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高峰,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河南滑县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现任封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三级调研员。
历任延津县检察院经济科副科长、反贪局预防科科长、反贪局副局长、起诉科科长,延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9年2月起任封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