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小区电动车随便乱停,很不安全。现在新建了电动车棚,真是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难题。”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沈丘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槐店镇阳光花园小区业主张女士欣喜地说。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为监督重点,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消防队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是否合规、停放和充电场所是否安全等内容,深入全县各高层小区、自建房、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销售非标车、非法改装车和私自加装或改装电池等违法行为,以强有力监督拧紧电动自行车“安全阀”。
为切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消防、住建等部门积极推动楼宇电梯内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实行智慧监管。同时,通过发布公告、公布信访举报渠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严厉查处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365家次,查处相关问题2起,党纪政务处分1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新变化。”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崔洁 尤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