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整治停车场“微腐败”

2021-08-25 09:02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您好,请问上次您反映的太清路停车场工作人员乱收罚款不给发票,还要求必须用现金缴纳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已经解决啦,第二天就有城管局的同志联系我,作了耐心的解释,多收的钱已经退给我了……”

8月5日,周口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的通告》以来,派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把治理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重要内容。

该纪检监察组接到多起群众举报电话及信访件,集中反映位于川汇区八一路与太清路交叉口的停车场,存在乱收查扣电动车拖车费、停车费等问题。通过了解发现,该停车场由川汇区城管局城管执法中队管辖,不属于市城管局直接管辖。

“有时候收到群众举报的问题,可能会超出我们纪检监察组直接受理的业务范围,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停车收费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这些问题线索我们不能一转了之,必须靠前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平说。

该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督促市城管执法支队履行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职能,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开展调查。调查发现,川汇区城管局局属机动队存在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导致该停车场长期存在私自收取群众电动车拖车费、停车费和收费不开票等违规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该组及时督导周口市城管执法支队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责成川汇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对停车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后该局局属机动队负责人陈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群众反映良好。

“通过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指导,我们在规范这一停车场的同时,做好了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以点带面推动整个中心城区停车场乱收费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全市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办法,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真心为民,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该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郭春生说道。(韦宁宁 张斌)

责任编辑: 周口市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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