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辉市太公镇张王屯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太平克扣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魏海不作为问题。2012年在太公镇张王屯村的危房改造工作中,张太平克扣4户村民的危房改造资金共计2400元。2014年2月,太公镇纪委责成张太平将克扣资金予以退还,直至2018年7月30日,张太平才退还了3户村民的危房改造资金。魏海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1月2日,卫辉市纪委分别给予张太平、魏海党内警告处分。
2.卫辉市庞寨乡东纸坊村党支部书记赵安瑞坐收坐支修路款问题。2013年庞寨乡东纸坊村街道修路时,赵安瑞让牛某等人向沿路各户收取修路款合计9000元;赵安瑞收取了两户村民修路款合计1700元,两项共计10700元,由赵安瑞用于村务支出,收款支款均无手续。另外,赵安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2日,卫辉市纪委给予赵安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卫辉市安都乡沙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运水、村委会主任李运平、党支部委员兼监督委员会主任李运龙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沙庄村村委会向该村浇地户收取水泵、管道、配件管理费共计14993元。2009年6月,村委将村集体安装水管后剩余的70根管道,以7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村民李某。以上两笔款项在监委会主任李运龙处保管,经李运水、李运平、李运龙商量后直接用于本村水利和电力维修等方面的支出。另外,李运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2日,卫辉市纪委给予李运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运平、李运龙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