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传导工作压力,确保整改实效。近日,延津县委第40次常委会议听取县住建局党组、丰庄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巡察整改情况。
县委常委会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汇报整改情况,研究巡察成果运用,是延津县委在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方面的新举措。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除以正式文件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报告的真实性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还要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巡察办、巡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常委会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将成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