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7-14 18:45 来源: 延津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5日,县委第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3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范文涛同志任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婧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婧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研究制定了《中共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延城党组〔2021〕8号),认真对照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和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52项整改任务, 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同时,于3月12日、18日、29日、4月6日、12日、5月7日六次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3月29日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汇报,讨论研究下步推进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推进。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进行梳理,扎实开展整改。聚焦反馈的52项整改任务,逐项进行分析,查找症结,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加强整改,解决根本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组领导作用弱化,履职尽责差距不小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不够。

(1)政治敏感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党组织学习的“第一议题”严格执行,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就学习内容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指导城市管理工作实践中。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0次,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二是2021年3月29日,在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进行了讨论,有力的指导了城市绿化、垃圾治理、餐油烟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已于2020年7月开始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二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0次,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

3参与“学习强国”主动性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制度》,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每周通报一次,学习情况与精神文明建设奖挂钩,对学习落后人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截止2021年5月份,总积分在2万分以上的有84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2021年元至5月份学习积分在5000分以上的有135人,其中班子成员6人,学习积分明显增加。

4政治理论学习效果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4月27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学习制度》在内的33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措施、学习要求,并严格执行;二是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史等内容的学习,集中学习17次,61名党员撰写了学习笔记,达到了入脑入心、学以致用的效果;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学习成效;四是三个党支部加强了对党员学习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党员进行了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结合“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党员积分量化管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43名党员参加了考试,考试成绩全部都在80分以上;五是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增强了学习效果。28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考试,考试成绩80分以上27名。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5)议事决策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2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完善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延城党组〔2020〕25号),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召开了8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对会议议事范围、议事原则、会议准备、议事的决策、决议执行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对党的会议和行政会议进行了区分,并严格执行。

6机构改革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4月13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县“三定方案”要求,重新对局内设科室设置及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四个内设科室和二个中心,加强了业务融合二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包括《延津县城市管理局静态交通管理巡查制度》在内的27项配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事、管人、管物的机制。三是静态交通巡查中队已于2021年1月4日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日常巡查,并建立了巡查台账。

7公文错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公文处理制度》,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明确了拟稿、校对审核、签发、打印、发文等程序;二是明确了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三是建立完善了收、发文登记、处理基础资料台账,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来文和签收、分发、送批、传阅、转办等工作;四是严格按照公文行文规范进行行文,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审核把关,分管领导签批后成文下发。

3、职责履行问题不少。

8日常动态管理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城区道牙小斜坡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58处。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锥桶巡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共清理150余只;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日常巡查和重点区域管控治理,确保公共停车位不被乱占;二是对易发生堵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派专人值守,保证道路通畅。

9执法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2021年4月20日,在局四楼会议室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法制培训。4月25日,全体执法工作人员在延津县文化传媒中心参加了由城管局和司法局共同牵头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定期召开执法案件讲评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准确把握自由裁量权,35起行政处罚案件均经法制信访室进行了审核;五是严禁无执法证人员和临时人员执法;六是对执法人员加强执法文书培训,严格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和适用法规条文内容,有效解决了执法文书不规范问题。

10数字化城管效果不彰。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协调移动公司对15路监控进行了系统维护,全部恢复正常。

11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渣土处置费追缴领导小组,成员5人,具体负责渣土追缴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理思路,去短板。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测算第三方评估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加强联动,加大了依法依规征收力度,对欠缴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依法进行了追缴,对征收、催缴仍拒不缴纳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是2020年12月份以来,共有6家建设单位缴纳或预缴了建筑垃圾处置费,盛世城邦御园预缴14533.41元、延州府(已全部建成)缴纳182633.2元(已结清所有费用)、城北高中部缴纳20000元、中医院预缴30000元、天福美好生活家园预缴50000元、紫园小区缴纳184939.2元(已结清所有费用),共计482105.81元。目前,我县城区正在建设的小区有紫园小区、科森学府壹号、领峰国际、中医院、盛世城邦御园、天福美好生活家园共六个小区,其中紫园小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已全部缴纳到位,科森学府壹号、领峰国际、中医院分别预缴了部分费用,待出具第三方核算报告后补齐余款。盛世城邦御园已预缴14533.41元,正在和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对接。天福美好生活家园已预缴50000元,由于图纸未完全设计无法进行最终核算,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正在进行初步核算。因已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的项目较多,分批进行了追缴,第一批追缴项目有盛世城邦一期、建业春天里、城北高中部、兴建雅苑。其中城北高中部、建业春天里建筑垃圾处置费已缴纳到位。盛世城邦一期、兴建雅苑正在和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对接。新乡市元创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延津县所建元和经典名门28#、29#、30#、S1#、S2#楼和华特莱斯1#、2#、3#、7#、9#楼及塔楼项目烂尾且破产,未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2020年12月10日我局对其立案查处,2020年12月28日向其下达了延城征决字〔2020〕第JZ001号《征收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决定书》,破产管理人已将该费用列入破产债权。由于我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4月8日下达了《终结审查决定书》(新延检二部行公终查〔2021〕Z1号),决定对我局终结审查。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党建工作仍有短板

4.党建基础不牢。

12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多是理论学习传达文件,把党务当作党建,较少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安排和总结梳理,部分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职责。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党建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职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分管领域党建工作。

13党总支明有实无。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3月10日,局党总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严格按照规定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5名、书记1名,明确了委员分工和职责;二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延津县城市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总支工作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总支会议;三是严禁非党员领导干部出席党总支会议。

14非党同志负责党务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按照要求,明确了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张志铭从事党务工作。

5、组织生活不严肃。

15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是2021年220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对各自的剖析材料进行了修改。会上,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剖析,认真检讨自身存在问题,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有力促进了工作。

16主题教育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深刻检视问题,加强自我剖析;二是根据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2021年以来,集中学习17次,61名党员撰写学习笔记;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打头阵,深刻认识自身责任,经常对照检查、检视剖析、反躬自省;四是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完善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检视问题清单

17“主题党日”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党总支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X”活动,开展个人谈体会感言活动2次。

6、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松软。

18非本单位党员党组织关系长期挂靠。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加强与非本单位党员联系,李延的党组织关系已转出至中共延津县文岩街道西街支部委员会;母亚平党组织关系已转出至中共延津县无线电学校支部委员会;郑文娜党组织关系已转出至中国共产党阳谷县委员会狮子楼街道工作委员会。

19个人剖析材料抄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严格按照要求,严肃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撰写相关材料二是党员撰写材料由所在党支部书记把关,杜绝相互抄袭和照抄照搬;三是2021年3月10日、23日、30日,局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别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20发展党员材料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三个党支部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了自查,并进行了完善;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巡察“回头看”以来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名、吸收预备党员3名、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1名,做到了程序规范,资料完善。

21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2021年3月10日、23日、30日,局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分别严格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选出23名“优秀”党员,占全体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潜存廉政风险

7、主体责任不明。

22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未充分发挥党组引领作用,未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及时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且未见贯彻落实举措。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4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4月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警诫约谈实施办法》;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了党组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履责,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23监督责任负面清单未按规定格式制定,未实行动态化管理,未建立销号台账,与实际要求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上级监督责任负面清单要求和规定格式完善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进行动态化管理,建立销号台账。

24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学习,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延津县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办法》,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18次;三是2021年4月19日局党组书记范文涛同志对新任的4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四是2020年12月31日,召开元旦节前廉政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2021年2月4日、4月2日、4月30日,分别召开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节前廉政教育会议,加强节假日重要风险点防控,有效防止了廉政风险事件发生。

8、廉政风险防控漏洞不少。

25廉政风险意识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召开节前廉政教育和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风险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廉政风险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度》,局属各单位认真查摆了岗位廉政风险点,共查摆风险点25处,建立了台账,制定了措施,加强了防控。

26后勤管理台账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和《延津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公务用车加油台账、车辆维修台账、后勤采购台账,明确了专人管理,进一步加强了监管;二是明确了后勤管理和日常零星采购的具体流程,建立并执行后勤物品申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采购、使用、回收台帐记录清楚,严格按照制度加强了后勤管理。

27涉案物品管理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涉案物品保管制度建立完善了涉案物品登记管理台账,明确了专人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强了监管,确保了涉案物品管理到位。

28违规违纪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29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完善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按照制度规定加强了对全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了对执法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和廉政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于2021年4月19日开展了作风纪律大整顿暨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三是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9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财务人员加强了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2017年以来不规范报销10笔共2650元,已由当事人于2021年2月3日全部退缴至县纪委财务。

30票据列支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财务人员对业务知识加强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二是2018年以来发票无章列支共1896元,已于2021年2月3日全部退缴至县纪委财务。

31仓库租赁合同涉嫌违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财务人员加强了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二是2020年仓库租赁合同进行了完善;三是人事财务室负责人2021年的仓库租赁合同进行了严格把关,做到了合同标准规范。

(四)制度执行宽软,作风建设亟待加强

10.管理不严。

32日常监督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城党组202026)《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年休假制度》(延城党组〔2020〕27号)文件,从制度上堵塞管理漏洞;二是2020年12月29日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对违反纪律的杨增艳、苗立胜、樊济荣、崔红梅、董建云、李红艳等六名同志,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扣发2020年12月份全部精神文明建设奖和绩效工资;对迟到次数多的王明月、任冠林、申长强、杜习瑞、张哲川、王政等六名同志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留岗察看二个月;2021年4月1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鉴于未发现上述六名同志在2021年1-3月份考勤中存在迟到、旷工等违反纪律行为,研究决定上述六名同志留岗工作。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2019年以来共5人请事假超出20天”问题,经调阅请假条和年休假记录,发现2020年康爱云请事假31天,年休15天未休;贺建英请事假21.5天,年休假已休,超1.5天;杜阳请事假24.5天,年休5天未休;郭腾飞请事假25.5天,年休5天未休,超0.5天;乔建平请事假23.5天,年休5天未休;崔学秀请事假27天,年休15天未休。2020年12月29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超出20天事假的工作人员按照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规定,分别扣发贺建英1.5天、郭腾飞0.5天日工资40%(日工资=月工资÷22天)的工资;四是窗口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请假有假条,外派有派出单,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始终牢记服务宗旨;五是由局办公室加大对全体工作人员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对1至3月份违反考勤纪律的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和处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4月份无违反考勤纪律现象。

33城市公园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公园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加强了对公园的日常巡察监管,对发现的地砖损坏、绿化死株、公厕卫生差等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协调苗木,于3月18日对康源小区西北侧公园进行第一次补栽,4月8日进行第二次补栽,4月16日补栽完毕;三是经协调,县文教体局在公园内安装了健身器材;四是组织专人对廉政公园设施损坏情况进行了排查,登记造册,并进行了维修;五是对人民公园裸露电线进行了排查,已整改完毕;六是对人民公园排水渠防护栏损坏情况进行了排查,登记造册,已维修完毕。

34工程器械维保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和《延津县城市管理局驾驶员安全驾驶制度》,明确了驾驶员责任,对车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立了台账,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到位。

35市政委托合同衔接不畅。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招标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二是已于2021年1月29日与河南绿之源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延津县城管局城区绿化市场化运营项目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三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道树修剪审批制度和标准,对行道树修剪加强了监管。

11.作风不实。

36为民服务意识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把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及收费等12项事项列入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做到了应进尽进。

37信息采集人浮于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智慧城市创新指挥中心管理制度》,建立了过错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机制;二是2021年3月26日,对信息采集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提升了业务能力和采集水平;三是对信息采集队伍进行了调整,调出2名、调入6名信息采集人员,明确了信息采集案件数量,细化了采集要求。5月份,信息采集上报2049件,平均每人每日采集信息量12条,采集数量明显增加。

38未完成“厕所革命”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18年7月3日,县政府批复了3座城区公厕建设资金,已全部建成,分别建在了司法局院东、迎宾园内、东大街东升路路东。

39工会三个委员会成摆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工会各项规章制度,有力促进了工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对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监督领导,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作用;2021年4月12日工会组织三个委员会委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会委员履职尽责能力;四是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12.监督不力。

40人居环境市场化运营后跟进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3月19日,约谈各清运公司负责人,要求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管理。组织各清运公司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落实;二是按照《延津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作项目考核办法》规定,对清运公司加大督查处罚力度,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属地管理长效监督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组织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彻底改变城区部分路段卫生差现象;四是严格按照《延津县城区环卫市场化运营项目承包合同》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对清尘公司进行监督考核;五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养护,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六是对城区主干道、迎宾路、新长南线等道路进行绿化排查,对成片死亡及土地裸露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查明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换苗、换土、补栽作业,共补栽金叶女贞1200平方米、麦冬草700平方米;七是组织市容规划四个中队对在街道树悬挂宣传条幅进行依法监管,对城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铁线缠树现象立即清除。同时,按照“谁宣传悬挂,谁负责清除”的原则,对相关单位和广告公司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八是清尘公司在员工大会上通报了将垃圾扫至下水道或雨污进口行为,并对全体环卫工人进行了教育管理。同时,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监督管理。

41监督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25日,在延津县文化传媒中心由城管局和司法局共同牵头邀请市综合执法领域的领导和专家对乡镇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培训;二是2021年5月10日,由我局牵头,联合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成立联合评查组,在局二楼会议室对13个乡镇(街道)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经评定,丰庄镇、魏邱乡参与评查的执法卷宗被评为优秀卷宗;三是2021年5月13日对各乡镇(街道)执法大队进行督导考核,考核得分前三名的乡镇为东屯镇、胙城乡、魏邱乡,考核结果计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成绩。

42“蓝天卫士”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智慧城市创新中心管理制度》,严格制度落实二是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做到派遣事件监督整改到位。

43)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延津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记帐行为;二是财务人员加强了对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财务处理规范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强化了责任三是核实相关问题,有针对性的按照固定资产登记程序进行了补记入帐,共补记固定资产设备5台,涉及金额9000元;四是大宗物资及设备的采购等项目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方可实施,并由局人事财务股财务人员负责记入固定资产账目。新入固定资产设备12台,涉及金额171600元。

44)疑似虚假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对财务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延津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规范记录会计凭证,对发票日期与下帐日期不一致的情况,核实后及时补盖了日期印章,对发票无销售印章的票据经手人已退还相关费用,共计1300元四是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相关手续进行审核,人事财务股负责人对支出事项严格把关,分管业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严格审批

(45)票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延津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财务审核人加强了教育,增强了责任意识;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财务制度,对手续不齐全的坚决不予报销。

(46)扩大开支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明确支出范围;二是财务人员加强了教育,增强了其责任心三是人事财务股负责人按照财务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严把支出关,防止超范围支出四是凡局重大支出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了11项重大支出事项

47)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相关手续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延津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责任,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二是针对存在问题,核实情况后,2017年12月5号凭证,事业支出-差旅费780元报销手续进行了完善三是按照财务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会计凭证记录相关材料做到票据完整,清晰明确,各种文件、证明材料一并入帐

48)疑似乱发补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务人员加强了教育,增强了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三是认真落实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报销

(49)(50)(51)票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延津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务人员加强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二是针对存在问题,核实情况后,记帐凭证中的单位名称日期定额发票印章、相关名单签字等进行了完善;明细表附件太多未订入记账凭证务室保存;三是按照上级有关报销规定严格落实相关制度,由人事财务股负责人把关,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52)扩大开支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4月12日,组织工会三个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开支报销范围;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支出,严把支出关,杜绝超范围支出三是凡局重大支出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了11项重大支出事项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强有力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城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时刻对标对表,强化责任担当。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在中原更加出彩画卷中绽放延津特色作出应有贡献。

(二)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在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进度,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上下功夫,着力在堵塞制度漏洞上下功夫,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防止问题反弹。

(三)加强监督检查,扩大整改成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使整改成效体现到城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上,不辜负县委、县政府和巡察组对城管工作的期望,以实际行动为我县城管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3-7690061;电子邮箱yjxzhxzz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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