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扶沟县纪委关于对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报
扶纪文〔2021〕43号
中共扶沟县纪委
关于对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
通 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加压,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司法局滥发补助问题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杜登坡领取了全县统一发放的2019年度扶贫补助,又分2次领取了局里发放的2019年7月下乡补助770元、8月下乡补助1050元,共计1820元,杜登坡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马景涛领取了全县统一发放的2019年度扶贫补助,又分2次领取了2019年2月、3月下乡补助1200元、7月下乡补助770元、9月下乡补助1050元,共计3020元,马景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城郊乡卫生院副院长张连涛工作日期间中午饮酒问题
2021年2月9日,城郊乡卫生院副院长张连涛在工作日期间中午饮酒,张连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三、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原副主任王艳军违规报销食品款问题
2020年1-4月,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原副主任王艳军在主持土地整理中心日常工作期间,以加班、误餐等名义用公款违规报销食品款9800元,王艳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县房管所职工张中行超标准住宿问题
2019年11月1日,县房管所职工张中行因公到洛阳出差4天,住宿费1272元,平均每天318元,依据《扶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扶财【2014】105号),省内出差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300元,张中行超标准住宿费用72元予以退缴,张中行受到诫勉处理。
五、吕潭乡第一初级中学校长卢伟涛违规报销油票问题
2020年9月,扶沟县吕潭乡第一初级中学校长卢伟涛经手报销350元油票,使用油票冲抵差旅费,卢伟涛受到诫勉处理。
六、县卫健委职工曹阳超标准领取差旅费问题
县卫健委职工曹阳2020年6月到周口出差,违规报销差旅费,违反了《扶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曹阳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意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监督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作风建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岗位、关键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公开曝光,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扶沟风清气正。
中共扶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