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

谁是“索贿人”

2020-01-22 15:43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刚上班,刘某就气冲冲地走进了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接待室。

“你们纪检监察组管不管法官索贿。我要举报法官牛某某。他向我索贿,还判我败诉!”

“别激动,坐下慢慢说。”纪检监察员马清源将刘某让到沙发上。

“这是他索贿的证据。”刘某说着拿出了一张转账凭证。这是一张工商银行的转账凭证,汇款人正是举报人刘某,收款人是李某某,汇款金额是3万元,汇款日期是20天前的某一天。

“牛某某办理我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前牛某某用手机号136xxxxxxxx给我打电话说向我借3万元,还要求转到李某某的银行账户。”

马清源立即向组长孔令奎作了汇报。经请示决定立即组成核查组,开展初步核实工作。

初步核实时,手机号136xxxxxxxx已经停机,办理手机卡的网点也无法找到。核查组找到了该手机号码的主人。这是一个居住在偏远乡村的76岁的文盲老人。他惶恐地说:“我没有手机,也从来没有办理过手机卡,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啊?”从直觉判断,这个老人不可能是电话的真正主人。

核查组决定调取李某某的银行账户信息。核查组根据李某某的银行账户信息查询到李某某是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某村人。核查组立即赶赴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商请当地纪委监委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核查。在当地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核查组找到了李某某。

“这个银行卡确实是我的,但一个月前在公交车上被小偷偷走了。因为这个卡里没有存款,也就没有去银行办理挂失。”李某某疑惑地看着核查组人员,无奈地说。

李某某在村里承包几十亩果园,还在镇上贩卖水果,也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干部群众对她的印象也很好。

应核查组的要求,李某某与核查组一起到银行查询这张卡的交易信息。查询结果显示,这张卡竟然已经被河南省郑州市公安机关冻结。但银行方面能够提供的信息也只有这些,无法查询到冻结原因。

核查组怀疑这可能是一起电信诈骗案,并将调查情况用电话向组长孔令奎做了汇报。组长孔令奎决定核查组立即动身前往郑州市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并指示必须调查彻底,如果是索贿案件,必须办成正风肃纪的典型;如果是电信诈骗,必须给举报人一个明确的交代;如果是举报人诬告陷害,必须对诬告陷害行为严厉打击。

“我们局在办理另外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发现这个银行卡可能是电信诈骗的犯罪工具,就冻结了。”郑州市公安机关的办案民警耐心地向核查组作了介绍。办案民警还提供了另一条线索:这张卡还被周口市公安局冻结了。

为了掌握更详细的信息,核查组立即返回周口,前往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周口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在刘某向该卡转款的同时,周口市市民高某某也向该卡转了1万元。

原来,在刘某转款的当天,高某某也发生了类似的遭遇。当天,高某某接到自称是其领导的电话,说急用钱,暂借1万元,要银行转账。高某某就向该卡转了1万元。但高某某很快就意识到这可能是电信诈骗,就报了案。公安机关将该卡冻结了。

至此,谁是真正的“索贿人”已经真相大白。

核查组向刘某反馈了调查结果,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犯罪线索、制发了监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尽早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为了促进廉政建设,核查组还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此案,并建议该院向全市两级法院通报该案,要求法官既要做到廉洁自律也要主动提醒当事人洁身自爱,不要为了非法利益向法官行贿。一旦遇到法官索贿,就立即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驻市法院纪检组 谢新旭)

责任编辑: 周口市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 版权所有:中共周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周口市监察委员会
  •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1号 电话:0394-8260333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