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厘清职权清单,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2016年,商水县纪委在全县24个乡镇和部分涉农县直单位中推行了职权程序清单制度,公开了权力“家底”和办事流程。一是全面排查,澄清职权“家底”。针对部分基层部门不想、不愿列出职权清单的“模糊”思想,乡镇党委、纪委对基层部门履职服务事项了解不全面、不深入的现状,为澄清基层部门履职服务事项,县纪委三次召集财政、民政、卫生计生、住建、人社、国土等14个与群众服务事项联系紧密的县直局委纪委书记会议,要求根据本系统业务要求和程序,全面列出与群众相关的职权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根据县直局委列出的职权服务事项和流程,县纪委又组织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座谈,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归类汇总基层站所职权54项、行政村服务事项10项、服务承诺14项。二是分类梳理,列清职权程序清单。对梳理出的“小微权力”职权程序,县纪委按照“一部门一清单、一事一流程”原则,对基层职能部门职权程序列出64项内容,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通知》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做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和便民阳光服务工作的依据,为基层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划定了“边界”,提升了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质效。
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将职能基层站所(部门)、行政村64项职权和办事程序做为基本内容,根据便民阳光服务阵地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职权和办事流程内容,形成职权明晰的清单、办事简捷高效的流程,报经县纪委审核后,在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进行全面公开。让群众清楚知道,办理事项需提供的材料、服务窗口、交费金额、办结时限、办理步骤等具体内容,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推诿扯皮等行为的发生。按照告知、受理、承办、回复四个程序,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标牌标识、统一文明用语、统一工作流程,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了服务行为。实行“四项制度”,即:即时办理制度,承诺办理制度、报批办理制度、禁办回复制度。在办理过程中尽量简化程序,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只要群众申请材料齐全,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需要现场勘查或者其他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要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实行报批办理制,专人负责全程代办;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作为退回件,实行禁办回复制。坚持“五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落实“五个一”,即: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便民阳光服务部门对办理的事项,逐项登记造册,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多形式多角度,切实强化监督作用。
商水县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强力推进了“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和便民阳光服务工作的落实。一是设置廉政监督岗。24个乡镇便民阳光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了便民阳光服务意见箱、意见簿和班子成员廉政监督岗,公开了县乡两级纪委、14个县直单位纪检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廉洁商水”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投诉。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群众便民阳光服务方面的投诉22件,全部做到跟踪办结,群众非常满意。二是实行民主评议。县纪委明文规定,乡镇纪委每季度要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对便民阳光服务履职服务和“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排序后三名的站所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组织处理,报经县纪委向其管辖的县直单位下发整改建议书,对群众评议问题严重的,一律先免职后调查处理。截至9月份,共开展民主评议两次48场,与后三名的站所负责人诫勉谈话144人次。三是开展民意调查。县纪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思路,今年8月组织人民教师、统计人员和纪检干部100名成立25个民意调查组,采取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为民服务、廉洁从政情况深入到乡镇集市、田间地头开展了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结果通报全县,并对民意调查满意度低的后3名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四是常态暗访督查。由纪委常委带队,抽调20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对乡镇为民服务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为民服务方面的问题37个,责令10个乡镇和4个职能部门进行了整改,促使压力上肩、责任生根。
四、依托责任考核,严肃追究问责。
商水县印发了《商水县落实“两个责任”绩效考核细则》,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便民阳光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对考核后三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分值低于280分的单位不能评为一类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季度考核结果并与乡镇纪委经费挂勾。今年以来共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18人,扣减、奖励纪委办公经费11.4万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为规范“小微权力”正确运行,印发了《商水县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细则》、《商水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列清了追究问责负面清单,将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和便民阳光服务工作责任压紧压实。今年以来,共问责追究领导干部25起,党政纪处分60人。
五、变“被动”为“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查”。
为认真落实“三查”规定,除在便民阳光服务中心专设信访窗口外,县乡纪委主动出击,采取县纪委常委包协作区、科室包乡镇、乡镇纪委配合的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县纪委干部下访,成立20个下访工作组,深入到田间地头,听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受理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线索,分类梳理汇总。根据搜集的线索重点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查群众举报违规问题,并把“农村村组、基层部门、扶贫领域、民生行业”等问题线索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协作区作用,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今年以来,商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82起,党政纪处分99人。分3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11起典型案例进行全县通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8人。全县各乡镇按照县纪委安排布署,都卓有成效的开展了工作。练集镇以监督执纪问责为重要手段,大力实施“一台、两书、三谈、四查”“微权监督1234”工作机制。汤庄乡设立“一室、二院、三中心、四大厅”实行对“小微权力”立体式监督,为民全方位服务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