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采取多措施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在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的同时,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加强日常管理,打造监督执纪“防火墙”。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开展不同方式的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预防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突出问题导向,拉响监督执纪“警报器”。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用好谈话函询“武器”,做到“问题没有说清不放过、对错误认识不到位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不放过”,使谈话函询对象反思问题见血见肉,党纪教育入脑入心。
注重全程留痕,用好监督执纪“记录仪”。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建立谈话记录本,形成谈话有记录、整个过程做到“有据可查,全程留痕”,结束之后,所有资料归档保存,并抽查复核,跟踪问效。
强化整改落实,压实监督执纪“责任链”。针对专项审计、专项治理、作风督查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建设问题整改台账,按照落实整改措施的时间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对基层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