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辉县市纪委监察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精准把握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至8月,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4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7人次,占比58.4%,同比增长4.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25人次,占比28.4%,同比增长92.3%;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5人次,占比10.2%,同比增长15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比3%,同比下降18.8%。与此同时,坚持反腐无尽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1至8月,共立案105件,对4人采取留置措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