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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富兴在全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要求狠抓落实 融合共进 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016-06-30 16:08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5月18日上午,全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富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富兴指出,解决好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政治任务,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正风肃纪工作的进一步延展和深化。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握形势,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王富兴强调,要立即行动,强化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开展。要找准定位,明责尽责,自觉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认真自查,摸清问题,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自查的要求,集中开展自查清查。要注重自纠,立行立改,认真查找问题,认真纠正。要抓好自治,严查快办,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处。要搞好自律,强化约束,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基层党员干部。

王富兴要求,要狠抓落实,融合共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一要运用好成功经验。要营造浓厚氛围,建立报告机制,强化通报曝光,加强督导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要推进“四化”落实“三查”。全市县乡党委和各职能部门要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深入推进“四化”:职权清单化,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用权程序化,实现权力运行无越界;监督立体化,实现权力公开无盲区;问责常态化,实现责任追究无例外。重点部门要在专项整治结束时,率先实行“四化”。全市各纪检监察机关要用“三查”来检验专项整治成效,即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三要深化主体责任落实。要把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以此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向基层延伸。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传导压力;注重评议评价,发挥指引作用;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会上,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记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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