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2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延津县进行了巡视。10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延津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延津县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将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担当,作为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的重要抓手,主动全面认领、严肃认真对待,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增强政治自觉,扛牢主体责任
省委第一巡视组这次巡视是对延津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也是对延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上的一次“全面体检”,反馈意见既对延津县委班子和全县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又严肃指出了我县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了整改要求。对此,县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站在对党负责、对延津政治生态负责的高度,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县委始终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始终从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召开全县贯彻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脱贫攻坚推进大会,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扎实成效诠释对党忠诚。
(二)细化任务措施,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延津县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延津县贯彻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了每一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为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推进。县委坚定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靳新峰任组长,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3个工作组,负责全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日常调度、跟踪督办任务。县委组织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3次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指示精神和要求,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常委班子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协调调度会议7次,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在全县形成了县委牵头抓总、牵头整改单位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推动整改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延津县“以考促学 以讲带学 以研助学 以效验学”实施方案》《关于围绕“四学”做好省委专项巡视延津县扶贫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县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作出部署。二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四学”方案和学习开展情况,认真开展集体学习和自学,在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工作群上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点,组织开展本单位理论知识测试。三是延津电视台、手机报开辟专栏,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词和知识点。手机报专栏推送14期,延津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智慧延津”推送相关内容12期。四是印制《延津县党员干部学习手册》,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把增强学习本领当成首要任务。持续在全县开展“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活动,举办“百姓宣讲直通车”进基层宣讲活动,在全县营造了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各宣讲团、各乡镇每周报送宣讲情况,截至2018年12月15日,已开展宣讲602场,受众35600余人次。
2.坚定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武装头脑。一是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2018年11月22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13次集体学习会议,邀请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廖富洲教授以脱贫攻坚为主题为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授课;成立11个扶贫政策宣讲团,宣传脱贫政策、讲好脱贫故事、传授脱贫经验,对20户以上贫困户的行政村进行全覆盖宣讲。二是修改完善《延津县“扶贫夜校”活动工作方案》,开办“扶贫夜校”,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脱贫攻坚氛围。全方位提供扶贫政策、种养技术、感恩教育等各种培训,普及扶贫政策,进一步提高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扶贫帮扶工作的满意度,提升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意愿和能力,激发其脱贫的内生动力。截至2018年12月15日,已组织开展扶贫夜校宣讲106次。三是按照《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要求,组建全县脱贫攻坚业务标兵50人的尖刀班,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对乡镇脱贫攻坚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培养造就了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四是在延津电视台、手机报开辟专栏,对全县脱贫攻坚领域好的做法、典型事例及脱贫攻坚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国家扶贫日、全县脱贫攻坚整体工作和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动态。手机报开辟《脱贫攻坚》专栏,自8月份以来推送55期;延津电视台开辟《聚焦扶贫》、《第一书记访谈》、《扶贫一线风采》等专栏播报48期并在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智慧延津”上推送;延津电视台公众号推送相关单位行业扶贫政策14期。
3.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一是加强县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常委班子带头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坚定全县各级党组织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2018年10月29日至12月6日,先后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及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常委会会议常设议题的通知》《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和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常设议题,作为一项制度固化下来并长期坚持。二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查找重点,分析难点,找准突破点,统筹谋划并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三是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调整延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成员和相关工作职责,将指挥部办公室和推进组由9个增设为18个,组长全部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或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分工更加科学,责任更加明确,推进更加坚决,督查更加有力。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动认领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力量,把脱贫攻坚当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头等大事,形成了县委统揽全局,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尽锐出战。一是出台《关于调整延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成员和相关工作职责的通知》,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扶贫大格局。二是在开展“扶贫包村、联户帮扶”工作中,面向51个20户以上的面上村派驻了51个工作队,其中包括县四大班子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和法检两院工作队,严格按照省、市、县驻村有关文件,对全县93个驻村工作队进行统一管理。已从县四大班子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和法院、检察院抽调人员充实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加强帮扶力量。三是2018年11月26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县委农办和县扶贫办缺职副职已全部配备到位。从相关单位抽调4名能力强、作风硬的副科级干部充实到县扶贫办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发挥着骨干作用。四是2018年12月14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调整配备乡镇领导班子副职18名,其中副书记8名,乡镇领导班子缺职问题得到解决。五是针对12个乡镇工作人员缺20.76%,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在全县19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22人中择优选派人员充实到三大攻坚战一线工作。同时,排查出的乡镇借调人员已全部返回乡镇开展工作,解决了扶贫一线人员力量薄弱问题。
5.创新脱贫攻坚办法、巩固提升扶贫成效。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围绕“四大硬仗、六大行动、四大工程”,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再谋划,再落实。紧盯脱贫目标,以精准识别、产业发展、增加收入、作风建设为重点内容,突出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进一步夯实各级责任。二是落实精准方略,为全面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奠定基础。紧紧围绕2018年6个贫困村退出、2850人脱贫的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全县新识别贫困人口14户51人,脱贫906户2940人。采取县直部门“扶贫包村、联户帮扶”方式,加强帮扶力量。三是坚持多策并举,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方面。把发展产业作为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发展优质强筋小麦带贫、探索建立“直接帮扶+股份帮扶”模式带贫、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发展光伏产业带贫、企业带贫,目前产业覆盖率100%,产业扶持措施叠加度2.52,户均增收额度9937.6元;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为370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秀务工人员实行奖补办法,对151名优秀务工人员共计奖补资金55.5万余元;2018年,新增“户贷户用”扶贫小额信贷48户189万元。“企贷企用”模式已享受分红3367户。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全部完成;统筹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通过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参与林业工程建设、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在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方面。为贫困人口就医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第四次商业保险“四重保障”。县财政列支229万余元,为每位贫困人口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费150元。对贫困人口实行了家庭医生签约、就诊绿色通道、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服务。截至2018年12月15日,为4765名贫困人口办理了慢性病卡;针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不同阶段学生,发放保教、住宿、营养餐、助学金等补助;发挥好已建成的7个扶贫助残托养中心作用,采取“第三方管理”模式,托养重度残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7人,安排38名贫困人口作为护理人员,月工资1000元,规范托养中心管理运行,托养一个人,解放一群人,致富一家人;实现了危房改造清零,2018年改造任务为417户,已完成改造505户;实施“精神扶贫五大专项行动”,成立宣讲团,集中宣讲571次。在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实施交通扶贫工程、安全饮水工程、电网改造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目前6个预脱贫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全部达标。四是切实抓好培训,提升素质能力。2018年10月18日全市脱贫攻坚业务标兵培训中延津县荣获扶贫知识竞赛三等奖。2018年12月8日至9日,开展“两评一考”,进一步提升了扶贫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着力解决注重选树典型不够、志智双扶程度低、动员组织社会帮扶力量不足,“百企带百村”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对具有特色的脱贫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大力塑造和宣传“第一书记”、致富带头人、产业扶贫等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基层扶贫干部对照标杆、学习标杆、看齐标杆。全县共选树扶贫领域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53个,共计在报纸刊发扶贫稿件110篇,其中河南日报15篇,新乡日报90篇,平原晚报5篇。延津电视台聚焦扶贫20期、第一书记访谈12期、新时代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7期、扶贫一线风采10期。二是评选出10名村级脱贫责任组组长、10名驻村第一书记、9名村党支部书记、9名帮扶责任人、10户脱贫标兵户和30户脱贫光荣户先进典型,并于2018年12月11日进行了表彰。三是截至2018年12月11日,“百企帮百村”已有66家企业对53个村进行帮扶,其中贫困村26个,帮扶金额共计167.15万元;“百企帮百村”产业带贫安置443名贫困户就业。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织功能作用弱化的问题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学习赵化录同志逢旗必夺、逢冠必争工作精神”等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党建季度考评,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等纳入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全县通报,促进全县组织生活严格化、规范化;二是为全县农村党支部制发《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版面,加强农村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三是印发《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应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县委领导班子已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问责和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做出说明。四是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监察委专门明确10名人员,列席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监督72次,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8.着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力、战斗力。一是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信息库,印发《延津县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实施方案》,各乡镇共筛选村级后备干部1157名。二是制定《延津县开展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按照不少于全县行政村总数10%的比例排查确定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对14个软弱涣散村和21个后进村进行集中整顿,建立了整顿工作台账,明确了整顿工作队,同时由25名县领导分包联系指导。通过印发《县领导工作提示》、编发工作通报,督促开展软弱涣散村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阶段性评估验收工作,截至2018年12月15日,7个软弱涣散村和15个后进村通过县级验收。三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预警机制,针对6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一村一情建立动态台账,督促逐村解决。
9.从严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完善农村党员档案工作的通知》,在东屯镇召开农村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现场会,下发通报,督促整改规范。各乡镇已分类建立党员底册,电脑、装订机、制度版面等硬件配备到位。马庄乡、丰庄镇分类建立党员核查台账,对农村党员和“四类人员”以村为单位进行再核查,摸清底数,组织专人参与档案完善工作,已完成缺失党员档案完善工作。二是对司寨乡未录入信息库党员信息进行补录,同时在全县开展排查工作,对漏登党员及时输入。三是为各乡镇发放档案盒,统一制定农村党员档案室管理、借阅、保密、归档、提取、登记等制度并规范上墙。
10.不断强化党的意识。一是编印《延津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读本(三)》,将基层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务知识纳入,加强基础知识学习。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升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先后在市委党校、新乡市先进群体教育基地、辉县市唐庄镇乡镇干部学院、县委党校举办全县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全县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新任村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培训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教育。三是印发“三会一课”记录式样,进一步规范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每月月初,提示全县各党组织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上报相关材料。四是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建星”评选中,设置访谈提问环节,按照访谈提纲开展党建知识访谈。组织对部分县直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基层党建工作访谈,组织开展基层党务知识测试活动,检验党建素养。五是为全县党员配发党员徽章,激发党员身份意识和自律意识。六是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实现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网上接转,严格接转程序,严把接转关口,严审档案材料,对涉及人事调整及驻村的党员督促及时转接到位。
11.严格规范党费缴纳工作。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对本党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缴少缴的党员进行补缴,上报党费台账。二是印发《关于开展驻村工作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缴纳情况排查的通知》,让各乡镇排查所辖驻村工作队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将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三是对巡视发现的司寨乡、马庄乡个别党支部和王楼镇1名驻村工作队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问题进行核查,共补缴党费12663元。并对3个乡镇分管党务工作的副职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约谈,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同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四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关于建立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要求,将每月缴纳党费作为“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并坚持执行。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12.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完善责任体系。一是牢牢抓住关键少数,2018年10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议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问题通报等议题3个,有效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适时更新县委主体责任清单、县委常委分工。对《中共延津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和《中共延津县委主体责任清单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全县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纳入到清单和台账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三是根据主体责任负面清单管理工作要求,先后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第四季度负面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延津县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制定本单位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台账,有针对性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证不留真空地带,通过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倒逼责任落实。四是2018年10月10日至20日,对12个乡镇、20个县直单位、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了“两个责任”专项工作督导,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是向县委班子成员、县政府班子成员印发工作提示,要求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召开延津县2018年度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
13.着力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是综合分析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和县纪委监察委实际情况,针对领导班子缺职、干部缺编、交流不畅等问题,研究起草《关于延津县监察体制改革后续问题及解决思路的初步报告》,建议为县纪委监察委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选拔优秀科级干部,解决机关中层岗位缺职问题,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县委将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统筹考虑解决。二是参加由市纪委监察委组织开展的2018年新乡市县级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公开招录机关公务员4名、派驻机构公务员14名。
14.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书记靳新峰担任组长,印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汇报工作规则》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加强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自2018年8月以来,县委巡察办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体现了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2018年8月面向全县遴选建立了150人的巡察人才库,10月将原有的组长库更新至12人(其中副县级领导干部5人),初步打造了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巡察骨干队伍。三是按照“市县党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要求,重新制定中共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对尚未巡察的党组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坚决实现巡察全覆盖任务。四是自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开始,组建5个巡察组,对县工信委等8家县直单位和僧固乡开展常规巡察。五是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问题交办清单制度》,将巡察发现问题一并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其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形成监督合力。六是对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实行月报告,县委巡察办每月27号之前统计上报至市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察委和县委组织部均能及时分办、优先办理问题线索。
15.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一是印发《中共延津县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和《中共延津县委纪委<关于在全县各单位深入贯彻“以案促改”坚持标本兼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环节、流程及警示教育内容进行细化和规范。二是制定延津县《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12月3日召开全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对2016年以来被立案查处的4名县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随后,4名处级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制定以案促改方案,开展警示教育。三是筛选典型案例,将以案促改工作推向深入。全县先后筛选21起典型案例在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已有6名党员干部主动到县纪委交待问题,并退缴违纪资金7000余元。
16.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是在全县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134起,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157人;在全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线索20起,已查结16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3人。二是开展重点领域违纪违法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20件问题线索作为重点,并纳入台账管理,已办结52件,正在办理68件,党纪政务处分51人。三是从2018年9月8日起,县纪委监察委实行执纪办案情况周例会制度,县纪委每周定期听取12个乡镇纪委一周办案情况汇报,实时掌握工作动态、不断强化督导检查。已连续召开案件会商会13次。四是2018年以来已通报68起扶贫、惠农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就典型问题在“清风延津”公众号上予以曝光。五是将以案促改贯穿始终,针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先后在榆林乡、石婆固镇、马庄乡庞固寨村、丰庄镇飞王村、魏邱乡雷庄村、小潭乡西古墙村、王楼镇、丰庄镇秦庄村召开8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达到了查处一起、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六是县纪委已对市委第二巡察组交办初核了结的77件问题线索和尚未办结的35件线索进行了梳理汇总,建立了线索台账,对77件初核了结卷宗逐步重新研判;35件未办结线索,已经办结28件,正在办理7件,正在办理件所占比例已压缩到4%。
17.深化运用问责利器,压实“两个责任”。一是2018年9月以来,县委常委会3次研究部署两个责任工作,推动“两个责任”工作有效落实。2018年至今,因为“两个责任”工作问责15人,曝光失职失责案件9起11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对12个乡镇、20个县直单位、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了“两个责任”专项工作督导,督导结果运用到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通过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规范落实。二是根据《延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关于对2017年脱贫工作成效考核问题相关责任人问责的决定》和相关领导批示,对脱贫攻坚指挥部移交的2017年脱贫工作成效考核问题通报批评单位3个,问责相关责任人6人。对省委脱贫攻坚半年督查反馈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发现作风问题4起,问责10人,解决问题17条,督促整改问题3条。2018年以来,全县扶贫领域共追责问责14人。三是强化“三个一律”,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8年9月以来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中,已进行“一案双查”追责问责4起,通报曝光7起,开展以案促改6起。
18.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派驻县直纪检监察组作用。一是整合各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2个乡镇纪委的办案人员力量,成立10个县乡联合调查组,由县纪委统一调配,集中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已办结问题线索52件,党纪政务处分51人。二是制定《延津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四种形态”量化考核办法》《延津县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加大案件查办工作督导考核力度。三是实行执纪办案情况周例会制度,县纪委每周定期听取12个乡镇纪委一周办案情况汇报,实时掌握工作动态、不断强化督导检查。截至2018年12月15日,已连续召开案件会商会13次。四是集中解决“三转”问题,县纪委书记带队赴12个乡镇实地督导“三转”情况,并召开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对“三转”问题整改进行部署;12个乡镇纪委分别向县纪委提交了“三转”自查整改报告,“三转”不到位问题基本解决到位。五是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发挥好“探头”作用。
19.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是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政绩观。从实际出发,从长远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瞄准增收潜力小、可用财力不足等财政重点、难点工作,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实现财政持续增收。二是实事求是调整收入增长预期。2018年10月26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92520万元调整为51407万元,压缩收入比例达44.4%。三是循序渐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按照“防范风险、上级优先、严控增量”的原则,印发《延津县2018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争取利用十年时间,通过财政超收安排专项资金,对结余的和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盘活消化等方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切实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重新划定县乡收支范围,合理确定收支基数,制定收入奖惩办法等,充分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积极性。五是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印发《关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明确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提高财政增收潜力。六是依法依规强化财税综合治理。在合理确定收入目标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税收征管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20.着力解决形式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整合组织、扶贫、党校等培训资源,举办一期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帮扶业务专题培训。同时,发挥乡村和派出单位作用,对贫困人口分类施策,突出乡镇、村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解决帮扶措施不精准、帮扶形式单一问题。二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入户发放、在显著位置张贴等方式,印发《脱贫攻坚工作监督卡》1700余份,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丰富问题线索来源、提升群众知晓率,县纪委监察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案件及时处理,移交问题线索1起,初核了结2起。截止2018年12月7日,扶贫信访来电39个,其中市交办2个,已全部办结。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和县纪委监察委专项工作组,以暗访和突击检查的方式抽查扶贫干部工作作风和纪律执行情况,以入户走访贫困户的方式调查了解扶贫干部履职成效及群众满意度,以查阅贫困户档卡及相关会议记录的方式督查帮扶措施制定情况,集中发现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等作风问题。对发现的14起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了问责,对2个扶贫工作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3人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3人,做出书面检查24人。
21.着力解决担当作为不够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扶贫资金支付情况。根据扶贫项目清查情况,细化分解资金支付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扶贫资金按时支付到位。2016年扶贫资金支付比例为100%,2017年扶贫资金支付比例为97.88%,剩余为质保金,2018年扶贫资金支付比例为92%,均达到规定支付比例。二是强化扶贫项目督导督促。按照县级领导分包贫困村的总体要求,要求分包县级领导要密切关注分包村的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切实加大督导督促力度,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支付进度。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支付进度。为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县政府责成县财政局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支付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从预算指标下达、投资评审、资金支付等流程,细化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扶贫资金支付有效对接机制和扶贫结余资金调整使用和扶贫资金提醒提示制度,倒逼扶贫项目进度,同时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库建设,确保资金与项目及时对接,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四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安全高效。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制定《延津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资金一笔一笔审核”的原则,县财政局联合县扶贫办等单位,对全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2.着力解决扶贫项目建设迟缓问题。一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科学谋划项目,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和项目实施时间节点任务,确保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精准。二是印发《关于成立<延津县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等3个专项治理联合检查小组的通知》,抽调县财政、扶贫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联合治理小组,对省委巡视反馈相关意见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三是针对3个今年预脱贫的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18年12月15日,三个项目已全部竣工,项目资金已支付80%。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延津县招标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中标人的不诚信行为录入延津县诚信体系平台。五是加强对扶贫项目监督,科学建设项目库,研究制定《延津县2019、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规范管理扶贫项目。六是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流程,解决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明确各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七是印发《延津县扶贫项目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对扶贫项目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23.着力解决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问题。一是针对司寨乡部分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所有在办公楼住宿的人员在巡视期间已全部搬离了办公区,对3名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予以通报。二是举一反三,全面督查。印发《延津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核查整改专项工作方案》,以案促改,压实责任,联合督查组深入各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规定使用办公用房、寝办未分离情况进行全面整改,12个乡镇共腾退办公用房78间,1665平方米。并与各乡镇班子成员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严格按规定使用办公用房。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省委巡视和市委市政府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建立办公用房定期核查机制,由事管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抽查,持续强化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快查严办,防止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发生。
24.全面考量发展实际,合理确定收入增长预期。一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各乡镇经济发展实际,全面考量发展态势、收入质量和结构,合理确定各乡镇2018年的收入基数。二是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严防公务卡推行滞后、会计基础性工作不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内控制度薄弱、不及时清理往来账款等问题。三是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所职能。从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补贴资金发放、专项资金监管、支出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明确财政所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四是开展会计质量信息检查,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对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展会计质量信息检查,严防取得的票据不规范、原始凭证不规范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账务完整性和真实性。
25.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防范和处置力度。一是成立延津县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专项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成员由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业务骨干组成。对全县脱贫攻坚项目进行集中排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项目建设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光伏扶贫项目。县建投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第三方验收招标公告,截止11月20日连续流标两次,建投公司于11月21日报财政局采购办同意后,确定郑州计量节能检测中心和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两家验收单位。2018年11月25日验收完毕并递交了验收报告。三是扶贫车间。2018年11月23日,县政府常务会对扶贫就业基地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截至12月15日,20个扶贫就业基地达到带贫12人标准,正在对14个基地未达到带贫12人标准和12个基地未入驻企业进行整改。四是将省委扶贫巡视反馈光伏项目整改问题纳入《延津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周例会制度》,在周例会中及时解决办理。五是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管理,落实不良行为公告记录制度,严厉打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实行代理项目“一项目一考评”监管方式。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合同依规办理支付手续。六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论证和储备,严格项目计划管理,狠抓项目质量管理,明晰产权归属,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七是根据《延津县2019、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库申报实施单位职责,严格监督各有关单位的项目评审论证和入库实施程序,2019、2020年项目库2018年11月30日已报省市备案。
26.着力解决扶贫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一是将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县纪委监察委的59件扶贫涉农问题线索纳入台账管理,截至2018年12月15日,正在初核19件,初核了结11件,立案未查结2件,立案查结23件,组织处理1件,直接了结2件,暂存待查1件。二是深化“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示范点建设,确定4个示范乡镇129个示范村,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梳理权力清单26条,负面清单20条;印发《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的意见》,为进一步推动“三资”清查工作打下坚实制度基础。同时,召开全县动员会1次、推进会1次、专题培训会2次,对新任村干部“三资”清查业务进行动员培训,目前,各乡镇“三资”清查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三是2018年以来已通报68起扶贫、惠农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就典型问题在“清风延津”公众号上予以曝光。四是2018年10月30日,组织乡、村干部800余人在县清华园报告厅开展“送纪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用生动的案例讲述党规党纪背后的故事,围绕基层干部问题易发频发领域、表现、成因进行分析讲解,教育和引导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县纪委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宣读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五是县纪委查办的所有案件,按照《监督执纪规则》要求,均向组织部门报送《立案决定书》和《处分决定书》,以便于组织部门对违纪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关于重视巡视反馈意见不够,落实巡视整改不力的问题
27.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提高线索处置质量。一是县委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执行河南省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配合巡视巡察规定,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当成实践对党忠诚的具体行动。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周报告制度,县委领导班子专门听取巡视整改的汇报,督促未整改事项的落实。二是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将未整改到位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负面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等,督促整改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交办制度》,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交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
28.着力解决存在交办案件办理方法不多、线索处置质量不高、群众满意率不高等问题。
纪检监察类:一是省委第一巡视组扶贫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县纪委监察委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动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县纪委监察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二是省委第六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剩余1件,已按上级纪委要求有序推进办理。三是对不立案了结的52件中央和省委巡视交办问题线索重新梳理、建立台账,于2018年11月13日逐一对卷宗进行了分析研判,对2件线索提出重新启动意见。四是开展县纪委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重复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活动,对疑难信访问题进行专项突破。共排查问题线索8件,其中已办结6件、正在核查2件。
非纪检监察类:一是认真梳理分类。对中央和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分类,筛选出省委第一巡视组交办的87起已办结但群众不满意的案件,建立了动态工作台账,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重新调查办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强化领导包案。按照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和分管部门行业的原则,协调推进责任单位如期完成案件化解工作。县级党政领导公开接访,并对接待案件、分包案件积极处访约访下访。三是巧用救助资金。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标准,运用救助资金,救助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员,推动涉及案件化解。集中整改期间,发放救助资金10万元,已救助2案。四是开展“走访谈心、结对帮扶”活动。自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底,开展“走访谈心、结对帮扶”活动。对全县筛选出的57个信访案件,逐案明确三人一组(一名科级干部、一名法律服务者、一名人民调解员),全面了解信访事项,带着责任和感情每周走访,深入了解信访人的内心真实想法,广泛动员群众共同做好思想工作,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帮扶解决生活难题,使其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回归正常生活,化解信访事项。截至2018年12月15日,已走访21人18案,有效化解各类信访问题35件。五是省委巡视交办办结不满意的87起案件已全部整改完毕,满意(息诉)、基本满意案件44件。中央、省委交办的281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省委巡视组交办157起案件,通过整改累计满意、基本满意(按照省市息诉标准)案件113起,满意率(息诉)72.6%,初步达到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时70%以上的要求。
29.主动加大扶贫领域问题高质量整改力度。一是印发《关于规范督查巡查工作的通知》,对问题清单的梳理、审核、交办以及整改落实进行了规范。截止2018年12月8日,2018年以来省市督导检查暗访核查共计31次,反馈问题437已全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责成乡镇和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按照延津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慢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浮”“假”“躁”“松”问题,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三是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联合县纪委监察委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对慢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开展重点督查,2018年11月16日以来,共查处作风问题案件6起,问责24人。
30.着力解决整改不彻底不延伸问题。一是加强跟踪督查指导。未整改到位的128条问题,2018年12月6日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督查巡查力量。2018年11月15日,抽调扶贫办4名人员充实到督查巡查组中,督查巡查组成员达到13人,并对督查巡查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对督查巡查工作中发现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棚架、不落实的部门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组织或纪检部门处理。四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马庄乡于庄村、丰庄镇侯庄村、魏邱乡后大柳村、小潭乡小吴村、胙城乡袁庄村、榆林乡榆林村6个村的扶贫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1.着力解决整改质量低效果差问题。一是根据县政府十四届第34次常务会议要求,各乡(镇)扶贫就业基地于2018年12月20日前达到带贫12人标准,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县46个精准扶贫产业基地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如各乡镇在2018年12月20日前不能达到带贫12人标准,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要在2018年12月31前收回滞留的扶贫资金,待其达到带贫要求后再给予资金支付。二是主动向省市脱指办、发改委、扶贫办汇报,建成的33个光伏电站于2018年10月15日已全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正在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光伏扶贫补贴项目。目前,县财政已垫付54.3148万元,对33个光伏电站,按国家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贫困村收益。三是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谋划和论证。按照省市安排,及早动手谋划2019、2020年度项目库,明确将产业扶贫项目作为扶持重点。县级重点谋划优质小麦、优质花生、生态扶贫等产业项目。同时要求各乡镇根据自身优势,谋划2个以上产业带贫作用强的扶贫项目。2019、2020年扶贫项目库谋划产业项目64个,涉及资金9415万元,2018年11月30日,2019、2020年项目库已在省市备案。
三、持续发力整改,巩固扩大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委将始终坚定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把巡视整改不断引向深入。
(一)抓好根本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延津实际,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河南时提出的全面落实“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等重要指示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压紧砸实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稳思想之舵,永葆政治本色。
(二)抓好责任落实。切实担负起县委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县委常委“一岗双责”,坚守责任担当,当好廉政表率,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 理,加大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督办落实、追责问责力度,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管敢治、真管真治、长管长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聚焦主业、履行主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惩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肃查处扶贫、民生等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始终保持惩戒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抓好持续整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切实巩固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防止反弹;积极做好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确保限定时间内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严格落实,定期督查,打好持久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尽快解决,并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推诿扯皮的,严格进行问责。强化标本兼治,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剖析原因,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堵塞制度的漏洞。通过巡视整改促进规范、促进提升、促进落实,全力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3)7627787;邮政信箱: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平安大道2号中共延津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jxwdcs2008@163.com。
中共延津县委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