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管好“微权力” 严惩“微腐败”

2017-08-17 11:19 来源: 卫辉市纪委

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卫辉市纪委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年初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达压力,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市纪委还专门成立督导组,不定期督导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全面摸排底数,对侵害群众利益的线索“大起底”。卫辉市纪委重点针对十八大以来收到的反映群众身边的涉纪信访问题线索及其他部门专项检查发现的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个进行排查登记。按照虚报冒领、侵吞挪用、优亲厚友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治和查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定期进行对账销号。

突出查处重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零容忍”。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严肃查处雁过拔毛、强占掠夺、贪污挪用以及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优亲厚友、欺压群众等行为,尤其是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私分、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注重挺纪在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员“强震慑”。卫辉市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反映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到的就要过问、有信访就要核查、查实的就要严肃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卫辉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6起,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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