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10-20 14:53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为期40天的集中巡察。2023年2月15日向扶沟县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局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三楼巡察整改办公室,翟少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精心谋划,压实责任。针对巡察组所反馈的十八个大方面,40项具体问题,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督办领导、责任股室,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划出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

(三)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统筹结合,立行立改。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人社部门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真抓实改,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领会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

1.党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制定计划,“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办法不多、形式不灵活,对如何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学习缺乏思路,个别重要会议精神及本系统重要文件学习存在缺失,对就业、社保、劳动权益保障、技能人才培养等项工作重要批示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制定实施《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综合学习计划》、扶沟县人社局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学习主题,每周二下午由各班子成员分别进行领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班子会、党组会前由党组成员就“第一议题”内容进行领学,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国家、省、市、县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人社部门领域各项重要批示及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领学完毕后各班子成员就学习内容互相讨论、发表意见,会后撰写学习笔记。三是每季度全面梳理一次就业、社保、劳动权益保障、技能人才培养等工作的各项批示,逐一对照,核查各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综合研判报告。

(二)局党组领导作用弱化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扎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突出,党组对组织建设、行风建设、防范风险等工作研究少,出台措施更少,以行政会议替代党组会议情况较多,没有制定党组议事规则,班子分工不合理,党建党务工作和机关党委工作由不同党组成员分管的问题。

一是召开《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照检查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专题研究组织建设、行风建设、防范风险等专题工作,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实施《扶沟县人社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包含扶沟县人社局党组议事制度、案件剖析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制度等十八项内容,补齐局党组在此项工作上的短板弱项。三是对于班子分工不合理,党建党务工作和机关党委工作由不同党组成员分管这一问题,局党组已研究调整班子分工。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仅有部分人事调整经党组研究,其余“三重一大”事项没有经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健全、完善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认真落实“末位表态制”,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真正做到集体讨论、集中决定。

4.机构改革不到位。有“靠时间消化”思想,公务员管理职责未完全划转至县委组织部,工资审批仍由工资福利股负责;扶沟县人社局名下仍有企业存在;违规设置职业能力鉴定所、职业介绍中心,财务室共3个股室的问题。

一是积极与组织部进行汇报对接,全县公务员工资审批权限现已全部移交至扶沟县委组织部。二是对于扶沟县人社局名下仍有企业存在这一问题,已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划出自办企业的请示》。三是撤销我局原内设职业能力鉴定所、职业介绍中心、财务室三个股室,将其全体人员及职能一并划转至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责履行不充分

5.立足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现实状况,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少,失地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没有开展,截至2022年9月,扶沟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余额4.82亿元未发放的问题。

一是向县领导提交了《扶沟县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扶沟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分析报告》,汇报了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二是拟制了《扶沟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拟稿)》,积极与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根据各职责分工,协调联动,共同把此项工作推动下去。

6.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存在短板,就业技能定点培训补贴发放不及时。2020年,扶沟县人社局对341名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没有及时发放,群众意见大。巡察结束前,专项补贴资金27.28万元才发放到位的问题。

在巡察期间发现此项问题后,局党组已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至巡察结束前,此项补贴资金已拨付到位。

(四)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实有差距

7.政策宣传服务效果不佳,社保经办质量水平不高。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社保窗口按照业务的分类和流程设置,达不到“一个窗口”办结的要求,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

一是在县行政服务大厅人社专区设置政策咨询窗口,并对窗口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礼仪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补齐在此项工作上的短板。二是研究制定《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八项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三是设置社保综合窗口,全面落实“放管服”规定,做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实现“一窗通办”,提高了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8.对群众诉求重视不足,2019年周口市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信访案件电子数据和纸质档案全部丢失;2021年交办的65份周口市市长信访案件中,半数无结果和回访意见的问题。

一是委派专人,专职负责周口市市长热线投诉件管理,并严格按照交办投诉件的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及时做好市长热线投诉案件的电子版、纸质版收集工作。二是对局信访办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令其作出了深刻检查。

(五)党的主题教育等工作部署存在敷衍应付现象

9.学习主动性不高,笔记记录不全、字迹潦草,个别干部心得体会仅有150字,被动应付,学习效果不佳。谈话中,有部分同志对党的思想理论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够,青年园艺场支部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问题。

一是对所有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进行重新检查,对学习笔记被动应付、记录不全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重新撰写学习笔记。二是制定实施扶沟县人社局学习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全体党员对党的思想理论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情况的日常监督。三是对青年园艺场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青年园艺场支部已拿出整改方案。

(六)问题整改不力

10.上轮巡察反馈的混编混岗现象突出,借调人员过多等问题依然存在。监察法规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股、机关事业退休办理股、养老保险股、农民工工作股等6个股室负责人由事业人员担任的问题。

局党组已向中共扶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提交《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增加单位人员行政编制的请示》,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将缺编人员纳入公务员招录范围,补充空编,逐步改善混编混岗现象。

(七)部门履职不到位

11.档案中心管理不规范。档案管理职能过于集中,相关防控机制不健全;档案归档不及时,查阅该局职工档案,2009年以来历年调资表和年度考核表没有放入个人档案;档案借阅管理不到位。借出档案不密封,内容不打码,仅仅登记借阅人姓名,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

一是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出台了中共扶沟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档案的监督管理,全面推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我局部分职工的调资表和年度考核表经收集与整理,已全部放入个人档案,并完善了相关交接手续。三是对借阅档案管理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由分管领导组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今后凡对转出、借出档案及时办理档案材料转递单及档案转递审核情况登记表,并做到当即密封,相关内容做好打码,做好登记借阅人单位姓名事由等内容。四是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已对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令其作出了深刻检查。

12.创业担保贷款审核把关不严。如:姜某某2020年借用他人店面申请贷款10万元,杨某某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未填写日期,聂某营业执照没有年审,刘某某创业补贴申请表出生年月填写错误,高某某担保贷款申请表没有填写担保人信息的问题。

一是已将姜某某贷款期间财政补贴利息12700元收回,存入财政专户,并将姜某某本人信息录入创业贷款程序黑名单。二是组织担保中心人员对已办理和待办理的业务材料重新审核完善,并制定实施《扶沟县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创业贷款操作流程办理,强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已对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令其作出了深刻检查。

13.仲裁卷宗记录不规范。如:2022年10号卷宗仲裁申请书和立案审批表中,申请人郝某某工作时间记录不一致,分别为9月27日和9月7日的问题。

一是对于仲裁卷宗记录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及时对此卷宗进行了更正。二是制定实施《扶沟县仲裁院材料审核、信息录入和法律文书制作三审制度》,将工作流程纳入日常工作记录,目前已结案的6起案件经复查没有发现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三是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已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令其作出了深刻检查。

(八)单位欠缴社保基金问题突出

14.179家单位欠缴机关养老金6461.9万元,256家单位欠缴职业年金666.7万元,378家企业欠缴养老金5621万元,187家单位欠缴失业保险金517万元,243家单位欠缴工伤保险金88.6万元的问题。

一是每月底按时制定下个月征缴计划,并推送至税务及财政部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社、财政、税务部门在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中建立起来的工作协调机制,凝聚合力,为社保费征收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对欠缴企业进行排查,分类建立了工作台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主动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加强沟通协调,提供数据,相互配合,加大清欠力度。三是已通知欠费单位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本单位的欠费资金,及时按时完成职业年金欠费清缴的工作。并将职业年金欠费情况与县领导及县财政局汇报,争取县财力支持,确保我县欠缴的职业年金清缴工作的完成。

(九)数据共享机制未建立,人员重复参保较多

15.张某某等1467人重复领取居民养老保险,李某某等16人同时领取机关和企业养老保险的问题。

一是已将张某某、李某某等人重复参保领取的金额全部追回。二是加强各个社保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每月发放待遇前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待遇发放人员、稽核平台数据进行对比,目前没有发现重复领取的现象。

(十)社保审核把关不严

16.恢复居民养老金待遇手续不合规。石桥村徐某因死亡办理停发,仅凭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出具纸质证明就恢复待遇,没有按照规定提供生物技术认证图片或视频资料的问题。

已按照规定,将石桥村徐某多个时间段的认证资料附到档案里,已整改完毕。

17.居民死亡认定程序简单,误报死亡过多,乡镇人社所责任意识不强,对上报死亡人员未逐一核实,受理经办和复核人员没有签名和盖章的问题。

一是每月上旬安排两名稽核人员抽取3—4个乡镇领取待遇人员定期进行稽核,未发现有死亡误报情况。二是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已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令其作出了深刻检查。

18.存在无户籍证明材料变更人员信息情况。张某某、魏某某身份证号码变更没有公安户籍证明材料的问题。

对于张某某、魏某某身份证号码变更没有公安户籍证明材料这一问题,已核实如下:张某某,因2010年9月25日基础数据录入时,社保协办员将其姓名录入错误,2010年12月24日张某某本人缴费时发现,经核实后更改姓名,不需要提供公安户籍证明材料。魏某某:练寺卫生院退休职工,在变更身份证号时,业务系统扫描有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因人员信息变更涉及多部门,纸质版原件材料未留存。

19.超期未认证却正常发放待遇。如:李某某、严某某超过一年未认证;严某某2021年4月死亡,申报死亡时间为2022年5月,死亡多领养老金2.7万元的问题。

一是对于李某某、严某某超过一年未认证的问题核查如下:通过查询业务档案资料,李某某、严某某因年纪较大,常年患病,指纹及面部状态都已改变,所以采取了人工认证方式,但当时指纹认证系统并没有“人工通过”这个权限,故系统内人员状态仍是“未认证”。现在严某某在系统内的认证状态为正常认证,李某某截止死亡前系统内的认证状态为正常认证。二是对于严某某死亡多领养老金2.7万元这一问题,现已追回其多领基金2.7万元。

(十一)档案不齐全,经办手续不规范

20.工伤档案填写不全。如:张某某的工伤申请表上,没有市县工伤保险中心意见、经办人签字及盖章;郭某某劳动能力鉴定诚信承诺书上没有单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的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伤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书信息不全等问题进行完善。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问责制度,明确了各项工作流程的负责人,对发现未按制度执行,致使工作出现失误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三是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已对工伤保险中心负责同志、工伤保险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令其作出了深刻检查。

21.企业养老保险档案缺项。如:王某某、王某某死亡终止待遇档案显示火葬,没有附火化证;上门认证服务资料中照片缺少日期和经办人签字;赵某、刘某某的死亡待遇申请表上没有盖章和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的问题。

一是王某某二人在死亡终止待遇业务中,服务对象需要火化证办理其他业务,所以我中心在对火化证核实并在业务系统扫描留存原件后,将火化证返还给服务对象。此二人的火化证原件均已退还给其家属,但业务系统上已经扫描留存有火化证的原件。二是经排查,李某某、严某某上门认证材料日期、签字不完善,已经对相关签字、盖章手续全部进行完善。三是赵某、刘某某的死亡待遇申请表上社保经办机构一栏的签字盖章齐全,其二人是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已无单位,所以申请表上单位意见一栏没有签字盖章,属正常业务办理。

(十二)个别人员冒名顶替参加社保

22.冒领机关养老金的问题

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第二版)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3号)办理。

23.冒名顶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问题

一是抽调相关人员对近期修改关键信息的参保人员进行筛查并建立台账,现已排查90人,目前没有发现冒名顶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情况,同时将继续扩大排查范围。二是利用稽核内控系统,不定时抽查已办理业务,及时发现风险并核实处理。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社保经办水平。

(十三)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24.内控制度和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审核和记账为同一人,两名会计负责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所有财务管理工作,没有认真落实采购制度的问题。

一是已分别两名会计设立为审核人和记账人。二是制定实施扶沟县人社局办公用品采购制度,明确办公室采购专员进行采购,并学习了财政部门最新的《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25.票据审核不严。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6月支出办公费5200元所附定额发票查询无信息;劳动仲裁院2021年12月支办公用品2975元,所附定额发票查询无信息的问题。

支出办公费5200元所附定额发票查询无信息,经核查系商家发票章中纳税人识别号最后一位字母“L”错刻成“E”,已联系商家更正重新盖章,并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发票系统中已核实;支出办公用品2975元,所附定额发票查询无信息,经核查系商家店铺信息更新,已联系店家重新提供了合规发票,并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发票系统中已核实。

26.报销手续不齐全。如:劳动监察大队2020年9月列支执法检查租车费3000元无合同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已委派财务专员与经办人联系并核对支出事由,完善了相关合同。

27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2020年购买空调3台未计入固定资产,对下属企业管理不善的问题。

一是制定实施扶沟县人社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对于2020年购买空调三台未计入固定资产这一问题,已核实,系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2020年5月购买的三台空调,已于同年2020年5月31日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资产卡片信息,在用友账务软件中对错误的会计凭证已更正。三是对于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不善的问题,局党组已研究制定实施《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办企业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四是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已对单位财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令其作出了深刻检查。

(十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8.党组书记没有带头上党课,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机关党建工作弱化,2020年第二党支部没有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第一党支部2019年下半年没有开展,第三党支部2021年全年没有开展的问题。

一是制定实施2023年度党课学习计划,2023年4月25日,党组书记、局长毛振华同志已于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人社部门领域的相关要求”的主题党课,参学干部职工已撰写学习笔记。二是对于局内党支部没有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的情况,局党组已对三个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制定实施《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支部工作责任清单》,从制度上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

(十五)党员管理不规范

29.部分党员存在少缴、漏缴党费,51名党员补缴党费11938.6元的问题。

局党组已组织党务负责同志对已收缴党费进行全面核查,现已补齐少缴、漏缴党费。

30.机构改革后,个别支部未及时调整,5名党员没有及时转移或注销党组织关系的问题。

局党组在发现此项问题后已委派党务负责同志与县直工委积极进行对接,上述5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现已调整到位。

31.三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确定发展对象至确定预备党员时间普遍超过3个月。个别人员政审时间未填写,家庭情况填写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制定实施《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支部工作责任清单》,从制度层面规范组织关系调整,发展党员等支部工作。二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党务综合素质。

(十六)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

32.一是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9年以来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仅是在党组会上简单提及,没有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违纪问题频发的问题。

3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对分管部门和二级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疏于管理的问题。

一是召开扶沟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会后局属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二是制定实施扶沟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制度、人社局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局属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三是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系统化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履行作风纪律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

34.以案促改效果不明显。没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未针对本局违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的问题。

一是开展发生在我局的张某某等人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组织全体同志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体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制定扶沟县人社局案件剖析制度,加强对案件发生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的研究分析,明确指导原则、剖析重点、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促使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35.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不力,党组会有选择性通知派驻纪检组参加的问题。

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衔接,确保每次的党组会、班子会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切实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用实际行动支持派驻工作,真正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36.派驻纪检组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日常监督少,处理的问题线索均为巡察移交或信访举报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人社局党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组织人社局中层以上干部签署“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证书”50份,加强教育和监督,强化担当意识。二是加强对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融入式、蹲点式、体验式等监督模式,对局机关和大厅办事窗口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次,发现问题3起,写出情况说明8份,检查4份,责令其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人社系统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转变效果显著。三是对人社局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87份,其中各股室、有业务经办权限人员的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71份,乡所负责人16份;对人社局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提醒,科级干部谈话7人次,乡所负责人谈话16人次,股室负责人谈话29人次,通过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提醒,对苗头性、倾向头的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十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37.一是会风会纪不严的问题。

38.二是考勤制度执行不严,8月25日和30日,巡察组两次对局机关进行了查岗暗访16名工作人员迟到缺岗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谈话,并在全局进行了通报批评,令其作出了书面检讨。并在全局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狠抓会风会纪、严明工作纪律。二是制定实施扶沟县人社局考勤制度,组织所有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建立实行考勤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评、奖惩评定的重要依据。

39.对乡村振兴工作认识不足,因工作队员不在岗和工作日志不齐全,人社局驻包屯镇孙岳村工作队被全县通报。

一是对原驻孙岳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就强化驻村工作纪律、健全入户走访日志等工作开展了谈心谈话,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要求。二是向县委组织部选派办提出更换人社局驻孙岳村第一书记及一名工作队员的申请,择优选派两位同志分别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并上报县委组织部选派办、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登记备案,按照《扶沟县驻村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2023年6月1日开始扎实有序开展驻村帮扶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4-8266156;邮箱: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市委巡察办督查科;电子邮箱:zkxcbdck@163.com。

中共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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