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以案促改

郸城县:以案促改同向发力 一体推进“三不”效应叠加

2020-08-17 17:45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利国利民;用不好,伤人伤身。段廷信、刘辉、刘银良等人用政治生命写成的警示教材,是判断是非对错的一面镜子,我将深刻汲取教训……”7月12日,郸城县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谢超在全县深化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上表态发言。

郸城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我走上犯罪道路,不是心血来潮、一时冲动的结果,是各种社会负面思想在我身上滋生的必然结果。”这是原郸城县张完乡供电所长姜某写下的忏悔书。

今年,在“卫生医疗系统针对刘某某案件开展以案促改暨专项治理活动中”,8人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规资金1000多万元。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干部幡然醒悟、悬崖勒马,再也不敢深陷迷途,这背后就是高压反腐态势带来的有力震慑。

“腐败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对腐败分子的放任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郸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友涛说。

截至目前,郸城围绕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累计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109份,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共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746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达10378人次。(郸城县纪委监委 徐荔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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