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进驻】市委三个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公布联系方式

2018-11-01 11:30 来源: 市委巡察办

近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进驻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工信委、市城管局,市民宗委、市供销社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从10月31日开始,到12月19日结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从“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入手,按照“五个持续”的总要求,推动政治巡察具体化、基层化。重点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帮圈文化”整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行“两个责任”;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均开通联系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显著位置设立举报信箱,接收关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时间为工作时间。巡察结束后,上述反映问题方式自动关闭。对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地方、部门处理。

根据有关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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