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党员干部,生活再困难,党性觉悟也不能丢,不该得的钱我一分也不能要!”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孟营二村76岁的困难党员孟桂芝不顾身体年迈赶到村党支部,颤颤巍巍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双手递到该村党支部书记彭新成手中。
“孟桂芝家庭条件相对困难,身体状况也不好,我本打算悄悄替她垫上这钱,她不肯,非要自己退。”提起这位有着55年党龄的老党员,村党支部书记彭新成心中很不是滋味。
事情还要从区委第一巡察组到向阳街道党工委及村(社区)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时说起。
“这笔党员大会‘误工费’是什么?因何发放?发放金额和范围是什么?”
在开展巡察工作时,巡察组的同志发现了问题。原来,孟营二村在召开党员大会时,违规向部分党员发放了误工补助。针对这一问题,区委第一巡察组第一时间向街道党工委反馈意见,要求立即整改退回。
村党支部书记彭新成犯了难:“这误工费不就是给大家误工的补贴吗?村民代表开会可以领取,咱们不能领,这是咋回事呢?”彭新成有些疑惑。
“这发出去的钱泼出去的水,再要回来,不知道会不会挫伤大家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影响工作的开展。”村党支部委员唐明玉有些担心。
“咱村里有的老党员手头也不宽裕,要不咱村‘两委’先给垫上?”提到退费的事,大家心里乱糟糟的。
一时间,一场围绕着“党员该不该领取误工费”“怎么退费”的讨论在孟营二村村委会讨论开来,大家有的忧虑,有的担心,但更多的是不解。向阳街道纪工委书记张盼盼作为孟营二村的分包干部,第一时间到孟营二村做思想工作。
“《党章》规定,参加党组织活动是党员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党员发放误工费没有任何依据,每一名党员都要做遵纪守规的模范。”面对大家的困惑,张盼盼耐心解释道。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令禁止滥发津补贴,党员在参加学习、会议、活动等期间发放误工费,不仅扰乱了村集体正常的组织秩序,阻碍了村集体发展,而且惯坏了党员、败坏了党风,影响了党员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威信……”通过耐心做工作,村“两委”干部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会议补贴”实属违规违纪行为,必须退回!
“入党的时候,我就宣誓,要以身作则,担当实干,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没想到在发补贴款上竟然犯了迷糊,请组织处分,也请组织放心,我一定收回补贴款。”村支书彭新成面露羞愧之色,当即立下承诺。
“原来俺以为这就是个普通补贴,现在知道了来历,这钱俺不能要,这是我的退款。”
“作为党员,不该要的钱俺坚决不要。”
一时间,彭新成被村民党员干部围住,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主动退钱,彭新成一边收着钱,内心既感动又羞愧。
截至目前,孟营二村违规发放的“党员误工费”已全部退还,孟营二村的党员干部们也接受了一次思想洗礼。
“几十元的误工补贴貌似理所应当,但实际上已经越过纪律红线,和群众之间拉开了距离,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存在学习漏洞和死角,我们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有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感。” 红旗区委巡察办主任程海洋说道。(王骁雄 孔伟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