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

周口市国税局全程留痕压实“两个责任”

2016-07-01 09:05 来源: 周口市纪委

近年来,周口市国税局党组、党组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内涵的认识,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把“两个责任”刻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工作中,防止了责任虚化空转,确保了“两个责任”在全市国税系统落地生根、落到实处。

一、以厘权为主线,明晰职责。制定了《周口市国家税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表》和《周口市国家税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分解表》,以表格形式从责任主体、责任名称、责任内容和落实措施四个方面进行责任分解。其中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包括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明纪纠风、预防监管、支持保障等5项责任20项落实措施;党组纪检组监督责任包括组织领导、廉政教育、报告工作、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5项责任32项落实措施;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包括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带头做好表率等6项责任21项落实措施;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包括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主动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等5项责任18项落实措施;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包括推进工作落实、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协作配合、自觉接受监督等5项责任17项落实措施,实现了“两个责任”清单化、项目化、指标化,形成了主体明确、任务具体、内容清楚、措施明了、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二、以创新为载体,全程留痕。一是制定了《周口市国税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记录表》,以表格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共分党组书记、党组纪检组、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4大类33项落实表格,责任主体根据每个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填写,做到与分管工作相结合、与具体业务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结合,由党组纪检组按季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逐项进行书面评定。二是编印了《周口市国税系统落实“两个责任”手册》,在全市国税系统进行发放。手册涵盖了总局、省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规定、主体责任分解表、监督责任分解表和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记录表6个部分,让每个责任主体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项目内容、方法措施、工作成效进行详细完整的记录。年底,把《落实“两个责任”手册》存入个人廉政档案,长期保存,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三是建立了党组书记与纪检组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定期会商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年末结合分管工作对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分析制度等,把责任细化到半年、季度、月份及关键节点,实时提醒每位领导干部,让其清楚明了在哪个阶段、节点应该履行哪些职责。这些措施的实施,形成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实现了履责过程留痕、全程实录、跟踪监控。

三、以约谈为抓手,传导压力。为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小事小节、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告诫,防患于未然,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出台《周口市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针对在日常检查、定期督导、述责述廉、年底考核中,发现的“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进行适时约谈。约谈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进行,约谈对象为全市国税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分为廉政约谈、提醒约谈、诫勉约谈、问责约谈4种形式。明确要求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的作用,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使每个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身上都有责任压力,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切实做到党组“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检组“不软手”。约谈制度实施以来,市国税局先后8次围绕市局财务督导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事项有关问题、涉农风险管理、深化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等热点问题,约谈市局科室负责人18人次、县局一把手35人次、县局纪检组长13人次、县局副局长2人次、分局长10人次、县局科室负责人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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