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8日至12月12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鹿邑县涉粮问题进行了巡察。2022年3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鹿邑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严格要求。鹿邑县坚持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市委专项巡察的具体要求上来,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县委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刻查摆剖析问题原因,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健全机制,细化任务。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鹿邑县涉粮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情况汇报,跟踪整改进度,研判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用心化解面上的问题,更着力破解根上的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根本上堵住漏洞、补齐短板,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修订完善《鹿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自筹资金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各类制度8项。
二、反馈意见逐条诸项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3项意见建议,梳理出28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
整改措施: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将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始终自觉坚定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紧跟核心。自觉对标对表,学思践悟,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时效性,强化制度约束,完善学习制度,执行好年初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刚性的制度执行来保障学习的频次和效果。
整改进度及成效:县委组织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基层,组织多层次、多纬度的学习宣讲活动,充分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同鹿邑实际相结合,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印发《中共鹿邑县委宣传部关于健全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机制推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鹿邑条条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集中学习12次,其中集中研讨2次。县发改委制订了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了《发改委2022年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题集中学习。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议题”制度,已开展学习6次,召开班子会研究粮食安全监管工作2次,组织中心全体人员专题学习1次。通过学习,涉粮领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高了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2.县委、县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把握《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坚持把扛稳粮食安全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把粮食安全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一把手”工程,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整改进度及成效:结合我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实际,7月6日,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对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鹿政办〔2022〕20号)。6月30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度全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为实现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与党政同责的有序衔接打下坚实基础。2022年7月10日,按时完成我县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全省实行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五年来,我县获得“四优一良”好成绩,2017、2018、2020年度考核均受到全省通报表扬。
二是落实上级部署不够坚决。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逐步配齐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所需要的取证设备和执法车辆,保证队伍稳定、工作正常开展,严厉打击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粮食风险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整改进度及成效:2022年4月,县委编委印发《关于设立鹿邑县粮食流通执法大队的通知》(鹿编〔2022〕29号),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撤销鹿邑县粮食科研所,设立鹿邑县粮食流通执法大队,明确了主要职责、机构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经费预算形式等内容,进一步强化我县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3.党组织核心作用不强。
一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关于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深入领会“三重一大”的主要精神,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已废除原《鹿邑县粮食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结合行业职能,重新修订了《鹿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班子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做到共同商量、集体决策,并认真做好记录。
二是原粮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有目标、有载体、有创新、分专题进行研讨。完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专题研讨时间和主题,丰富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规范理论学习记录,严格按照要求如实记录学习内容。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人召集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针对没有学习笔记情况进行反思并写出深刻自我检讨。建立完善了学习计划,严格学习纪律,结合单位实际,把学习内容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容。目前,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领导班子落实“第一议题”学习8次。
三是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班子会代替党支部会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议事制度。明确党支部会议与行政班子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程序及研究事项范围等内容,避免出现两个会议交叉重叠的现象。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已明确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班子会议与支部会已单独组织单独记录。
4.机构改革推进缓慢。
一是机构融合不紧密。
整改措施: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涉粮工作,县发改委主动履行统筹、指导、协调职责,每季度至少牵头召开1次协调会,研究粮食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根据情况及时向发改委党组进行工作汇报,提交涉粮工作议题上会研究,避免出现工作不衔接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及成效:县发改委制定了《发改委2022年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鹿发改〔2022〕43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查,收储期间定期对我县区域内粮油公司收购、销售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县发改委不执行组织任免决定。
整改措施: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努力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执行力,坚决做到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走样、不打折扣。
整改进度及成效:县发改委及时督促县粮食和储备中心到县委组织部办理关系转隶手续,目前已将原粮食局4名副科级以上同志工作关系转到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新的领导班子现配有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已重新调整分工。
5.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不到位。
一是原粮食局巡察整改报告未按要求公开,不能全面接受党内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有效监督。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巡察整改量化评估相关办法,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通报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已将整改方案以及监督电话在单位大门张贴,接受党内外、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二是“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紧跟形势,服务中心。以宣传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大政方针为重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党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的自觉性;二是关注党员诉求。掌握所思所盼,所想所愿,统一认识,增进团结,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三是适应新需求。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丰富“三会一课”的内容,增强党员的认同度。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党支部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建立集中学和个人自己学相结合的灵活学习机制,坚持每月两次集中学习,落实学习考勤制度,每月检查一次支部的学习笔记。截止目前,已召开支部会议6次,召开党课4次,检查学习笔记3次。
三是粮食系统下属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稳妥推进粮企改革,加强企业管理,健全企业用工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整改进度及成效:制定了《鹿邑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用工制度》,按照规定对5名职工进行了企业之间交流调整,规避了系统内优亲厚友、近亲繁殖现象。
四是工作纪律松弛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和长期离岗,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对工作时间玩游戏的个别人员和工作时间无故外出的7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一一约谈,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请销假制度,规定病假不得超过半年,事假不得超过20天,请假人员先到办公室报备,经办公室审核是否超出当年事假天数,由股室负责人签字,再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把关签字。
(二)关于组织建设弱化,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严格问题
1.基层党建不扎实。
一是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重视。
整改措施:积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应成立未成立党支部的粮油公司向所在地党委提出申请,建立党支部。对不符合建立党支部的粮油公司党员,纳入乡直机关支部管理。
整改进度及成效:截止目前各粮油公司已成立党支部1个。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机关党支部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12月28日、2022年3月5日、4月21日,相继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党员在行动”“学雷锋 办实事”和“疫情防控践初心 党员先行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努力形成支部、党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出“三会一课”的年度计划和目标计划。加强考核,建立质量保证机制。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制定了《中心党支部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活动内容、学习重点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求“规定动作”必须做到位,规范会议和学习记录,确保“三会一课”真实有效开展,不弄虚作假,不应付检查,切实做细做实做真。
三是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增强缴费意识,严格对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党费缴纳标准,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做到账实相符、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台账规范,不断促进党费缴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整改进度及成效:经查,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党费均已按时、足额缴纳,但工作人员没能及时到机关工委换取党费收据,已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退休党员问题,中心党支部从方便个人参加组织生活考虑,对个人组织关系进行调整转移,不转移的退休党员按退休月工资总额依比例足额缴纳党费。
2.组织人事制度落实不严格。
一是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措施:全面真实准确地理清和核实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情况,以“三定规定”为依据,坚决及时纠正。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撤销了内设的监督检查股,人员和职能归并到购销供应股,免去了原内设的监督检查股临时负责人职务。
二是混编混岗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通过厘清岗位职责和干部人事关系,逐步理顺、精简、消化机关混岗人员。在核定编制范围内,根据全县招聘计划,积极组织行政人员的公开招聘,不断优化干部人事调整,持续改善混编混岗问题。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制定了《鹿邑县粮油购销公司员工人员流动调整制度》,完善了4名下属企业工作人员抽调到粮油购销公司工作的手续。
三是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人员配备情况,有效落实干部轮岗制度,不断加大中层岗位调整力度。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照《事业单位轮岗交流制度》和《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规定,对2名中心机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轮岗,对3名空缺的基层粮油公司经理职务通过公开竞聘上岗方式进行了任命。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缺失缺位问题
1.主业主责抓得不牢。
一是粮食收购环节监管有漏洞。
整改措施:切实履行政策性粮食收储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粮食敞开收购、质价标准、收购资金管理、验收入库、风险防控等要求,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得到认真落实和执行。
整改进度及成效:对粮食收购环节补贴运费、超水分粮收购造成损失的有关企业,由企业负责进行追赔,目前已追回运费补贴损失1.36万元。县纪委监委针对相关粮油公司超水份粮入库,未执行水分扣量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做出党纪处理3人,组织处理2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做出处分1人。制订下发了《鹿邑县粮食收购监管检查办法》(鹿粮字〔2022〕29号),建立起粮食收购监管长效机制。
二是粮食销售环节不能严格执行国家粮食销售政策和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粮食销售政策和政策性粮食交易细则,建立粮食出库检查长效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强化粮食出库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及时进行处分,构成违纪或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整改进度及成效:对粮食销售环节向买方退还出库费及未向买方收取出库费的有关企业,责令追回买方应负责的出库费用,各企业已发出《追要函》7份。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粮油公司出库超耗问题、向买方退还出库费及未向买方收取出库费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已做出党纪处理3人,组织处理2人。制订下发了《鹿邑县粮食出库监管检查办法》(鹿粮字〔2022〕30号),建立起出库监管检查长效机制。
三是粮食仓储管理环节有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粮食仓储《一规定两守则》,对照《河南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库点仓储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保管人员培训,提高全县储粮管理水平。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制订了《2022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实施方案》(鹿粮〔2022〕12号),对全县各储粮企业粮油库存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单位逐条检查。对粮食保管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保化人员业务技能。修订了《鹿邑县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暂行办法》(鹿粮〔2022〕41号),严格按照粮食保管相关制度,储备粮做到专仓、专卡、专账、专人管理。杜绝粮油储存事故发生。
四是引导乡镇粮油公司健康有序发展不力。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和规范资金管理,防范和有效化解企业财务风险。。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印发《关于补充和完善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各项经营性收入、租金及其他收入到账后,资金支出重点是清偿债务本金、保障储粮安全、职工工资发放和“三金”缴纳,不经中心研究同意,企业不得盲目自主扩建改建。目前,全系统已清偿企业建仓借款等债务783.7万元,补缴职工养老保险金184万元。
2.日常监督缺失,服务粮食安全意识不强。
一是监督乏力缺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整改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计量、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计量价格监督管理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提高服务粮食安全水平。
整改进度及成效: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制定了《鹿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自筹资金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3月10日,召集存在仓储自主建设中没有招投标问题的粮油公司负责人,当面落实,提出批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规范操作,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企业违纪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做出党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6人。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计量价格监督管理力度,以各乡镇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粮食收购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排查,建立并完善全县涉粮企业监管名单库,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同时,将辖区内的所有粮食购销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粮食市场日常巡查力度。6月9日至15日,邀请市计量检测中心对我县24家承担粮食收购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共25台汽车衡进行了检测校验。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加大执纪问责自办案件力度,对粮食收购环节违规违纪问题立案1起1人,党纪处理1人。
二是项目建设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边排查整改,边完善方案,边建立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高质完成。
整改进度及成效:县发改委全面展开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问题整改攻坚战,目前所有机井排查到位、整改彻底、运行正常。3月10日,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对3家粮油公司新建仓房项目施工方、监理方逐个约谈,责令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抓紧施工进度。3月16日、20日又前后2次召开3家施工方负责人及监理人会议,对中标法人和具体施工负责人下发《工程进度催告函》,再次督促施工进度。目前,3家公司均已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建设。
三是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措施:增强服务粮食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积极筹措资金,查看工程进度,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时拨付相关专项资金,达到资金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吻合,不因拖欠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
整改进度及成效:县财政局拖延拨付3家粮油公司新建仓房项目一期工程款,通过督促进度,完善资金拨付手续,已于2022年元月份拨付拖延的工程款182万元,目前合计拨付506.8万元。剩余工程款待工程审计结束后予以及时拨付。
四是粮食购销领域长效监管机制不完善,特别是日常监管与长效机制不能一体建设、一体推进、统筹兼顾。
整改措施:将粮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纳入县市场监管局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进行总体安排部署,明确检查整治目标,落实检查整治人员,全力确保粮食市场秩序稳中向好。
整改进度及成效:县市场监管局将辖区内的所有粮食购销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粮食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完善各项制度,相继制定《鹿邑县粮食收购监管检查办法》《鹿邑县粮食出库监管检查办法》《鹿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自筹资金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等制度,持续加大粮食购销领域监督管理和日常监管巡查回访力度,有效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3.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大。
整改措施: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履职行为的监督。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工作中的自我监督机制。
整改进度及成效:针对个别粮油公司低价出租门面房问题,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成立工作组,对临街对面的门面房房租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整了价格,重新签订了出租协议。对涉及资产出租存在合同不规范问题的粮油公司提出批评,说明原因,重新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县纪委监委对此已做出党纪处理3人。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改进方案和措施,严格规范现金收支程序,严格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落实公务出差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筑牢企业资金安全防线,有效堵塞“白条”背后的违规开支。
整改进度及成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要求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原因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关于补充和完善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做到大额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复后方可开支,坚持实行网银支付,杜绝现金支付现象。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做到专项经费定向支出,从严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审批管理,杜绝超范围列支、违规报销问题发生,对无事由、无经办人的手续逐笔落实、完善,对多报的差旅费进行了追回。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办理公务事项原则上进行社会化租赁,无特殊情况不使用个人车辆,使用租赁车辆时,做到租赁协议和单位派车单齐全后再派出。为提高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组织举办系统企业会计、出纳人员业务知识培训2期72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谨慎性,在工作中做到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纪律审核票据,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绝对不许入账。
三、巩固深化成果,为推动鹿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县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决树牢理想信念。坚持把把涉粮专项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部署上来,确保落实政策不走样,执行标准不偏离,以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察整改“见底清零”。
(二)强化成果巩固,持续推进后续整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全力巩固整改成果;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快跟踪推进,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紧盯不放、常议长抓。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
(三)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深入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等粮食领域规章制度,全面把握《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对巡察整改中进度缓慢、敷衍应付的,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支持县纪委监委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涉粮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推动涉粮领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四)强化成效转化,推动工作健康发展。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守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着力排除影响制约国家粮食安全的腐败问题和安全隐患,以整改的高质量推动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发展高质量,为保障国家和省、市粮食安全作出鹿邑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394-8266156,邮政信箱: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市委巡察办督查科,电子信箱:zkxcbdck@163.com。
中共鹿邑县委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