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督查发现,目前你单位巡察整改尚未完成,你作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盯紧工期,确保按时整改到位。”8月31日,红旗区巡察整改督查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反馈。
红旗区委着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整改震慑,在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全过程盯紧整改全面进行,通过主动监督、常态检查、持续跟踪,在“长”和“常”上做足文章,使巡视整改长流水、不断线、见成效。
整改前约谈,压实责任提要求。坚持“双约谈”,对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进行整改前约谈,对巡察整改不力的进行再约谈,增强巡察整改的外在压力和内生动力。自2016年8月十三届红旗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组织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七轮12人次。
整改中监督,逐项销号对台帐。建立《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台账》《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台账》等6类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全过程严格把关,与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单位无缝对接,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定期督促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见动作见转变。
整改后督查,持续发力成常态。成立巡察整改督查组,突出“细、严、常”,采取定期与机动相结合方式,开展督查督导,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使被巡察单位真整改、真落实、有回音。目前,已开展督查督导6次,开展“再督查”2次,本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