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鹿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鹿邑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奋力开启建设现代化鹿邑新征程
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鹿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鹿邑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9月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鹿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鹿邑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回顾
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忠诚履职,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紧紧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在深学细悟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作为一个整体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强基固本、提升能力。在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及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紧盯打赢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聚焦农村乱占耕地、供销系统、工程建设、招投标、医保资金、基层财政资金、人防系统、政法系统等重点领域和“中梗阻”问题,开展具体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执纪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实施精准监督。协助县委梳理细化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清单,制订完善县乡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党组)、纪委(派驻纪检组)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责述廉制度,推进述责述廉向基层延伸。每年召开2次述责述廉会议,筛选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信访举报问题突出、基层腐败案件多发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严格责任追究,对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等进行严肃问责,2016年以来,全县领导干部问责130起,党纪政务处分129人。
(二)坚定站稳人民立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坚持把“小网格、大走访、全覆盖”工作法作为决胜年行动的重要载体,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在脱贫攻坚“最前线”开展监督检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6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1人、组织处理49人;处置扶贫领域案件6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6人,组织处理18人,实现了“监督到户、覆盖到人”无死角、全覆盖。聚焦群众期盼开展专项整治。从化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入手,积极开展“大调研、解民忧、办实事”活动,在3个乡镇试点实施以“倾听群众呼声,解决民生诉求”为重点的社情民意畅通工程,在8个行政村探索开展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并按照“十步工作法”,持续开展重点村居集中整治,为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共对22个重点村居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村“三委”班子6个,打击村恶势力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收缴违纪资金145.4367万元,帮助收回村集体资产251.435万元。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深挖彻查见底、打防同步推进、长效长治建功”为目标,严肃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共处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团伙等三类案件13起,处理1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网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坚持信访举报“一线工作法”,严格执行信访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妥善处理初信初访举报,推进重复信访举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18件。
(三)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得到全面实现。一是不折不扣做好中央、省委巡视交办案件的办理和整改工作。2016年以来,共受理中央和省委巡视交办件22件次,党纪政务处分14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转办件24件次,党纪政务处分15人,均按时间节点全部办结。二是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二届县委换届以来,已开展10轮、参加市县联动1轮巡察,共对8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对70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包含重复督导)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同时,开展了9轮对553个村居党组织延伸巡察。累计发现“三个聚焦”方面问题9958个(其中村居延伸巡察发现问题7690个),向市县党委提交专题报告34份,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1516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481份,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28件,党纪政务处分331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三是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效果评估制度,量化评估整改实效,督促整改责任落实。我县巡察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被省级以上媒体和网站报导推广,山东寿光、山西晋城等县市和我省濮阳县等省内外共10多个县市区来我县考察学习。
(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效不断巩固拓展。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8人。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党中央基层减负年决策部署,协助县委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9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统筹四层力量,“室+组+乡+村”四级联动,协同发力,通过人员互动、手段互补、信息互通,实现了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同时,将全县25个乡镇纪委划分为6个协作区,按照协作区内平行联合、协作区外立体联合的思路,探索实施“分类定岗”“联合作战”等工作模式,形成了纵向统一领导、横向协作配合、整体交互联动的协作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力量优化、协作有力、运转顺畅的监督新格局。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严格落实《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澄清保护党员干部,为干事创业者担当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打击诬告陷害行为4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1人,为25名同志澄清正名。
(五)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彰显。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保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常势,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审查办案不断线、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413件,立案审查11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63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02人。运用“四种形态”191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14人次;第二种形态1092人次;第三种形态217人次;第四种形态92人次。巡视整改高效推进,移交线索精准处置。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整改责任和担当精神,共认领1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0条,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对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处置。共收到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15件,除去64件重复件共分办问题线索251件,已办结2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人,涉及乡科级干部8人;组织处理101人,涉及乡科级干部48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以案促改治本作用有效发挥。协助县委认真履行以案促改工作主体责任,在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监督问责、制度建设上形成闭环,一体推进。严格落实《鹿邑县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鹿邑县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主导推动作用,先后筛选10起县处级干部案件、18起乡科级干部案件、77起一般干部案件,分层次开展以案促改。筛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54起,筛选教育、公安、民政、环保、卫生等重点系统共23起典型案件,分领域分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共制作《以案促改跟踪报道》电视专题15期,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359份、提醒书210份、反馈意见书48份,查纠问题615个,建立健全制度184个,治标成果逐步转化为治本成效。
(六)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主动扛起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政治责任,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转隶组建、人员融合等重点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不断探索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上下功夫,在办案实践中培养一支“纪法双能”的干部队伍。派驻监督效能持续提升。按照“12+3”模式设置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市率先实现派驻全覆盖。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派驻机构履职绩效考核办法,及时调整派驻机构设置和综合监督单位,并对驻在原单位不利于执纪监督的6名纪检组长进行了轮岗交流。强化对综合监督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权力运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公车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了派驻人员近距离、全天候的优势,实现了监督常态化,全面延伸了纪委监委监督触角,监督质量和实效得到明显提升。监察职能全面向基层延伸。探索形成乡村“监察室+信息员”的工作模式,在全县25个乡镇(办事处)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在553个行政村聘任廉情监督员1659人,将监督前哨布设到乡镇、村居,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死角、全覆盖的监察监督网络。
(七)坚持建设过硬队伍,干部自身素质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机关规范建设扎实推进。在县委大力支持下,县纪委监委机关实现了集中办公,办公环境及硬件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大别山、红旗渠和省纪委宣教基地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常态化开展绩效考评,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先后提拔重用41人,其中系统内提拔重用18人,推荐到系统外提拔重用23人,系统内交流使用34人,激活干部交流轮岗的“一池活水”。业务能力稳步提升。聚焦精准执纪监督、提升办案质量,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学的氛围,不断强化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学习,坚持打造周二集中学习平台,开办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研讨班和知识测试,建立传帮带制度,由经验丰富的同志对新进人员和业务能力欠缺的同志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传帮带,切实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围绕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深入推进“6-45”问题整改落实,共制定整改措施3438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监督约束不断强化。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化系统内以案促改,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完善内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奖优罚劣、优胜劣汰,激发活力、增加动力。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6年以来,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2起,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30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在我县仍然存在,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落差温差,部分“一把手”主体责任扛的不牢,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仍有弱项;腐败存量不小,增量仍在发生,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有执法、审批权的干部懒政怠政、“吃拿卡要”等“中梗阻”问题禁而不绝;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不正之风未得到彻底解决。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有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不平衡,对政治监督内涵理解认识不深,监督能力不强;有的派驻机构监督“ 探头”不亮,定位不准乱作为、能力不强不作为、标准不高不善为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本领不强,自我监督约束不强,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工作体会
五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主要得益于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五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在实际行动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一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把握大局大势,心怀“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在新征程中团结一致前进。
二是必须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在党的自我革命中敢于善于斗争。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摆进去,奋力破除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种障碍,使党在勘误纠错中强身健体,在解决矛盾问题中净化纯洁,在守正出新中实现升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三是必须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坚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必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四是必须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任务,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中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能。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运用系统观念,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发展高质量。
五是必须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在规范化建设中打造过硬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必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后五年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一)着力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完善第一重要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成果转化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联系起来,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结合起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监督。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重点任务和要求,围绕落实县委中心工作等,开展具体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强化保障措施,健全督查问责机制,从严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树立大抓营商环境的鲜明导向,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企服务中衙门作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玻璃门”问题、变着花样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职能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简单一刀切,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做到企业项目延伸到哪里,服务保障就拓展到哪里,作风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同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强化通报曝光,并开展以案促改,以铁的纪律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对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诬告陷害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快查严办,对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保障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二)持续营造严的氛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零容忍严惩腐败,强化“不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当司法掮客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深化人防系统、农村乱占耕地、供销系统、工程建设、招投标、医保资金、基层财政资金等领域专项治理,继续做细做实“中梗阻”问题专项治理。严守安全底线,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守牢“双零”“双安全”目标。突出抓好制度执行,强化“不能”。深化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织密监督网络,不断扎紧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笼子,使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要求,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严肃查处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的行为,让制度管用见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腐败效能。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不想”。通过选树基层一线的勤廉典型,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通过发掘典型案例,不断丰富警示教育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常态化、多样化做实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巩固提升以案促改成果,一体推动“三不”同向发力,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营造廉洁务实的新风正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问题易发高发的关键时、关键处、关键人、关键事,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三公经费”检查制度化、“飞行式”检查经常化、日常检查常态化,定期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形成发现问题、查处纠治、源头治理的工作闭环。注重筛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力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靶向纠治“四风”。综合运用督办、检查、通报、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作用,重点检查发文、开会、微信工作群过多过滥,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各种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的行为。突出整治在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加大纠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力度,严防“四风”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破除“官本位”思想。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特权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扶贫领域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督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和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盲目决策造成资金浪费、贪污挪用等问题,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民生领域深化专项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卫生、社保、集体资产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司法不公不廉、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公路通村入组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整改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情民意畅通工程和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推动惩腐打伞常态化开展,深化推进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工作模式,实现常态长效。聚焦重点村居持续集中整治。保持恒心和定力,按照“十步工作法”要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打、治、建”一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问题深入整治,对突出个性问题重点整治,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城乡结合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2019年、2020年已经完成集中整治的重点村居开展“回头看”,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突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推动基层规范受理、办理检举控告,让检举举报平台成为群众信任、敢说真话的地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分级受理工作机制,迅速受理、及时移送,高效办理、解决到位。继续实行信访举报“一线工作法”,完善信访室与监督检查室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规范检查督办工作,压实首办责任,切实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隐患消除在基层。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进一步规范提升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对标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工作全面规范、系统提升。有序推进县级巡察向基层延伸,提升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水平,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在巡察全过程、各环节始终强化整改意识,加强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统筹衔接。持续“四反馈一通报”,完善做好“立行立改专项检查、巡察整改方案审核、书记点评问题重点督查、整改情况报告评估、集中督查、‘回头看’整改”六部曲,坚持巡察反馈、移交和整改公开等机制,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科学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紧紧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县委重大工作安排,研究提出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建议。
(六)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释放治理效能。做实日常监督。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两个责任”联动贯通、一体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落地。完善“室+组+乡+村”协作机制,推动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构上下联动、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转,充分整合四个执纪监督小组和六个协作区,紧盯薄弱环节,向问题多发领域、顽症痼疾地带、基层末端用力,以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持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注重依托大数据技术,构建信息化政务监督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督”,推动精准监督、科学监督,及时向社会公示监督结果,为群众参与监督创造条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盯住“关键少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聚焦政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担当作为不够、班子建设不力、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等监督方式,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形成常态,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贯通各类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探索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的监督工作体系,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共享,推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更加协同。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高效。
(七)着眼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重难点问题,抓实落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各环节的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报送工作,落实派驻机构重要事项报告办法,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补齐派驻机构改革短板弱项。建立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完善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副书记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监督检查室对口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建立分管领导定期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完善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措施使用程序,促进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乡镇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机构设置,规范监察范围、职责权限,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分片联系机制,深化协作区建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加强指导管理。启动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意见,按照省纪委监委总体方案要求和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报告专项工作。
(八)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做表率。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加强“铸魂”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的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政治忠诚、纪法严明、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绩效考评,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在全系统选树先进典型,激励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水平。深化全员培训,持续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研讨班,强化实战练兵,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专业知识。强化多岗位历练,统筹推进委机关干部与派驻机构干部、巡察干部轮岗交流,积极开展系统内外交流,让干部“多站几班岗”“多轮几个哨”。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作用,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家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持续抓好系统内以案促改。做好省纪委监委内部监督调研“后半篇文章”,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长治长效。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定期收集外部意见建议或反映的情况问题。加大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为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发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各位代表、同志们,奋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县十三次党代会为鹿邑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也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以不怕苦、能吃苦的牛劲牛力,不用扬鞭自奋蹄,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鹿邑绚丽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