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潘店镇东辛庄村李国君等4人坐收坐支问题典型案例。2004年10月,时任东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国君收取宅基款20000元,其中5000元用于办理宅基证,剩余15000未入村级财政账户,直接用于该村开支。2007年11月,李国君将该村旧小学院内种植的树木出售卖得3700元,该款未入村级财政账户,直接用于村内开支。2018年8月2日,潘店镇纪委给予李国君党内警告处分。
2.居厢镇冉固村李赵亭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李赵亭任冉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用超市定额发票、汽油票,编造报销事由在居厢镇财政所该村村级账目中报销现金共计196571元,其中2009年12月至2018年2月陆续用于村务招待费用支出14178元。2015年,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完工后,李赵亭作为冉固村党支部书记在领取93卷水带后没有按照要求发放给群众,该93卷水带一直在李赵亭家中保存,后来村民借用49卷,剩余44卷保存在李赵亭家中,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24日,封丘县纪委决定给予李赵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陈固镇冯马台村冯永胜等2人违纪问题典型案例。2010年,冯永胜在担任冯马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委员潘店镇东辛庄村原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国君坐收坐支问题典型案例。2004年10月,期间,冯马台村统一从陈固镇农业站购买麦种,冯永胜与冯德亮商议后决定擅自加价每斤麦种多收取村民5分钱,共多收取1248元,因麦种丢失退还给段某400元,剩余的钱以卸车费的名义被冯永胜等4人分掉。2009年2月18日,冯永胜向封丘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申请潜水泵2台,领取后该2台潜水泵一直存放在冯永胜家中,冯永胜未及时交由冯马台村委会管理使用,2015年3月冯永胜借给冯马台村民冯某1台用于浇地,后一直由冯某保管,另外1台潜水泵一直在冯永胜家中保存。2008年10月,冯永胜未将村内收入2000元入陈固镇财政所村级账户,直接用于冯马台村村口招牌建设。 2018年8月22日,封丘县纪委分别给予冯永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德亮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