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建立“四项机制”推进打击村霸和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活动

2017-06-01 10:08 来源: 未知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新乡县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大力推进打击村霸和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建立联席例会制度。坚持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例会制度。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听取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整治活动检查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建立检查督办制度。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的摸索排查、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督办,建立督办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在联席例会上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及时通报曝光打击村霸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和基层反腐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四是建立奖惩考核制度。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打击村霸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将各成员单位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与评先评优相结合,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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