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上级巡视-整改篇】中共周口市川汇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1-10 11:53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1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川汇区进行了巡视,并于11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川汇区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思想,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政治考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契机,作为推动工作的重大机遇,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举措,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内容,紧盯不放、紧抓不松。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如果发现问题不处理,一巡了之,巡视就形同虚设。11月8日,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本轮巡视情况汇报时,谢伏瞻同志专门强调,巡视整改主责在党委,根本在“一把手”,关键看责任担当。中央、省委要求部署,为川汇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代表省委的意见和要求,体现省委的权威。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具体深刻、令人警醒,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细致、客观中肯,完全符合川汇区实际。川汇区委完全拥护、真诚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思想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以更加清醒坚定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深化认识,增强思想自觉。省委对川汇区开展巡视工作,充分体现了对川汇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川汇区领导班子的关心爱护,是对川汇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有力指导,是对川汇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力支持。区委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思想作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11月30日,在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川汇区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郭志刚同志代表区委郑重表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项对照检查,坚决整改纠正。当天下午,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谢伏瞻在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本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12月15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巡视整改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和保障措施,强调要把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推动巡视整改扎实开展。全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区委部署,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齐心协力抓好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组织,保持整改力度。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映出川汇区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面的工作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够有力。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郭志刚同志任组长,李宗喜同志、韩凤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及相关处级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综合组、督查组、材料组三个专项工作组,由韩凤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做好协调联络督促工作。12月17日,印发《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指导全区各部门有力有序抓好巡视整改工作。12月20日,区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部门推进会,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省委巡视组要求,抓紧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1月20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就做好持续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巡视整改各牵头单位分别成立领导机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制定专题整改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并通过召开责任单位协调会、开展专项治理、组织明察暗访等措施,分块分系统推进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实行日例会、周碰头,倒排工期、设定节点、挂图作战、对标交账,全面掌握情况,强化跟踪问效。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严格执行整改台账和情况反馈制度,进一步拧紧螺丝、压实责任。

(三)注重结合,坚持统筹推进。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区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强力落实。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加大力度,重点督办,确保2个月内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节点,压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发力,抓实抓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按照区委统一要求,全区各单位积极行动,分项落实整改。

(四)以上率下,形成整改合力。区委深刻认识到,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巡视整改能不能真正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管长远,关键在区委,在区委常委会班子,在区级领导干部,在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区委常委会班子带头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加强班子制度建设。郭志刚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联系责任担当找症结,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同时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巡视整改责任,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到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聚力抓好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

区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方面的问题和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39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区委政治站位不够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立足全局处理复杂问题不到位。川汇区委党的宗旨意识树的不牢,群众观念不强,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对影响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没有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缺乏责任担当。自2008年以来,先后启动了文昌大道、界牌街、丰华园、华耀城、泰悦豪庭、壹号广场等一批旧城改造和民生项目,涉及征迁居民3399户、11429人,截至目前,还有1833户、6665人没有回迁安置,占53%;界牌街、华耀城项目拖欠群众过渡费1192万元。这些问题长期积压,群众不能正常生活,社会反映强烈,党和政府公信力受到影响”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办好民生实事上、落实到民生改善上,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一是深刻总结反思。区委召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拖欠过渡安置费、征迁群众没有及时入住安置房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加速问题解决。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每个项目成立由区委常委任组长的项目遗留问题解决领导小组,明确住建局、城建开发公司、相关办事处的具体职责、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专班负责,倒排工期,加速推进,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收兵、项目不完成不脱钩。三是强力推进实施。坚持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由相关责任单位参加的碰头会,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各领导组组长不定期深入到项目建设一线,现场办公,与各项目施工方沟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公安、工信、发改、财政等部门及时跟进,从手续办理、征地征迁、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服务,全力加快后续安置房建设,力争让群众尽快入住。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项目推进情况不间断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并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五是保证安置过渡费发放。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群众安置过渡费拖欠问题,集中有限财力,把拖欠安置费发放到征迁户手中。截止目前,华耀城安置房A区已建成交付,文昌大道B区二期7#、8#、9#楼已建成,丰华园15#、16#楼430套安置房、泰悦豪庭一期6栋452套商品房、界牌街4栋安置房已封顶,剩余部分正加紧建设。已向被拆迁群众发放过渡费1192万元。同时,针对壹号广场产权不明晰、资金链断裂问题,审计部门已进驻开展工作,政府部门已发布招商公告,确保2018年6月份开工。

2.关于“以上率下真抓实干有差距。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发展定位不准确,工作思路没有连续性,敢闯敢试的劲头不足,改革创新举措少”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党领导一切。只有充分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和发展思路,发扬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发展,心无旁骛抓落实,才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一是深入基层吃透区情。区委常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分别深入到联系办事处和分管单位开展调研,召开由办事处负责人、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同商讨川汇区发展定位和发展思路。1月16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分析区情,与会处级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逐一发言,谋划新一年发展思路。二是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举措。1月20日,区委召开常委会,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确定了川汇区2018年工作定位、目标、思路和措施,即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一项政治任务”,着力实现城市发展空间、经济发展质量、城市管理水平、经济发展潜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水平、民生改善水平“六大提升”。1月21日,召开区委四届三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把敢闯敢试劲头不足、改革创新举措少等问题作为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查摆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的深层次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3.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认为区级职能不全、权力弱化、干事风险大,求稳怕乱,安于现状,作风慵懒,工作疲沓,遇到问题绕着走”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严肃学习纪律,提升学习效果,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增强责任意识,以学习促进工作开展,着力解决站位不高、视野狭隘的问题。二是开展作风整顿。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聚焦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尸位素餐、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政令不通、虚浮假躁、效率低下等“五类问题”,抓典型、严处理、重追究,先后通报批评17家区直单位,党政纪处分27人,组织处理32人,集体约谈41个单位“一把手”,有效推动了各级干部作风转变。三是完善考核体系。坚持重实绩、讲实效,进一步健全综合考评体系,把各单位重点工作、重要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分值,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在全区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鲜明导向。

4.关于“中心城区两违泛滥多年,区委、区政府重视不够,有关单位监管不力,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今年7月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督促下,才痛下决心组织拆除了2700处、30多万平方米的两违建筑”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两违”是城市的顽疾,不解决“两违”问题,就无法实现城市形象的根本好转,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两违”整治,坚决遏制“两违”势头蔓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的集中整治“两违”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组建由公安、城管、办事处等部门参加的执法队伍,抽调300多名机关干部参与,具体实施“两违”整治工作。二是抓好舆论宣传。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宣传车、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对“两违”危害性的认识,营造浓厚氛围。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违”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两违”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片区,每个片区派驻1个工作组,分批次,分类别、有计划进行整治。四是强化源头防控。重新修订《川汇区“两违”治理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和《川汇区“两违”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两违”治理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两违”建设管控网络,强化日常管理,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全覆盖巡查,发现新增“两违”立即处置,一旦形成新“两违”建筑,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两违”从源头得到控制。2017年12月以来,共拆除违法建设918处,24.4万平方米,查处违法用地行为33宗,复耕土地251亩。

5.关于“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流于形式,一些项目长期不能开工,如高新区入驻工业企业27家,建成投产的有9家,其他企业均处在停建、停产半停产和倒闭状态”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抓好经济工作是党委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必须加强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新理念、积极探索新思路,才能解决好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2017年12月以来,区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扩大会议,听取高新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分类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高新区管委会认真开展“僵尸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针对目前处在停建、停产半停产和倒闭状态的企业,分别制定解决方案,采取督促加快生产、盘活现有资产、帮助开展融资等办法,逐个予以解决;对无正当理由、长期占用土地迟迟不能开工建设的企业,视情况要求其退出高新区,盘活土地资源,推动产业发展。一是对河南久通电缆有限公司,以老厂区旧城改造征迁为契机,实施“退二进三”,盘活老厂区资产约3000万元;组建基金公司,支持盘活新厂区资产,力争2018年上半年恢复生产。二是对河南丰泽园食品有限公司,由政府融资平台注入200万元资金,引导企业重组,帮助其与第三方合作,逐步恢复生产。三是对河南蓝泉啤酒有限公司、周口市海利尔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河南长城门业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兴源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河南省鸿基鼓风机有限公司、河南省四方绿原保健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由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其擅自将工业用地改变为商业用途的行为依法处理。四是对河南邦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周口广安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市国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周口市颖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周口市鑫荣供销合作公司、周口地润电缆有限公司、河南昇达贸易有限公司、周口市喜来乐家具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由高新区督促其尽快启动标准化厂房建设,确保2019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五是对周口秀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豫通盛鼎工程有限公司、周口市恒固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由高新区督促其抓紧完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6.关于“全区产业结构不合理,引进项目质量不高”问题。一是结合川汇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一二三产业发展方向。即:工业主要以高新区为平台,大力发展绿色装配式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加大招商力度,尽快形成规模;商业主要以“两区”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华耀城、新荷花市场、新天地城市综合体等项目,推进提档升级,繁荣城区经济;农业主要以脱贫攻坚为统领,依托颍川、兴家、春生等6个都市生态产业园,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二是严把项目引入关。建立健全项目引入机制,由区政府牵头,区人大、区政协参与,组成项目考察组,对拟引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论证,把好项目引入关,着力解决项目引入质量不高的问题。自2017年12月以来,已外出考察22批次,签订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6个。三是建立项目淘汰机制。对在建项目实施分类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从发展前景、项目环评、投资强度等方面细化考核指标、实施综合考评。评级高的,在政策范围给予一定奖励;评级低的,采取相应惩罚性措施,直至退出高新区。

7.关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城市‘脏乱差堵’现象没有根治”问题。一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以市委、市政府实施中心城区优先发展战略为契机,采取平台融资、PPP项目运作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城市道路、“两小”市场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2017年12月以来,投资1000万元的北花园、黄金桥农贸市场正升级改造,川汇大道东延、银珠路等城市道路正加紧建设,7条精品道路建设工程前期征迁工作正加紧进行。二是创新管理模式。改革环卫工作体制,完善人员考评体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激发城市管理人员工作热情;实行精细化管理,配齐配全各类环卫车辆,对城市所有道路实行全天候机械化清扫,做到全覆盖、不间断、无盲区。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对沿街机关、企业、商铺的“门前五包”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分别悬挂红黄黑旗,提升全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实行“路长制”,以“五城联创”为契机,由区四个班子领导担任路长,77家区直单位分包路段,对城区路段环境卫生情况实行全方位监督,对占道出店经营、马路市场、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深入治理。区“五城联创”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全区通报。2017年12月以来,已下发通报7期,9家单位被通报批评。

8.关于“非法集资等风险隐患尚未根本消除”问题。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已印制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彩页、宣传册4万余份,电视宣传视频2个,在政府网站和政府广场大屏幕播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处非办主任陈伟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的区农村非法集资问题防范治理工作专项小组,加强对农村非法集资问题防范治理工作的领导。专项小组针对我区农村情况,已制定了工作方案,正有序开展工作。三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非法集资问题防范治理工作纳入各办事处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年终考核范畴,明确分值,严格考核,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员干部工作责任。四是开展风险排查。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认真开展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切实提高监测预警能力。2017年12月以来,已排查出风险隐患3个,并全部解决到位。

9.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发扬民主不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坚持科学、民主、依法、集体决策不够到位,一些‘三重一大’事项论证调研不深入,集思广益不够,程序执行不规范,造成决策效果不理想”问题。一是完善议事制度。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区委组织办公室、组织部、纪委、人大、政协等部门,认真研究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结合川汇区实际,起草了《中共川汇区委工作规则》《中共川汇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共川汇区委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10月25日,区委召开常委会,对文件进行了讨论修改,并印发全区参照执行。二是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常委班子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决策前调研、咨询、论证、集体研究等程序,确保科学民主决策。2017年12月以来,全区所有“三重一大”项目均纳入常委会议事日程。三是严格干部选拔工作。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法规性文件,制订《川汇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区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工作流程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区委法规机构,聘请2名区委法律顾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重大决策充分征求法律专家意见,确保决策依法依规。目前,法律顾问已正式开展工作。

10.关于“2015年洽谈引进广东西奥电梯项目,前期对风险论证不足,在没有任何约束条件情况下,意向期就为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厂房,但项目最终没有落地,厂房闲置至今”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必须正确处理好项目引进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切实做好市场调查和风险论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多方论证听取建议,审慎制定优惠政策,才能有效防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风险,真正把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一是加强研究部署。2017年12月23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研究西奥电梯闲置资产处置工作。与会常委逐一发言,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确定了由河南祥龙四五集团接手西奥电梯闲置标准化厂房的解决方案。2017年10月28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明确了西奥电梯闲置资产转让河南祥龙四五酒业有限公司的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二是加快推进实施。区兴源投资公司、区工信委、高新区管委会积极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对接,就祥龙四五集团老厂区征迁资金划转、资产转让等环节进行商议,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工作程序,稳步推进实施各项工作。目前,首笔转让资金已进入国有资产管理帐户,祥龙四五集团已进入标准化厂房进行规划布局,闲置状况已基本得到解决。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招商引资保障机制,既做到敞开大门、开放招商,又做到充分论证、防范风险,坚决避免盲目投入的情况。对确需政府扶持的项目,必须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投资方提供不少于500万元保证金后,才能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11.关于“2015年底以来,区委常委会没有研究过华耀城安置期过渡费拨付分配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保证安置过渡费按时发放既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也是党委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强力保障,抓实抓好。自2017年12月以来,区委先后召开2次常委会议,对华耀城项目征迁安置及安置过渡费发放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方案,加快问题解决。对已建成交付的华耀城A区安置房,完善配套设施,严格按程序进行分配;对华耀城B区征迁安置,以川汇城建开发公司为主体,由周口市川汇综合投资公司担保,向浦发银行贷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泰悦豪庭二期房屋用于安置征迁户。对安置过渡费发放问题,筹措资金尽快把拖欠安置费发放到位。截止目前,华耀城安置A区已建成交付,共安置群众566户、1981人,B区14栋安置房2018年12月可建成入住;已发放安置过渡费922万元,剩余资金正积极筹措。

12.关于“区委在干部任免上,个别时候还存在以书记专题会代替常委会研究的现象”问题。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剖析原因,规范程序,立行立改。二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中心组学习、组工干部专题学习等,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工干部精通《条例》。三是在区委常委会议室和区委组织部机关会议室分别悬挂中组部制定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用规章约束决策;四是出台《中国共产党川汇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国共产党川汇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川汇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五是制定了《川汇区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13.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扎实。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学习不够深入,推进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够,落实‘件件有着落’要求不到位。抓巡视巡察整改的主责意识不强,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交给区纪委牵头,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交给区委巡察办负责”问题。一是扛实主体责任。改变以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交给区纪委牵头的做法,区委书记担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参加,严格按照分工,具体做好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先后4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从研究部署、工作推动、协调组织、总结汇总等方面,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把关,确保了整改工作的稳步扎实开展。二是提升政治站位。区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及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进行认真学习;将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文件规定编印成册,区委常委班子人手一份、开展自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履行巡视巡察主体责任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三是深刻剖析原因。召开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其他常委班子成员逐一发言,深入查摆自身在履行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帐,逐项抓好整改。四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巡视巡察整改交办、实施、反馈、验收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收集汇总问题“建账”、分类梳理问题“对账”、逐项整改问题“查账”、解决落实问题“销账”、上报评估结果“交账”“五账管理”制度,每个环节都严格标准,每项资料都签字背书,真正使整改工作过得硬、见实效。

14.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用力不深,标准不高,为整改而整改,与实际结合不紧。开展的24个专项治理,有成效的只有6个,多数专项治理材料‘文不对题’,多是领导讲话、专题党课、制度文件等,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巡察整改必须坚持一丝不苟的态度,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明确责任。由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牵头,抽调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巡察办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组,对24个治理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坚决抓好整改。二是听取汇报。把24个治理事项整改作为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点,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区委主要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对弄虚作假、推诿应付的,坚决进行党政纪处理。三是强化督查。区委督查室会同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每周至少开展2次督查。对整改不力、工作迟缓的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以刚性问责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党的建设缺失,干部选拔任用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5.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基层组织存在软弱涣散现象。对基层党建工作聚焦不够、投入不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缺失、战斗堡垒作用弱化,违纪违法问题频发。2014年以来,全区有68名村(社区)干部受到查处,有32名村(社区)支部书记受到查处。如华耀城办事处郭庄村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5名村干部于2015年、2016年先后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村两委班子至今仍不健全”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区委中心组带头学习《中共川汇区委关于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组织全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建立2017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台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台账建立情况,查漏补缺,补充完善。三是开展“逐村观摩整办推进”活动,以办事处为单位,集中对全区88个行政村、社区进行逐一观摩,建立基础台账,重点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改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基础条件,增强基层阵地服务功能。四是配齐华耀城办事处郭庄行政村支部班子,配强城北办事处张夏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积极筹备村“两委”换届工作。五是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全区党员干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积极配合区纪委落实“三权”公开,推行“三议两监督一公开”工作法,防范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发生。六是区委常委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为党员上党课,带动全区各支部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棚改征迁等中心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四个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对照检查避重就轻,相互批评碍于面子,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体现不充分。查阅资料发现,有的区领导连续两年的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部分县处级领导干部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问题。一是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制定2017年民主生活会方案,发给每位领导干部,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撰写发言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物见思想,触及灵魂、直面问题。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三是与区纪委联合下发文件,组织指导区直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明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人员参加区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分组名单,每人联系一名处级干部,当好联络员。四是处级干部统一配备民主生活会记录本,专门用于记录民主生活会座谈访谈内容和谈心谈话内容。五是定期调阅记录,加强督促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17.关于“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有的党组织活动开展较少、方式单一,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党员不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发展失衡,存在‘重机关轻基层、重城区轻农村’现象,全区有11个村支部连续三年没有发展党员”问题。针对“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有的党组织活动开展较少、方式单一,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问题,一是围绕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根本职责和核心任务,从“五抓”入手(抓住机关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少数,抓住机关支部这个基础,抓好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牢机关的党员队伍,抓紧对机关党建灯下黑这个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分类排队,针对政治教育、阵地建设、发展党员、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重点整改哪些问题。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专业素质。12月18日,举办了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三是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各类活动。认真落实好《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圆梦微心愿·汇聚正能量”主题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六微”特色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机关党员进社区认领兑现“微心愿”,积极服务社会。四是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活动,创建6个党建工作示范点,让机关党建切实走在其他基层党建的前头,为其他基层党建做好表率。五是给机关党组织统一设计印制“三会一课”记录本并已发放到位,督导机关支部按期开展各种组织活动,使工作走上制度化、经常化。针对“有的党员不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问题,一是2018年1月6日区直机关工委举办机关党组织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专题培训班,机关工委书记杨民强详细讲解中组部2004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二是制定接转组织关系工作流程,印发给基层党支部。三是加强对党员和党务干部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宣传教育,使接转组织关系及时准确。针对“党员发展失衡,存在‘重机关轻基层、重城区轻农村’现象,全区有11个村支部连续三年没有发展党员”问题,一是12月28日在区委组织部会议室对11个村支部书记和相关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专题培训,详细解读2014年6月6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4名办事处党委副书记、11名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调整全区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大幅度向农村倾斜,农村发展党员名额由2017年的14名增加到40名,逐步改善城乡党员结构。三是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2018年组织工作目标管理,实行目标考核。

18.关于“选人用人存在偏差。干部培养选拔缺少长期规划,没有形成梯次,不利于干部队伍结构的改善;调整干部害怕触及矛盾,2014年以来,除因换届小范围缺职补配外,没有调整过干部,致使优秀年轻干部看不到希望,工作积极性受挫”问题。一是摸清底数。现有科级干部按年龄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对策。二是重点培养。结合正在进行的扶贫攻坚、棚户区改造、五城联创等,有计划地组织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基层一线、项目工地等接受锻炼、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对全区35岁以下年轻干部建立台账,重点培养,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重用。三是强化培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训力度,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优秀年轻干部接受业务和党性教育。四是出台文件。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川汇区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川汇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等。

19.关于“执行干部监督纪律规定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一些干部‘带病上岗’,造成不良影响。如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多次行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至今仍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区直一名正科级干部,1996年5月担任民营企业负责人,至2016年8月涉嫌‘吃空饷’20年,区委对其双重身份问题长期默认,违反组织纪律,损害了干部人事工作严肃性”问题。一是强化事前监督。组织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定期与纪检、信访、审计、人社、综治等部门联系交流制度,对组织发现和群众反映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及时发放《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选编》《选人用人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人手一册。二是注重事中监督。进一步规范酝酿、推荐、考察、决定程序,坚持“凡提五必”,充分征求纪检监察、巡察、信访、综治、计生、编制、审计等部门意见,发挥监督的审核把关作用。三是落实事后监督。制定出台了《川汇区干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干部档案专业人员审核把关制度。四是初步建立了专业干部考察队伍,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0.关于“三超两乱”等问题仍然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缓慢,全区还有85名超职数配备的干部没有消化到位。区政府目前配备党组成员15名,超配8名。事业单位严重超编,全区28个事业单位编制人数719人,实有1320人,超编601人”问题。一是认真梳理排查,建立消化台账,分别于2017年10月25日和11月5日召开两次常委会,对区政府超配8名党组成员和全区8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题研究,采取“免去现任职务、职务职级并行、重新核定职数、免去兼职”等措施进行消化,目前已全部完成超职配备区政府党组成员和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任务。二是今后在配备科级干部时事先征求编办等部门意见。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制度,严把入口关。四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优化结构,消化超编人员。五是进一步完善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

21.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标准不高、推进迟缓,还有44名干部‘三龄两历’没有最终认定,提供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更新不及时、漏洞百出。抽查干部档案发现,一些干部出生日期不一致、学历未认证、年度考核资料不全”问题。一是制定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整改计划》,下发了《档案审核补缺材料通知》。二是针对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中存在的“学历未认证、年度考核表不全”等问题,限时补缺归档,目前正在补缺归档。三是对个别有异议的档案已初审完毕,待组织部门研究审定后归档。

22.关于“个别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2018年1月5日,区委组织部专题召开川汇区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安排工作会,全区所有处级干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对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发放了《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须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对部分省辖市换届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查核情况的通报》《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参考案例选编》等资料。全区处级领导干部已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了2018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目前正在审核中,审核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23.关于“一些公职人员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如城北中心学校一名教师违规兼任私立学校法人代表多年,今年2月才被解除事业单位聘任合同,退缴工资135267.01元;金海办事处一名中层干部长期旷工,在外地注册企业并任法人代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问题。一是转发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深入自查,抓好落实。二是下发了《川汇区公职人员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情况统计表》《川汇区各单位长期不上班人员统计表》。三是对全区73家单位上报的统计表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对涉及人员摸底排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到位。

(三)管党治党宽松软,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方面

2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主体责任不够坚实。区委履行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扎实,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过问不多,一岗双责停留在发文件、提要求上”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落实主体责任,只有把区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10月27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对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关内容进行认真研读。常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谈认识,讲体会,就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意见建议。8月11日,区委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河南省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从严治党述职制度,处级领导干部年底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总结,撰写述职报告,由区委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二是认真抓好整改。召开民主生活会,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剖析区委履行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扎实,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深刻查摆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区委班子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把第一种形态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科级以上干部经常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问责谈话等活动,对分管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各种违规违纪苗头的及时提醒,并做好谈话记录。进一步完善区四大班子领导成员联系点制度,常委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单位就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听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咬耳扯袖,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调研指导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25.关于“区民政系统塌方式腐败,长期没有被发现和制止,案件查处后没有对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召开区委常委会,对区民政局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形成专项报告。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对照案例进行深入自查,查摆廉政风险,建立自查台账,加强风险防控。同时,对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及纪检组长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二是修订完善“一案双查”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对象和方式方法,并严格执行,促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承担起抓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从个案中查系统,从大案中觅关联,深挖并严肃查处窝案串案。对今后发现的典型腐败案例,既做到案件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更要举一反三、通报全区,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促使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

26.关于“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形同虚设,仅仅发了文件,没有开展工作,执法与执纪衔接不畅、各自为战”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1月9日,区委调整了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组成员和联席会议成员,1月10日,组织召开了区委反腐败工作协调会议,修订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建立述职考核制度。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全年履职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向区委报告。区委根据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履职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由区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沟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反腐败工作,各单位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执法与执纪有效衔接,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

27.关于“区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常委会专题研究少,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不及时,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巡察机构人员结构不合理,没有组织部门人员参与;开展巡察存在畏难情绪,发现问题质量不高;个别被巡察单位对整改工作消极应付,搞‘文字整改’,没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问题。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工作规则》,规定每轮巡察结束7个工作日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每个组巡察工作汇报,15个工作日内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每轮巡察工作综合汇报,对巡察成果运用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进一步明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并结合实际写出专题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认真制定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紧盯政治巡察定位,强化主责意识,按照每年四轮、对12-16个单位进行巡察的进度,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三是充实工作队伍。严格按照巡察工作开展要求,增加巡察部门编制,配齐工作人员,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巡察工作扎实开展。区委组织部派出两名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过硬、敢于坚持原则的组工干部参与巡察组工作。四是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区委和被巡察单位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整改。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强化督查督办,狠抓巡察整改。

28.关于“监督责任不够硬实。区纪委‘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纪挺法前不到位,日常监管缺失。抓正风肃纪的韧劲不足,执纪审查的能力不够高,“一案双查”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强化“四种形态”的运用。坚持抓早抓小,遇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动辄则咎,“露头就打”,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治愈“风寒”的良药。2017年12月以来,向全区各单位发放《践行“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谈话记录本》600本,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500人次。二是坚持纪挺在前。区纪委定期对各单位践行“四种形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四种形态”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通报全区。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结合各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提升执纪能力。2017年8月底,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培训基地参加为期5天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意识、案件查办能力和监督执纪水平。四是持续抓好正风肃纪。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脱贫攻坚、五城联创、信访稳定、棚户区改造等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区委、区政府门口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岗,安排专人值班,严格出入登记,坚决遏制跑送歪风。对全区所有公车统一张贴标识、安装定位系统,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定期督查、清理规范。2017年12月以来,共开展明查暗访5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案件2起,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8人。

29.关于“以案促改工作抓的不实,警示教育缺乏震慑,一些案件查处后没有公开通报。纪律处分执行不严,存在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错定、处分期内评先的情况,如2014年以来区法院给予纪律处分、诫勉谈话15人,相关材料均未入档,有的人员还被记功授奖”问题。一是强化案例剖析。坚持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筛选十八大以来区纪委查处的18起典型案例,印发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切实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全区80家单位接受警示教育达3000余人次。二是抓住关键环节。针对区民政系统出现的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形成剖析材料下发至全区各单位,要求各单位围绕民政系统发生的贪腐案件,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和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剖析整改,加强防范,堵塞制度漏洞。三是开展执行纪律情况大排查。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全区各单位对2014年以来是否存在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错定、处分期内评先的情况进行排查,共发现年度考核等次错定3人,处分期内评先1人,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应归入个人档案的所有资料定期督促、严格审核,做到应入尽入。

30.关于“派驻机构‘三转’不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突出,案件查处力度小”问题。一是开展监督检查。区纪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办事处纪委、部分区直单位纪检组“三转”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着力纠正办事处、区直单位纪检干部“三转”不到位、存在兼职等问题。二是实行综合派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撤销36个单位纪检组,设置1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进一步整合监察队伍,提升工作成效。三是明确派驻纪检组职责。区纪委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监督指导,把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作为重点,动真碰硬,真督实查,充分发挥好派驻纪检组作用。四是强化培训管理。1月17日至19日,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到岗情况,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邀请市委党校专家教授、区纪委和检察院有关业务能手,集中培训十九大精神、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办案技巧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3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对会议审核把关不严、缺乏统筹,要求街道、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过多,增加基层负担,影响工作落实”问题。区委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弛而不息抓好落实,才能确保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区落地生根。一是解决认识问题。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区委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为契机,印发专项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持续纠正四风”专项活动,全区80家单位2000多名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认真学习,深入开展自查,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对“四风”危害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二是解决制度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川汇区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类会议召开范围、人员规模和审批流程,真正做到能不开的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2017年12月以来,共压减各类会议数量12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三是解决落实的问题。要求区直各单位年初向区委办公室上报拟召开会议情况,由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把关,并于年底将会议召开情况通报全区。凡是需要办事处、区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一律报请区委主要领导同意。2017年12月以来,全区召开办事处、区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13次,比去年同期减少3次。

32.关于“个别单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突出。2014年以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4起,处理44人。如区汽车站党支部书记苑某未经备案,于2014年、2016年两次参加保险公司组织的境外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区接待办在接待费中列支购酒款154.7万元。巡视期间,区妇幼保健院2名科长顶风违纪,在酒店举办‘升学宴’,受到记过处分,免去科长职务”问题。一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进行了全面检查,严肃查处“只见办公桌、不见工作人员”“平时两间房、检查一间房”等现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三公”消费特别是“一桌餐”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开展突击性检查,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购买消费高档白酒、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问题。二是强化权力制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备案登记,对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签订廉洁工程保证书。2017年12月以来,共对全区19个投资5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备案登记,涉及金额2376万元,先后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9人次,签订廉洁工程保证书19份,进一步规范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确保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大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程序办事、搞一言堂、财务审批一支笔的现象进行坚决查处,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集中开展“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在全区开展“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76家单位认真填写《自查报告表》和《自查统计表》,在自查的基础上,督查发现区卫计委第三人民医院、区交通局出租车管理站和执法所3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5996.2元,并予以严肃处理。通过自查、督查、问责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

33.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一些领域仍然多发。一些基层单位存在‘中梗阻’现象,有的推诿扯皮、消极懈怠、效率低下,有的违纪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小吏乱政’‘微腐败’问题突出”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按照《川汇区重点岗位科股长“中梗阻”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区纪委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重点岗位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每季度对重点岗位科股长开展一次社会测评,年底综合排名后10位的科股长,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排名后3位的科股长,责成单位给予组织处理,并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二是持续推进“四化三查”。进一步完善“三梳一审”制度和“三图三化”流程,切实加大“三问三查”力度,真正使群众身边的基层党员干部事事受监督、时时慎用权。2017年12月以来,共检查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27家,发现问题4类39个,并全部整改到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4起,涉及资金10.37万元,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0人,受理群众党风政风类信访举报5件,立案调查5起,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1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中梗阻”方面的问题,一经核实,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当事人。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先后对区卫计委等3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34.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一些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用权任性,侵占挪用、套取截留、虚报冒领、贪污贿赂等问题时有发生。2014年以来,全区共查处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管理、社保资金管理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48起,处分70人。本次巡视共受理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44起,占川汇区信访举报纪检监察类71%”问题。一是巩固“三权”公开工作成果。按照《川汇区“三权”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将单位权力清单和流程图统一在“三权”公开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虚假公开的问题,一经核实,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落实村级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川汇区村级重大事项“三议二监督一公开”工作制度》,凡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按程序接受审议监督,各个环节全程公开,办理结果交区“三权”公开办公室把关,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三是强化村组干部廉洁意识。组织全区村组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集中学习农村基层微腐败案例剖析,印发《农村基层微腐败的治理对策学习手册》,教育村组干部忠诚做事、干净干事、担当成事,始终坚守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共开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1次,印发《农村基层微腐败的治理对策学习手册》500本。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区通报。全区共查处贪占农村集体“三资”、挪用民生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起,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人。

(四)意见建议方面

35.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一是加强分析研判。成立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小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逐个加以分析,制定核查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案件核查。建立工作台账,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集中时间和力量,优先办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置得当。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对问题线索准确,事实清楚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严肃处理。截止目前,省委第三巡视组批转问题线索115件,已查结102件(重复件10件),立案13起,给予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6人。

36.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区委坚强的领导能力。区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川汇区落地生根。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把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作为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核心任务,持久深入地贯穿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始终,坚决摒弃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认识,坚决纠正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行为做法,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持之以恒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推进干部作风大整顿深入开展,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37.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建领导小组作用,着力抓好党的建设,净化党的政治生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每月26日为党建工作例会日,专题研究讨论基层党建工作。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实现组织建设和组织工作全覆盖。

38.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区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干部调整事前报告制度;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突出选优配强“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强化优秀年轻干部的战略培养和合理使用,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

39.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坚持把“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区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带头严格尊崇党章,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实施意见,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始终保持正风反腐强劲势头。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为决实现富民强区、川汇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一步任务仍然艰巨。区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生活制度从严、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坚持改进作风从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选用管理干部从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坚持抓基层基础从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强化监督从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支撑,坚持抓反腐从严、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依规治党从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持落实责任从严、共同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二是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查清查实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决不遗漏;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对照台账和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督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销账。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围绕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根源性问题,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主体责任担当不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不力等突出问题,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着力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努力在各个领域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对违反制度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真正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行为准则。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持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实施意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巡察工作体系,实现巡察全覆盖。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五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凝聚起加快富民强区、川汇振兴强大动力。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一项政治任务”,着力实现城市发展空间、经济发展质量、城市管理水平、经济发展潜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水平、民生改善水平“六大提升”的宏伟目标,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共同谱写加快实现富民强区、川汇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4-8568696邮政信箱:周口市川汇区委巡察办(466000)电子邮箱chuanhqxcb 163.com。

中共川汇区委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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