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成果,扎实抓好全县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12月25日起,延津县纪委组织各乡(镇)纪委,对全县12个乡(镇)“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推磨式交叉互查。
此次检查范围主要为乡(镇)党委及其基层站所负责人、基层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及村“两委”主要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互查采用入户走访、实地抽查等方式,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着力检查在脱贫攻坚、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和征地补偿资金分配等事项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在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对于查摆出的问题,县纪委将列入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出实效、有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