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

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对市交通港航公路系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监督检查

2020-01-22 16:15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1月8日,市纪委常委陈高峰、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许俊峰带领有关人员,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2019年度“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主导推进情况和市交通局党组、市港航局党组、市公路局党委“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对照监督检查项目及量化设置内容,认真查阅了纪检组及综合监督单位“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情况的各种资料,分别听取了市交通局党组、市港航局党组、市公路局党委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专题汇报。

在各单位“以案促改”专项监督检查汇报座谈会上,市纪委常委陈高峰听取专题汇报后,就“以案促改”工作与参会的各单位班子成员、机关重点科室负责人及其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的交流,重点强调三点意见。

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以案促改”。他指出,通过近几天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些单位对“以案促改”认识不足,大多数单位对“以案促改”存有困惑,对“以案促改”提出的背景、意义了解不够,认识不到位。他希望市交通局、市港航局、市公路局的党员干部,一定要通过这次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以案促改有一个再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长期持续推进,坚持不懈抓下去。

要真正理解“以案促改”的核心要义。以案促改,“案”是基础,“促”是关键,“改”是目的。对此,各单位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过程中,要紧紧扭住案例筛选、警示教育、完善制度、贯彻执行等关键环节。要切实厘清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的责任,党组(党委)要真正扛起主体责任,纪检组要发挥好主导推进作用,党组(党委)必须要明确专班专人抓好“以案促改”,要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实现“以案促改”工作新的发展,新的提升。

要把“以案促改”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关键部位的工作,综合运用与职责职能有关联的案例和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与具体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驻市交通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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