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把好“乡案县审”“小切口” 做好案件质量“大文章”
来源:信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15

“文书格式不规范,引用条例未精准到款、项,现将意见反馈给你们,请尽快补充完善后再报审。”3月13日,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理五里镇移送的案件时,对案件主办人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实行乡案县审、交叉审理等机制,不断强化审理部门对乡镇办案全流程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推动乡镇纪委提高办案质量。

在乡镇具体办案过程中,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多部门及时答疑难点,以老带新、以案练兵,帮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补齐短板,强化办案能力。在协审过程和案件质量评查中,紧盯证据材料、性质认定、案件程序、手续签批、卷宗归档等关键环节,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清单式指出问题,倒逼乡镇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

为确保“乡案县审”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该区纪委监委编发《案件审理业务流程》、《案件审理实体审核》等10项制度文件,细化乡镇案件审理、处分、执行、回访教育等工作程序,统一文书格式,为乡镇案件审理提供操作指南。同时,依托“周四大学堂”“纪法小课堂”等平台,开展实战演练、案件评查等集中培训,精选优秀案例,梳理基层常见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10类典型案件,邀请委机关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进行专题指导,以案释纪教学。

为推进“乡案县审”工作落实落细,该区纪委监委建立乡案县审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选调经验丰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审理人员组成案件审理人才库,依托案件审理辅助信息系统,对各乡镇呈报协审案件质量审核打分,每月对评查结果和问题进行通报,评查结果直接纳入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考核体系。同时,在反馈审核意见后,通过派员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直接指导查办等方式,跟踪监督处分决定作出和执行情况,实时加强指导,督促乡镇纪委及时报备,避免审核意见不落实、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发生。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审理乡镇协审案件16起,向乡镇纪委提出指导意见35条,纠正问题98个,较去年同期,案件卷宗存在问题总数下降22%。

“乡镇纪委办理的一般是党员违纪案件,看似‘小’案,但其面广量大,案件质量直接影响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乡案县审”工作模式,严把基层案件质量关,以基层案件质量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何宗鲜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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