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新乡县纪委搬迁至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地处偏远,有县无城,为方便群众来访及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新乡县纪委在商务中心1号楼1楼建立了60平米全封闭独立的信访接待室,在办公区域内设有24小时不间断、无死角的监控设备,做到“四有”标准:
有标识:信访接待场所有明显标志,便于来访群众识别;设置领导接待日公示牌,落实轮流接访的领导、日期和程序,按照工作安排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随接访随办理;悬挂室内禁烟标识,提醒来访和处访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有人员:配有专兼职信访干部2至3人及律师接访,设立信访线索专管员,统一整理受理的信访线索,提出拟办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有制度: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职责等制度上墙,促使来访者走上更为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
有设施:在信访接待场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档案柜、12388举报电话,并且在接待区域设置饮水设备、连排椅、老花镜、急救包、急救医疗器材等便民设施,为方便群众来访、完善接访人员资料归档、应对突发状况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