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系列谈①】长垣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做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护航员”

2020-04-24 08:50 来源: 长垣市纪委监委

编者按: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如何把会议精神落细落实,推动全市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从即日起新乡纪检监察网推出“贯彻落实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纪委书记系列谈”栏目,陆续刊载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署名文章,供大家学习交流。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长垣市民营经济活跃,在长垣市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超过90%,如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既是长垣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长垣市纪委监委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今年以来,长垣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做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护航员”。

一、营造优良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为“中国医疗耗材之都”的长垣市,承担着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物资保障的政治任务,紧要关头,国家工信部派员驻厂督导疫情防护物资生产。长垣市纪委监委经过深入分析研判,主动出击,靠前服务,为医用卫材企业生产提供优良环境,确保顺利完成疫情防护物资生产供应保障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是提供“安静日”环境。长垣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在防控疫情期间服务重点医用卫材企业提供“安静日”环境的通知》,把服务企业安静生产作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重要内容,最大限度保证疫情防护物资的供应和产能。二是严打制假售假。下发《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护物资的通知》,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大广高速、菏宝高速卡点以及各乡镇(街道)卡点查扣假冒伪劣防护物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并现场责令整改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不规范、台账登记不详细、保管扣押物品不到位等10余条问题线索。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长垣市纪委监委成立5个明察暗访组,围绕疫情防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服务企业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令不行、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应对处置疫情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造谣传谣、诬告陷害等问题严查快办,坚决依纪依规处理到位,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共查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102起,党纪政务处理12人,组织处理154人,编发通报1期,曝光典型案例2起2人。

二、厘清交往边界,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长垣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规范了政商交往中的“九准”“九不准”行为。“九准”是指党政部门及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加强同企业和企业家的接触交往,主动热情搞好服务,经批准可以参加或者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或企业举办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调研、经贸交流等各类公开活动,经批准可以到企业或者邀请企业开展调研、看望慰问企业家、按相关规定陪同参与重要商务宴请等活动。“九不准”是指党政部门及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要以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为准绳,不触法、不越纪、不谋私,不准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亲属到企业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不准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企业的市场经济活动、对企业粗暴执法或选择性执法,不准在服务企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积极推动“正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对违反“九不准”、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从严从重处理。比如,去年我们严肃查处了孟岗镇消防队原负责人李某利用职权对某培训学校吃拿卡要问题,李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通过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为政商交往亮明了底线、划清了红线、筑牢了防线,有效推动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真诚服务,促进政商关系在依法依规、界限分明、公开透明轨道上良性互动,共同营造诚信守法、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廉洁高效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立足职责定位,持续优化长垣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护航营商环境。制定了《长垣市纪委监委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牢固树立“以企业为中心”的鲜明导向,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成立2个作风监督检查组,重点对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税务、民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科技信息化、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等服务企业的一线窗口和场所开展常态化监督,着力解决企业“有苦说不出、有怨无处诉、敢怒不敢言”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旗帜鲜明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在查办涉企案件中,审慎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和影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惠企发展政策落实。围绕《长垣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涉企惠企政策贯彻情况的专项检查,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定期走访联系乡镇辖区内企业,听取反映和诉求,积极协助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强化机制保障鼓励担当作为。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修订出台了《长垣市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中因勇于决策、大胆履职、攻坚克难等出现失误错误的,可以视情况从轻或者减轻问责、免予问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攻坚克难,为推动长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作者系长垣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杨义红)

责任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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