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监督执纪执法有关规定,严禁泄露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的任何情况。”日前,周口出台《周口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打听案情及跑风漏气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扣紧自我约束的“风纪扣”,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办法》共10条,明确5类打听、泄露案情行为,包括转递涉案材料、通风报信和私存扣压检举控告材料等情况,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遇到以上情况应一律制止,及时向组织报告并填写《周口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打听案情及跑风漏气行为报告备案表》,如实记录打听案情及跑风漏气有关情况,并留存、提取文字材料、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办法》特别强调,对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行为,要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予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务处分。受请托或知情的工作人员不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也将依照此规定处理。
为保证工作成效,严肃保密工作纪律,周口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组织全委人员签订严守保密纪律承诺书,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冯正翔 耿浩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