年底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已接受住建部专家评审,有望年底前通过验收;国家智慧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城市软硬件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6)针对“2016年PM10浓度没有完成省定防治目标”的问题。围绕“三治标三治本”任务,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一是推进城市供热供暖工程。已新增供热管网6.69公里、新改建热力站10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工程3.03万户,提前完成全年建设任务;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二是开展燃煤散烧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建成5个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中心及61个配送网点,拆改燃煤散烧设施设备2581个,取缔“散乱污”企业4232家。三是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市304个在建工地全部落实开复工验收制度,落实网格员179名、管理员274名、监督员122名;200家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291台渣土运输车实施了自动化密闭改造和GPS定位装置安装,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对公共设施、绿化隔离带以及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四是开展臭氧污染治理。省定88家和市定86家VOCs排放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所有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全部落实了错时生产措施。五是加快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全市13个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站已全部与省环境监测中心联网运行,市区55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已全部建成并与市监控平台联网运行,超额完成了省定40个站点建设任务。今年8月份,全市优良天数、PM10平均浓度、PM2.5平均浓度分别位居全省第1位、第5位、第6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7)针对“医疗资源短缺”的问题。将补齐医疗资源短板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是推进市中心医院创建三甲医院。目前,市中心医院申报三甲医院已通过省有关部门验收,正待国家审批,预计年内获批。二是扩充优质医疗资源。重点推进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等11个重点卫生项目建设,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了重点项目年度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在去年基础上,今年中心城区再新建2个、改造提升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后达到19个,着力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四是积极开展医院等级创建活动。支持市人民医院争创三甲综合医院,市中医院争创三甲中医院,许昌市立医院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设三级妇幼保健医院,郭医颈肩腰腿痛医院建设三级中医院。
(8)针对“基础教育供给不足”的问题。市委清醒认识到基础教育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地位以及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不足、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从长远和实际出发,谋划实施了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市。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制定了《许昌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2017-2019年)》,成立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高规格指挥部,确保到2019年年底,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不低于200所(其中,中心城区30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不低于100所(其中,中心城区50所),重点打造10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含3所市属公办高中),创建50所精品学校,补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优等基础教育短板,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截至8月底,2017年全市150个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142个,其中,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15个,已开工10个,竣工3个,投入使用2个;幼儿园建设项目20个,已开工19个,竣工19个,投用16个,新增163个教学班,4900个学位。8月18日,召开全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项目观摩点评会,对9个县(市、区)的20个观摩点、26个项目学校进行了集中观摩和打分排名,进一步营造了全市上下抓教育的良好氛围。三是实施资源整合。将原十中改建成文化街小学七一路校区,新增18个教学班,810个学位。市区初中四个教育集团挖潜扩容,今年新增6个教学班,360个学位。四是优化教师队伍。截至8月底,中心城区学校已公开招聘480名教师,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28名。同时,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了“编随人走、岗随编走”的教师动态管理及交流机制。
(9)针对“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工程领域未批先建、违法施工”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办事,从根本上、制度上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是坚持关口前移、事前防范,重心下移、过程监管,强化规划项目批后监管,力争将违法违规行为消化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批先建、违法施工的项目实施重罚,限期改正。二是依法审查和颁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加大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和处罚信息曝光,建立健全诚信机制;进一步完善许可制度,优化审批程序,规范运行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三是对市直管项目未批先建和违规施工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和整改,市级49个项目建设单位和12个监管部门完成了自查自纠,正在对2014—2016年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排查。四是坚持每周召开重点项目建设例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手续办理、资金筹措、拆迁清表等问题。针对新开工项目前置条件不完备或资料不齐的问题,实行“联审联批、模拟审批”制度,由各审批部门为项目单位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确保新开工项目不出现违规。
(10)针对“凝聚各方合力有薄弱环节,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履行职责,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作用上存在短板”的问题。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在凝聚各方合力上下功夫,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制度。研究制定《中共许昌市委关于市县党委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党组的领导,支持他们依法依章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二是定期听取汇报。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2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人民法院党组、人民检察院党组、人民团体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凝聚强大合力。三是鼓励发挥作用。研究制定《中共许昌市委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群团部门改革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11)针对“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一些领导干部对全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政治生态状况过于乐观”的问题。市委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回避、不懈怠,认真反思,深刻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认真分析形势,保持清醒忧患。7月26日,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深入分析许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全市各级干部保持清醒头脑和忧患意识,认真思考许昌经济社会发展好的态势如何巩固持续、市县在全省的位次如何保持和前移、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建设如何争先进位、本届党委政府要给人民群众交出一份什么样的答卷等四个问题,动员全市上下始终保持持续求进的良好状态,扎实做好下半年工作,真正实现“拉高标杆、持续求进、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围绕转型攻坚发展,谋划建立转型发展攻坚重大项目库,以转型统筹项目、以项目支撑转型;围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统筹推进百城提质攻坚、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城镇化进程进入快车道;围绕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持续推进补短板行动计划,在落实省定重点民生实事基础上同步实施市定民生实事,中央公园提前建成,中心医院新院区、职教园区等社会事业项目加快推进;围绕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以铁的手腕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上半年大气污染治理“三治标三治本”任务超额完成;为使农村环境“净起来”,在全市集中开展以治理农村垃圾为重点的乡村清洁行动。三是坚持拉高标杆,学习先进经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浙江省杭州市、金华市,学习先进经验,拉高标杆,做强产业,两手发力,加快发展。强化党员干部形势教育,特别是国情党情、省情市情的教育培训,组织党校主体班学员到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等开展市情考察,以“十三五”规划解读、服务业发展、精准扶贫脱贫等为主题,邀请市级领导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授课;走出去举办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推进郑许融合等专题培训班,培训党员干部200余人。
3.关于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12)针对“贯彻执行党规党纪抓得不紧,部分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的第一遵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在市纪委监察局“清风莲城”网站开设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专栏,刊发党规党纪解读及廉政教育文章,开发启用“清风莲城”微信公众号测试系统,对全市在职党员干部进行2轮党规党纪在线测试,累计参试10.7万人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河南省豫中监狱、河南省廉政文化教育馆等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组织各级各单位集中观看《无路可逃》《沉沦》《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兴衰之鉴》等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强化政治巡察,关注突出问题。在七届市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中,聚焦、关注党性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加大巡察力度。同时,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三是强化问题处理,严格问责追究。在今年第二季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把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尤其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督查重点,着力发现解决问题,对执行党规党纪不严、党性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今年1-8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13)针对“个别党员干部不分场合口无遮拦,在日常交往和微信朋友圈发表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的问题。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观念,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市委书记武国定以《领导干部要做讲政治的表率》为题,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组织近千名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关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二是加强提醒引导。在“清风莲城”网站、微信等自办媒体,发布《微信使用莫“任性”》《“微行为”不能为所欲为》《党员干部注意!这些家事、私事、小事,纪委管定了》等文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谨言慎行,坚决纠正在日常交往和微信朋友圈发表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等不良行为。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注重对党员干部日常言行的监督,对在日常交往和微信朋友圈发表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的,一经发现立即批评纠正,对情节较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14)针对“有的党员干部未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的问题。把专题学党章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范围,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尊崇党章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学习指导。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和学习方式,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推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做到学有所获。二是印发学习资料。按照领导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三种类型,编印发放《党的知识学习资料》6000册,切实增强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各地各单位严督实导传递压力,激发广大党员的学习动力,确保学习实效。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有关知识,并开展各种测试。在巡视整改工作督查中,结合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拟定了20余套应知应会题目,对党员干部进行现场测试,取得了良好效果。
(15)针对“有的党员干部党员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教育。重点抓好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增强党支部书记的能力和素质,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党员意识教育。每月10号在全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相结合,让党员经常参加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编印《习近平关于党员教育管理重要论述摘编》10万本,发放给农村(社区)党员,并组织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思想大讨论和以“践行‘一编三定工作法’,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召开全市党员管理和党费工作培训会,就贯彻落实好《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规范党费收缴。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把缴纳党费作为每月10日主题党日的固定内容,督促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由党支部及时将缴纳情况登记在党员《党费证》和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本》上。四是开展党费抽查。下发通知督促各地各单位从7月份开始,报送清理收缴党费使用方案,并对14个单位的党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现场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16)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认真”的问题。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一是抓好学习教育。举办全市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编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学习资料》,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对部分省辖市换届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查核情况的通报》,传达至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二是开展重点核查。围绕换届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凡提五必”和“两项法规”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核查。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不够深入的问题
(17)针对“理想信念教育不经常,一些党员干部思想缺‘钙’,精神滑坡”的问题。出台《关于大力实施党建“四大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大力实施“立根铸魂”工程,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加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崇德修身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开展常态化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开展党员干部常态化教育,把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每月10日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使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学在日常、抓在经常。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600余次,教育培训党员干部1.4万余人次。二是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围绕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设置专题教学单元,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学员论坛、开展党性教育强化培训、撰写党性锻炼报告等多种形式,把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贯穿党校培训的全过程。今年市县党校共举办主体班56期、培训党员干部5030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课程占总课程比例达到76%。三是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燕振昌、廖俊波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以案促改”活动,通过召开“以案促改”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四是强化党员干部实践锻炼。选派党员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到项目建设、信访稳定、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等一线挂职锻炼,在克难攻坚、为民服务中磨练意志、提升本领、坚定信念。今年全市共选派党员干部780余人到大气污染防治、脱贫攻坚一线等挂职锻炼。
(18)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学’与‘做’脱节”的问题。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管党治党的基础性工程,坚持边学边做边改,切实解决“学”“做”脱节问题,不断提高学习教育成效。一是落实基本制度,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建立市级领导“一编三定”工作法联系点制度,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6月29日,市委书记武国定到“一编三定”工作法联系点长葛市后河镇榆林村,与榆林村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为题,为该村全体党员讲党课。其他市委常委全部于“七一”前后,到自己的联系点或所在党支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上党课活动,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层层讲专题党课8158场次,覆盖党员24万人次,营造了浓厚“学”“做”氛围。二是改进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举办机关党务干部暨党支部书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班,培训260人。依托“莲城微党课”,每个工作日为广大党员推送一次“两学一做”学习信息,今年以来点击量近70万人次,在7月份全国党员教育微信影响力百强中位居35位。基层党组织普遍采取建立QQ群、微信群、公众号,发送学习内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性体检”。出台《关于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党的建设、作风建设、五查五促”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以问题整改切实解决“学”“做”脱节问题。四是聚焦“四个合格”,推动党员实做。印发《在全市农村(社区)推行“一编三定”工作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在农村(社区)党员中扎实推行“一编三定”工作法,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编印《习近平关于党员教育管理重要论述摘编》,开展思想大讨论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引导农村(社区)党员报岗、履岗,切实解决好知行合一、学用结合。结合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党员联系帮扶贫困户“四帮一联”制度的通知》,在全市农村党员中扎实开展“四帮一联”活动,全市共有6万多名农村党员参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组织党员认领“微心愿”、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助力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召开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基层工作者表彰大会,对10名燕振昌式好书记、10名优秀驻村第一书记、10名优秀帮扶队员、“十佳”乡镇党委书记、50个“四强”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在《许昌日报》开设《全市优秀基层工作者风采》专栏,持续深入报道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比先进、学先进,争做“四个合格”党员的浓厚氛围。
(19)针对“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运用学习成果武装思想、指导工作、助推发展不够”的问题。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质的重要手段,创新方式,完善制度,学用结合,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围绕中央和省委新思想、新政策、新文件、新要求,制订《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意见》,科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学习一次,及时拟定单次学习安排,规范和引导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持续深入开展学习。二是市委中心组带头学习。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常委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等形式,第一时间学习中央重大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按照市委要求,及时组织学习。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单位共组织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380余次,培训党员干部8000余人次。三是注重学习效果。通过专家辅导、宣讲报告、集中学习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全市市厅级、县处级中心组成员和乡(镇、办)党政一把手1000余人,集中学习研讨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7月13日、8月28日市委先后邀请省“迎接十九大”宣讲团成员和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领导,分别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主题,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选派市委党校、许昌学院5名宣讲专家,组成许昌市“迎接十九大”宣讲团,从7月下旬开始举办100场宣讲报告。各县(市、区)组织“迎接十九大”宣讲团,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巡回宣讲。认真组织《习近平讲故事》学习宣传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把该书作为必备学习材料,充分发挥解疑释惑、凝聚共识的重要作用。四是完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市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细则》,实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学习情况;严格落实述学制度,将理论学习工作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任期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开展、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建立激励机制,对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举办全市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提升中心组学习秘书的综合素质。五是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1-2篇调研报告,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学习成果转化。
(20)针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够灵活有效,特别是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方法单一、效果不佳”的问题。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加大分类培训力度。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切实提升培训质量。今年以来,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宜居城市建设、推进郑许融合、推进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等举办专题班5期,培训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40余人。二是扎实推进网络培训。组织正县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河南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在线学习,其他县级干部和各地各单位公务员参加许昌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在线学习,机关党员干部自助选择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等,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目前,参加河南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的领导干部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许昌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参训率达到91.94%,位列全省第一位。三是不断丰富培训形式。充分发挥“莲城微党课”、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等作用,大力推广“智慧党建”、“河南党员教育”手机客户端,打造“互联网+党员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扩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覆盖面。四是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将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了第三期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及市派驻村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共培训375人;利用县级党校和远程教育平台,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组织党校系统教师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授课。今年以来,共编发“莲城微党课”170期,阅览人数近70万人次;党校教师送教下基层22人次,培训5000余人次。
2.关于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21)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认真”的问题。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各级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一是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七一”期间认真讲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的通知》,七一前后,市委常委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到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为党员干部讲党课,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层层讲专题党课,覆盖党员24万人次。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建立市委常委“一编三定”工作法联系点,每位市委常委分别联系一个村或社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村(社区)专题组织生活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示范带动党内政治生活抓严抓常。采取实地调研、暗访督导等形式,深入各地各单位,检查领导班子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上党课情况,对未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提醒,督促及时“补课”。
(22)针对“一些单位民主生活会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召开培训会,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培训,并就贯彻落实进行专题部署。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制度,市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材料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查,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派人列席下一级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制度。8月下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成指导组,到各县(市、区)列席“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问题。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把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纳入巡察内容,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已对6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批评,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8月26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剖析典型案件推进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思想苗头问题,主动排查廉政风险,明确下步整改方向,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之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单位相继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地各单位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于9月5日之前全部召开。
(23)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重点督查。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在今年8月份市委开展的综合督查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二是定期通报。对各县(市、区)党委中心组2017年上半年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学习次数不够、应付差事等问题,已要求及时整改;印制发放中心组学习笔记本,定期抽查中心组学习记录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三是制定细则。根据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河南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研究制定《许昌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对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在《实施细则》中做出问责的明确规定。四是开展巡察。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市委共开展3轮巡察,其中10个单位已经巡察结束,对政治理论学习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3.关于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24)针对“一些市直部门存在党组成员超职数”的问题。认真开展超职数问题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分阶段、分批次消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消化到位。一是抓好政策学习。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党组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党纪意识、法规意识。二是举一反三整改。召开全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消化工作攻坚会,对各地各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实行日报告、日通报制度,强力推进整改。截至8月底,全市超配党组成员已全部整改消化到位。
(25)针对“一些单位没有按规定设置党组织”的问题。一是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出台了《市委关于大力实施“五化”管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以“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模式,从制度上根本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二是抓好清理规范。对市直单位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不符合《党章》等有关规定的党支部,限期进行理顺和规范,截至8月底已全部理顺规范到位。
(26)针对“部分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专项排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确保“应换尽换”。一是按期完成换届。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对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排查摸底、分析原因、集中整改等措施,2016年排查出的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全部换届完毕。二是强化督查提醒。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提前6个月书面发函通知,提醒其做好换届准备工作。今年以来,362个应换届党组织做到了全部按期换届。三是细化换届流程。专门印制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设计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于7月底下发到全市所有基层党支部,为党支部换届选举提供了操作规程。
4.关于基层党建不够扎实的问题
(27)针对“一些农村党支部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弱化”的问题。加大对农村党支部的排查整顿力度,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进一步强化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一是深入开展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目前,全市2359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党组织书记。2017年,在全市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46个,逐村选派整顿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进行集中整顿,目前已整顿完成84个,其余162个正在按台账稳步推进,确保到2017年底前全部达标销号。二是严格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市、县组织部门每季度定期抽查,乡(镇、办)党委(党工委)每月全覆盖检查调阅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主题党日”等活动记录,对制度落实不力、记录不规范的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开展督导调研,重点察看“主题党日”、“一编三定”工作法、村室建设、基层四项基础制度等落实情况,现场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抓乡促村整乡推进。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抓乡促村、整乡推进”工作的意见》,从8月开始,在全市所有乡、村全面铺开。在全市遴选确定10个乡(镇、办)、10个村(社区)作为市级示范点,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副部长、有关部务会成员直接抓、重点抓;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确定30%的乡镇和10个村(社区)作为县级示范点,每季度对农村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是提升阵地建设水平。按照村室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活动场地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标准,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档升级。目前,县乡村累计投入1.68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村室71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达标1961个,达标率为83.2%,剩余498个有村室但活动场所未达标的村将于2017底全部达标。五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整合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资源,以试点村为龙头,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有集体收入的村达559个,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23.7%,较年初增加了17.3个百分点。
(28)针对“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亟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在农村(社区)党员中扎实推行“一编三定”工作法,同时制定了党员公开承诺践诺、积分管理和履岗评议三个暂行办法,编印《习近平关于党员教育管理重要论述摘编》,组织开展大讨论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大力实施“五化”管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二是突出发展重点。调整完善全市2017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发展党员力度。三是认真自查整改。下发《关于对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四是规范工作流程。印制《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10000份,下发全市每个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将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进一步细化、规范化。
(29)针对“党组织关系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强化信息管理。6月5日,召开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切实加强党组织关系管理。7月中旬,成立三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督导。8月10—25日,对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录入情况检查验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6月8日,举办两场全市党员管理和党费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市直单位、驻许单位和乡(镇、办)600多名信息采集员进行业务辅导。7月19日,举办两场全市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关系规范管理。同时录制了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教学视频,发放到每个党支部。三是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建立失联党员管理处置情况季报制度,各地各单位在继续查找联系的同时,及时上报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自查工作报告和统计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0)针对“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重经济轻党建’思想”的问题。坚持把党建当作最大政绩、最大责任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事项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强化主业主责。制定下发《关于大力实施党建“四大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中共许昌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许昌市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明确市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10个方面37项内容和常委班子具体职责,进一步强化了从市委领导班子到常委个人聚焦党建主业主责意识。二是建立四项机制,强化常态落实。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责、记实、示范、保障机制。市委书记带头填写深化主体责任《记实手册》,每季度对市委常委的《记实手册》填写情况检查并签字背书。建立市委常委全面从严治党基层联系点制度,今年以来,市委各常委到联系点至少2次以上,讲专题党课至少1次以上。三是实施“党建+”行动,强化工作效能。制定《关于实施“党建+”行动推动中心工作的意见》,谋划实施“党建+”深化改革、“党建+”四大攻坚、“党建+”五城联创、“党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党建+”开放招商、“党建+”项目建设、“党建+”民营经济发展、“党建+”乡村清洁工程、“党建+”民生改善、“党建+”信访稳定等十大行动,把党的建设融入市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融入各领域、各行业,切实解决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等问题。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市委成立联合督查组,先后于4月上旬、8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市直和驻许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场打分,综合排名通报,对后10名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约谈,切实增强各地各单位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市委拟于9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党建观摩活动,由市委书记带队,对各县(市、区)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观摩评比,推动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五是注重抓早抓小,强化防患未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通过规范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针对巡视巡察中发现单位和个人的问题,及时由分管市级领导提醒约谈。在全市各层级广泛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廉政大约谈,通过廉政约谈、提醒约谈、诫勉约谈、问责约谈等方式,层层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
(31)针对“担当意识不强,对个别地方和领域腐败案件多发的现实,没有从根源上制度上研究铲除腐败的措施,问责力度不够大”的问题。在全市开展“剖析典型案件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把以案促改与推进巡视问题整改落实结合。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许昌市“剖析典型案件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分宣传动员、剖析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四个阶段,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剖析典型案件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丰富鲜活的警示教育活动,编印发放《以案为鉴》《党的十八大以来许昌市纪委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县级干部忏悔录》,发放廉政警示教育读本《身边腐败警示录》,在各地各单位召开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当场宣读典型案件处分决定和忏悔书,用身边事教育人、警示人。二是推进重点地方和重点领域整改。结合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等进行分类整改,分别召开教育、城建、财政等重点领域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会议,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建立台账,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鄢陵县连续发生县委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部署,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总结共性规律,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做到以案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近期,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若干意见》《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市纪委开展了专题调研,拟近期对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出台相关制度规定。
(32)针对“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对主体责任落实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注重以上率下,压实各级主体责任。成立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同时,要求所辖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都成立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自上而下建立工作架构。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任务,市委与各县(市、区)、市直和驻许各单位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强化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四项机制的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针对目标责任书签订不规范问题,通过重新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进行了纠正。二是实施“五化”管理,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召开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大力实施“五化”管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清单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规范化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以制度化增强机关管理效能,以项目化实施先锋引领行动,以信息化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坚持抓乡促村,夯实基层建设责任。研究起草《关于开展“抓乡促村、整乡推进”工作的意见》,明确县(市)抓乡的领导责任、乡镇抓村的直接责任,督促指导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沉下去,落实分片包村、入户走访、联村服务制度,形成抓党建的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定期通报制度,双月汇总各县(市、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向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通报。
(33)针对“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市委认真反思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三轮巡察发现的10个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提升巡察标准,严格巡察纪律,强化巡察保障,确保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一是狠抓整改督查。成立五个督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建立重点整改事项督查清单,推行报账、交账、转账、查账、销账“五账”式管理,逐项跟踪落实。通过日常了解、定期督查、集中回访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二是突出专项整治。对巡察发现的10个突出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抓好整改。对前期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加强巡察机构建设。把配齐配强专职巡察队伍作为党委重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严格把关,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进巡察队伍,所辖6个县(市、区)已全部落实巡察机构编制,巡察机构空编人员遴选工作已经启动,10月底前完成。四是提升巡察干部素质。建立全市巡察干部培训制度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组内“传帮带”、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市县巡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落实组办会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巡察干部进行专题研讨,建立完善以发现问题和移交问题质量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审核把关,进一步传导压力,激发巡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34)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科学、不充分”的问题。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的素质能力,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一是明确标准,大胆实践。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1-8月全市采取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同比上升96.7%。对2016年没有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专门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查找原因,完善措施,定期汇报整改情况。二是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涉及的12种组织处理措施分类梳理,明确实施主体、适用范围、适用情形、采取方式、程序要求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规范处理方式,推动第一种形态在基层实践中的贯彻落实。三是强化协调,合力推进。完善机制,畅通渠道,定期向组织部门通报立案情况及处分党员情况。今年以来,市纪委已向市委组织部提供有关县级干部违纪立案和受处分情况。今年1-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处理人员1329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349人次,同比上升190.8%。
(35)针对“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落实对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纪委主要负责人同步问责的“1+3”责任追究模式。6月份以来,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追究“两个责任”52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29人,追究监督责任23人。二是压实监督责任。协助市委制订《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党委“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主体责任联合督导、党委常委会委员述责述廉、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建议、党委常委会委员廉洁档案、党委常委会委员谈话提醒、廉政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监督、问题线索双报告等12项监督机制。制定《许昌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层层压实监督责任,以强有力问责督促责任落实。三是完善移送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对受行政刑事处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从制度层面规范线索和案件移送程序、方式方法。
(36)针对“‘三转’不到位”的问题。开展深化“三转”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强化措施、建立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一是加大机构调整力度。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大力推进市、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有效整合资源、科学设置机构,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目前,市纪委机关专司“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机构达到13个,占总数的72.2%,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人员(不含领导班子成员)45人,占总数的72.6%;6个县(市、区)纪委机关专司“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机构达到70个,占总数的74.5%,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人员(不含领导班子成员)181人,占总数的68%。二是加大清理规范力度。持续加强市、县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工作,把不该管、管不了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目前,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有21个,比清理前减少92个;县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有83个,比清理前减少613个。同时,按照省纪委《关于规范全省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要求,对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进行清理规范,全市69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109个乡(镇、办)纪委书记基本实现专职专责。三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制定《许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尤其是执纪审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后进单位通报批评,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成效较差的单位,由该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说明情况、作出检讨,以此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根据上级精神,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许昌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做出明确要求。市委成立了相关领导组成的工作小组,强化对工作的领导和推动。
3.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
(37)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高度警醒,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问题专项整治。一是明确责任,专项整治。7月25日,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制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建立联络沟通机制。二是突出重点,边查边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把项目的招标投标作为整治重点,从程序、监管、结果公示等环节进行梳理,对工程建设领域涉及招标投标的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查办。三是完善制度,常态长效。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1个,防止整治中出现的廉政风险问题重复发生。针对项目超预算、变更不规范问题,出台《许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解决了项目随意变更问题;针对招标投标中投诉管理不规范问题,印发《关于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问题投诉管理,较好制止了乱告状、乱投诉、乱写信等三乱问题;针对部分投标企业不遵规守纪问题,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制止了投标企业违规投标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评标专家行为管理和评标不认真问题,已分别印发《关于规范评标专家在社交平台中涉及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通知》和《评标专家现场评标管理规定》,较好地解决了评标专家行为约束不到位和评标不规范问题;为预防和惩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出台《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工程项目小额发包管理办法》《许昌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结果公示及监督规则》《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质证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38)针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的“微腐败”和“小官巨贪”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挥震慑作用,维护群众利益。一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许昌市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深入实施“连心工程”为载体,聚焦扶贫脱贫、三资管理、惠民资金、基层执法等八个重点内容,明确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先后对18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二是落实两个分包,严惩基层贪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包点督查”“包案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抓住不放,限时办结。截至7月底,共对工作联系点督查3720余人次,发现、解决问题390个,分包督办问题线索138个,已查实5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6人。三是突出问题防范,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开展示范创建,加强正面引领,遏制问题增量。出台《全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深化“两个责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开展述责述廉和个人事项报告、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发挥村监委作用五项工作,在全市确定22个示范乡(镇、办)、70个示范村开展示范创建。各县(市、区)结合自身特点,在利用互联网加强村务公开监督、逐村派驻纪检监察员抓早抓小、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震慑等工作机制上持续进行探索推进,从制度机制层面有效防范了新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四是实行五项制度,保障脱贫攻坚。把全市44个贫困村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紧盯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落实保障脱贫阵地化、扶贫事项公开化、案件查核多样化、监督执纪立体化、警示教育常态化五项机制和12项具体措施,成立脱贫攻坚纪律保障组。贫困村扶贫事项、资金、项目及时公示的微信“连心群”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职能部门在扶贫工作中的权力运行、资金流向责任清单已排查完毕,对2016年以来扶贫项目“回头看”工作已基本结束。五是严格问题线索管理,加大核实办理力度。认真处置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反映村级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台账;制定出台《关于对信访举报问题突出乡(镇、办)实行重点管理的暂行规定》,将重点管理乡(镇、办)的信访举报件处置情况纳入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处置考核评价工作内容,由市、县两级纪委进行重点交办、重点督查。
(39)针对“私设‘小金库’问题仍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聚焦二级单位和教育领域,动真格、出重拳,坚决查处一批私设“小金库”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出台《“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市“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结束,并按要求进行了承诺和公示。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工作全部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阶段性任务。二是开展重点检查。结合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非税收入、以往审计和财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综合信息,确定了30家行政事业单位为年度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单位。8月15日,召开全市严肃财经纪律暨“小金库”专项整治堵塞“四风”漏洞检查进点会。目前,所有被检查单位按要求全部提供了相关账簿与凭证,重点检查工作已经启动。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坚持边发现、边落实、边纠正、边查处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对重大违纪线索及时移交,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绝,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充分,弛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40)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开展“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精简会议文件,切实转变会风文风,为党员干部抓落实、促发展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成立“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许昌市“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整治措施、组织保障等,提出了2017年市、县两级文件会议数量比2016年明显下降的整改目标。二是开展自查,摸清底数。下发《关于开展“文山会海”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摸清了2015年以来的会议文件底数。坚持问题导向,对近三年来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进行了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对存在会议多、会议时间长、发文多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精准发力,全面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意见》,严格控制文件会议数量,改进发文开会方式,提高文件会议质量。严把发文关口,通过严格执行前置审核制度、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和发文权限、下发明传电报代替发文、多个文件合并下发等措施,严格控制文件数量。注重改进会议方式,采取电话会商、现场办公、专题调研、观摩点评等形式安排工作,减少会议数量、提高工作实效。每月月底前,对各地各单位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数量进行汇总统计,确定了30个重点管控单位,提高“文山会海”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四是强力推进,确保实效。建立健全了定期研究、例会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相继召开领导小组会、四大班子秘书长联席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层层部署,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实效。成立专项督查组,于8月10日至16日对各地各单位精简会议文件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今年前8个月,未通过市委市政府“两办”前置审核的文件2个,发送明传电报6个,合并发文14个,合并召开会议5次;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现场办公会、专题调研会、观摩点评会达到77次,推动会议从会场转向基层一线、生产一线、项目建设一线,改进了会议工作方式,提高了会议质量和效率,推动了文风会风明显转变。
(41)针对“‘四风’反弹压力大”的问题。认真开展“四风”反弹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严肃追责,持续保持查处“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四风”反弹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四风”反弹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确定紧盯“四风”老问题、关注“四风”新动向、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开展“严格财经纪律、堵塞‘四风’漏洞”专项检查、强化制度治本等五项整治重点及工作任务。二是突出“隐患”大排查。7月31日,召开全市109个乡(镇、办)党政正职参加的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通报,选取近年来查处的15起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案例进行警示。8月14日起,对30家市直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集中督查。三是关注“四风”新动向。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查摆和整治学风不正、工作浮漂、脱离实际等14类问题。目前,整治工作已进入集中巡察、帮助整改阶段。同时,持续办好《党风政风热线》栏目,组织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专题访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作风转变。目前,已对25个单位进行了专题访谈。四是健全机制堵漏洞。制定《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从7月至9月,督促全市各级各单位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办法或细则等五项内容情况,开展自查、检查、修订完善等工作。五是聚焦社会关注点。自8月10日至9月4日,在全市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六是加大问责通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惩不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实行“1+3”责任追究模式。今年1-8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处理6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6人,组织处理16人。
(42)针对“部分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一是开展脱贫攻坚领域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成立5个督查小组,累计组织开展6轮暗访,督查47个乡镇、83个行政村,走访178户贫困户,发现问题347个,责任追究50人次,印发通报6期。二是妥善解决群众回迁难问题。印发督办通知,督促协调市城协办、市住建局、市国土局、魏都区、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等12个单位,对涉及群众安置回迁、存在征地拆迁遗留问题进行排查梳理,澄清了问题底数。经梳理,遗留问题共涉及5个区46个项目,需解决问题137个。目前已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督促12个责任单位每周报送问题进展情况。三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7月4日,召开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动员会,出台《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7个配套文件,提出了“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努力把许昌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目标,认真梳理市直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对外公布了第一批209项“三个一”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共保留行政职权事项3766项,其中保留行政许可事项90项;推动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商品房首次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齐全情况下由原本的15个工作日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二手房由2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至7个工作日办结,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围绕全市“放管服”改革“三个一”目标,起草了集中督查、“跟随群众跑一次”、综合评议等3项工作方案,强化监督问责,切实优化政务环境。
(四)选人用人方面
(43)针对“干部任用重选拔轻培养”的问题。在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同时,着力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力度。围绕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和日常干部调整,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程。在7月份研究任命新的一届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工作中,合理确定了政府组成部门正职的继续提名和平级转任、新提拔年龄界限。二是加强党政正职的战略储备。积极选派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重点项目、信访稳定、脱贫攻坚等一线岗位、重大中心任务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接受考验,增长才干,对表现优秀的,及时提拔使用。三是强化刚性交流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打破干部部门化、地域化,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在一地、一单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切实解决干部选任“内循环”问题。今年以来,任职时间较长的市直局长交流任职7人;通过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共选派16名优秀市直单位干部交流到县(市、区)工作,13名在县(市、区)一线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交流到市直单位任职。
(44)针对“党外干部培养使用重视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统一战线干部政策的落实,着力建章立制,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力度。一是制定长期培养计划。把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党外干部近期使用和中长期培养5年计划,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责任机制、保障机制、进入机制、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成熟一个、使用一个,从根本上解决党外干部选配难题。二是加大党外干部选拔力度。结合市、县两级换届,大力选拔使用党外干部。6个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共配备党外干部18名,其中新提拔3名,平级转任2名,对因没有合适人选造成缺配的党外干部职数,坚持留出空额待条件成熟时及时补充配齐;市级人大政协机关新提拔党外委室主任2名,新提名1名党外干部担任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结合民主党派换届新提拔民主党派主委2名。三是加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自身建设。以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换届为契机,优化新一届领导班子结构,发现培养优秀党外人才,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召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座谈会,把加强党派自身建设作为第一保证,切实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
(五)巡视整改方面
(45)针对“整改工作不够持续,对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市委进行深刻剖析和认真反思,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巡视整改工作共识,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抓整改的良好态势。一是建立多层次例会推进制度。市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常委会每月研究一次整改工作,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市级责任领导每周分头召开一次周例会,重大事项研判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在每月月初召开的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上月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与当月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三是坚持对账销号。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后,及时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定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四是统筹推进整改。把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共同安排部署,一起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面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持续深入整改
目前,许昌市整改落实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8月30日,市委书记武国定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整改任务,对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许昌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的要求,进一步把握形势任务,保持恒心和韧劲,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常态长效抓好整改,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摆上重要位置抓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作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机遇,作为事关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的重大原则性问题,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责任,实行对账销号抓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在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市委书记负总责,带头落实责任,市委班子成员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任务,紧盯不放、对账销号,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对正在整改的事项,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对账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治的,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做到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着力标本兼治,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坚持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原则,在抓好集中治理的同时,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修订完善制度机制,特别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等专项整治都要配套建立制度机制,靠制度固化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注重统筹协调抓整改。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严格时间节点,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进行;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注重搞好统筹协调,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市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提升许昌良好的政治生态,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绩检验整改成效,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965678;邮政信箱许昌市建安大道1516号市委巡视整改办公室收;电子邮箱xszg5678@163.com。
中共许昌市委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