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封丘县审结一起村两委干部涉黑涉恶案件。3名涉黑涉恶村两委干部分别被判刑,并被开除党籍。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到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堤防工程第五标段施工工程。该公司与河南大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由河南大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封丘县陈桥镇李七寨村、辛店村南的黄河大堤搬堤工程进行施工。陈桥镇张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强和陈桥镇辛西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龚艳伟、陈桥镇辛东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国强等人为了争夺该劳务施工工程,在河务部门、华禹公司拒绝他们承接该工程的情况下,采取堵截施工的方式,强迫河南大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退出施工。封丘县公安部门收到群众举报,得知刘强、龚艳伟、丁国强等40余人在施工现场阻止施工,迅速出警,将40余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获悉案情后,纪检监察机关立即介入,督促案件快速审结,并对涉黑涉恶党员干部作出组织处理,刘强、龚艳伟、丁国强被开除党籍。经法院审理,刘强、龚艳伟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丁国强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