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中共郸城县纪委关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3-01 08:56 来源: 郸城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反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郸城县胡集乡藕坑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长江为村民违规申报低保等问题 2014年至2017年,时任胡集乡藕坑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长江在未按照低保资格审核相关规定,未审核家庭收入、未召开群众代表会议评议的情况下,为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王某某等12户村民申报并享受低保资金共计人民币46338元。合并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王长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严查不手软、反腐不停步的强烈信号,尤其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县委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部署,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为助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加大对作风不正、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责任不实等行为的审查调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要用好问责利器,对贯彻巩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做到利剑高悬、严肃问责;要持续公开通报曝光,对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坚决严肃查处、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以问责和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严防压力递减、责任空转,保证党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 郸城县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 版权所有:中共郸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郸城县监察委员会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