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在监督执纪执法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鹿邑县纪委监委多举措规范纪检监察建议的使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精准提出建议。该县纪委监委将剖析问题与案件查办同步部署谋划,深入查找涉案人员在履职、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成因特点规律,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情形及负面清单。同时,要求建议内容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谋划,在发现问题上“求准”,在分析问题上“求深”,在提出建议上“求实”,确保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制发流程。该县纪委监委明确建议制发主体与程序,从起草到核法、核文,再到主要负责人审批,最后以正式文件发出,层层把关,严格体现纪检监察建议的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在制文时统一文书格式,制作规范性模板,对文书标题、文号、字体、主送单位、盖章范围、整改反馈及整改期限等作出统一规定。
强化跟踪问效。该县纪委监委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时,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制发、谁负责”原则,确定跟踪问效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建议制作、报批、送达、执行、反馈的工作闭环。为确保每一项纪检监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组织专门人员综合运用实地监督检查、限期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监督、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进行全过程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核把关、强化跟踪问效,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潘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