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鹿邑县:时隔五年的追踪——贪占事永远不会时过境迁

2020-11-18 16:39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大爷,您知道咱杨楼村有啥集体资产吗?像土地、老学校、老村室都算。”

2019年10月26日,鹿邑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宋河镇杨楼行政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走访时,巡察专员小陈和一群大爷大妈拉起了家常。

“同志,恁这就问对人了,要说咱村集体的东西,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咱村有个老村室,前几年建了一个监测站。”一名老大爷热情地回答道,但对监测站的具体情况并不是很了解。

小陈通过询问村干部杨某,了解到环保局于2015年在杨楼行政村原村室院内修建了一座环保监测站。当小陈问到原村室是租还是卖给环保部门、所收钱款多少时,杨某一脸茫然,说道:“这不是政府让建的吗,怎么会给钱?”

随后,高副组长带领巡察组的同志深入走访群众、座谈党员干部,得到的回答都一样:原村室确实被环保局用于修建环保监测站,但行政村未收到一分钱。

联想到在查其村财务账目时并未见到相关进项,副组长高振华敏锐地感觉到了其中必有猫腻。但众口一辞,如何找到突破口?难题摆在了巡察组的面前。

“组长,这可能是上一届村干部经手的事,现在的村干部并不知情。”当晚召开的组务会上,小陈说道。

“不管是什么情况,既然有问题,就要查到底,巡察干部就是要发扬迎难而上、不畏不避的精神,高质量完成政治巡察任务。”组长张福建当即安排高振华把此项问题查实查透,切忌虎头蛇尾。

随后,巡察组调整思路,采取迂回战术,在与其现任支书张大洋谈话时,高振华问道:“环保局修建监测站时签订合同了吗?如果没签合同,那就违反规定了。”

“签了,合同在俺家里搁着嘞。”事情终于有了一丝转机。

原来,2015年张大洋以村集体名义与周口市环境监测站签订协议,同意其在原村室院内修建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房,约定租期20年,一次性付清租金23000元。除现任支书张大洋经手外,其他干部均不知情,租金至巡察时依然在张大洋手中,未上交到村财乡管账户。

“同志们,基层微腐败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村(社区)延伸巡察意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使广大干部不敢腐、不能腐。这个问题必须严肃处理,抓紧时间把线索移交县纪委。”张福建做了总结,并提出要求。

2020年4月,张大洋侵占集体收入一事被县纪委监委立案,2020年7月收缴全部违纪资金,张大洋也受到了党政纪处分。(鹿邑县纪委监委 郑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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