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鹿邑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汲取运用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鹿邑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鹿邑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县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深刻阐述工作实践中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认识新体会,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在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楼阳生同志对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向着“两个确保”扎实迈进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提出明确要求。曲孝丽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回顾了全省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从六个方面安排部署了2022年工作任务。在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上,张建慧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楼阳生书记讲话和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全市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张桂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全市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谋划安排了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上午,县委书记李刚同志对我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谱写加快建设现代化鹿邑新篇章作了安排部署。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发挥“两个作用”、推动“三个创新”、实现“四个突破”,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发挥“两个作用”,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聚焦决策部署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职责定位,开展具体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把“万人助万企”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先后开展明察暗访100多次,走访调研企业22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0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9个。建立完善AB岗、检查报备等制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议2次,对评议落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工作成效全市第一。
——聚焦政治责任落实开展精准监督。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年初,组织马铺镇、任集乡、真源办事处、住建局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信访举报问题突出的10家单位述责述廉,并现场提问、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严格责任追究,问责领导干部1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9人。同时,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紧盯汛情险情及疫情防控等相关措施的落实,共开展监督检查385次,处置问题线索1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6人,通报曝光54人次,通报批评单位6个,精准有效推动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聚焦重点工作开展实施专项监督。围绕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聚焦医保基金、基层财政资金、粮食购销、清欠不良贷款等重点领域和“中梗阻”问题,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专班推进,治理工作保持了强劲、有力态势。其中整治供销系统腐败问题工作专班和医保基金突出问题工作专班,在全市工作评价中均位居前列;全市基层财政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市纪委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专项清理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收回公职人员不良贷款1866万元,完成分解任务的105.18%,综合考评全市第一,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
(二)推动“三个创新”,开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
——着力在监督上创新,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统筹四层力量。聚焦补齐监督短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工作的意见》,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个层面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成立4个执纪监督组,先后开展明察暗访160余次,召开执纪监督组联席会议20余次。“室+组+乡+村”四级联动,协同发力,实现了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增强了监督的精准度、穿透力和震慑力。推进“六区协作”。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协作方便、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25个乡镇纪委划分为6个协作区,按照区内平行联合、区外立体联合的思路,全面构建了力量优化、协作有力、运转顺畅的监督新格局。
——着力在为民上创新,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社情民意工程打通为民办事“连接点”。在全县2418个自然村的明显位置,公示县纪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电话,畅通反映渠道。同时,制定专门台账,专人管理,定期通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共收到民生问题216件次,已办结155件次。开展大调研活动找准为民办事“落脚点”。结合社情民意热线收集的问题线索,实行疑难复杂问题领导班子包案调研、一般性问题各部室主任带件调研等方式,每周调研一次,主动深入群众,了解问题根源,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以群众身边的“衣食住行业教保医”问题为“落脚点”,面对面了解群众所需,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通过现场解决和督促乡镇党委、纪委解决,共为群众办理实事563件次,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探索“三资”提级监督拓宽为民办事“着力点”。在综合社情民意和调研走访的基础上,将村集体“三资”问题典型的8个行政村作为提级监督试点村,建立“三清单一平台”工作机制,澄清公示村集体资产清单,构建完善责任权力正负清单,明确细化监督任务落实表单,建设鹿邑县“三资”监督信息化平台,利用大数据,提高对村“三资”统一规范的监督和管理,共开展督导检查189次,处置问题9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7人,收回集体土地2.6亩、集体资金162万元,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持续开展重点村居整治巩固为民办事“增强点”。坚持分类指导,采取深入整治、重点整治、专项整治和“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巩固村居整治效果。共完成15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摸排问题线索350条,查处党员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司法机关处理24人,打击黑恶势力1个,收缴违纪违法资金61万元,收回村集体资产资金86万元,召开四个群体专题培训会17次,帮助完善各项制度12个,建立健全村“三委”班子5个,为群众办好事90件。
——着力在信访举报上创新,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建立健全信访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持续坚持信访举报“一线工作法”,依规依纪依法妥善处理初信初访,推进重复信访举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线索筛查分析机制,深化信访分析研判,对收到的201件次信访举报,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对破坏正常秩序、恶意寻衅的非访、缠访闹访、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进行严肃处理和打击,先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诬告陷害类问题线索3起。同时,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切实为检举举报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
(三)实现“四个突破”,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
——正风肃纪实现新突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采取集中过一遍、重点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组织处理11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期63起,约谈商务局、信访局班子成员3人。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干部作风”集中整治,严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组织处理73人,推动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不一体推进实现新突破。不敢腐的震慑越来越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常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914件,立案审查3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2人。运用“四种形态”110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30人次;第二种形态371人次;第三种形态57人次;第四种形态43人次。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紧。坚持有案必改、因案制宜,做深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共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76份,推动各级党组织查纠问题248个,排查廉政风险点216个,修订新建制度182个。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严肃查处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的行为,提升制度的刚性约束。不想腐的堤坝越筑越牢。筛选不同领域不同级别典型案例182起,分层次分领域开展以案促改,通过现场观摩、现身说法、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震慑性。加强理想信念、党纪国法、思想道德教育,加大意识形态、廉洁自律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崇廉尚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338次,开展警示教育186场次,警示教育13326人次,57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明问题,治标成果逐步转化为治本成效。
——巡察监督实现新突破。启动十三届巡察。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坚持为民情怀和问题导向,围绕“三个聚焦”,紧盯“政治体检”,对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和县交通运输局4个单位启动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共发现“三个聚焦”方面问题11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移交问题线索21件,实现了十三届巡察“开门红”。上下联动“回头看”。按照“市县联动、一体推进”总体部署,对全县供销系统、医疗保障领域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全县营商环境开展“机动式”巡察,共巡察38个单位,发现“三个聚焦”方面问题9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移交问题线索27件。专项督查促整改。对县供销社等30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涉及巡察反馈问题3634个,已整改到位3318个,整改完成率91.3%。同时,对巡察整改不力的赵村乡、唐集乡、县审计局、县供销社等4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规范化建设实现新突破。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全员培训结合起来,发挥县纪委常委会领学促学作用,全面开展“三标”活动、服务“六增”行动,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勇担当、做标杆、树形象”,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富有吸引力的党建活动、知识讲座、交流研讨、外出培训、青年夜校及知识测试等,推动作风、能力大提升。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实现集中办公的基础上,从领导决策、业务运行、执纪执法、机关管理、队伍建设5个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权的监督约束,严防“灯下黑”。注入新鲜血液,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通过公开招录、人才引进等方式新进24名年轻干部。同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常态化开展绩效考评,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先后提拔重用41人,其中系统内提拔重用18人,推荐到系统外提拔重用23人,系统内交流使用34人,激活干部交流轮岗的“一池活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有的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扛的不牢,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仍有弱项;有的乡镇纪委监督不够有力,具体抓手不多;派驻监督还有短板,尤其是日常监督作用发挥还有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强,不善贯通执纪执法,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自我监管不够严格,内控机制不够健全,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也是我县谱写加快建设现代化鹿邑新篇章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县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促进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为谱写新时代鹿邑人民更加美好生活的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现代化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牢记“国之大者”,聚焦党中央关心和强调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实施精准监督。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督促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聚焦“三新一高”、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用好战略机遇、政策机遇和历史机遇。制定政治监督工作指引,建立监督事项正负清单制度,压实主责部门责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鹿邑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确保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跟进监督。紧盯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围绕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县域经济“成高原”等部署,推动省委各项决策落实落细。紧盯“12345”工作机制延伸的十三个新突破等,推动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县委决策。紧盯促进共同富裕部署,加强对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常态化疫情防控,对疫情防控中行动不果断、措施不严格、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坚决查处,为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提供纪法保障。围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责任落实实施重点监督。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落实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书记谈话制度,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从严问责。专项检查“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对涉及“一把手”重要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廉情通报机制,督促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常态化、精准化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严肃换届纪律风气,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增强“三不”一体推进行动自觉,持续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土地转让、项目审批、规划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国家专项资金等方面腐败问题。巩固人防等领域反腐败成果,深化供销合作社、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加大打击行贿力度,严惩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的行为。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严守纪法规矩,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突出制约监督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积极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公开化,不断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深化“中梗阻”问题治理。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及时查纠各类舆情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习惯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持续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在以案促改工作上求新、求实、求效,分类别、分领域、分部门推进,不断凸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推进清廉鹿邑建设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聚焦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加强清廉建设,着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整合运用全县廉政教育资源,拓展宣传载体,开展廉洁文化示范点建设,强化正面典型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推动文明乡风建设,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行为,倡树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新风尚。
(三)深化作风和腐败问题一体纠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互为表里,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匡正风气、严肃党纪,纠建并举、一体推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惩治、绝不手软,对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有效破解。深入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坚决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深入纠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通过虚列开支项目违规报销费用、转嫁违规吃喝费用等问题。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社保基金、学生营养餐、义务教育“双减”、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楼盘化解处置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在医共体改革、就业创业、优抚补助、减税降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深化重点村居集中整治,持续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治理,推进“三零”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社情民意畅通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深化开展“大调研、办实事、解民忧”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完善群众点题、及时纠治、推动整改工作机制,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推动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锻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作风、争先创优的作风、为民服务的作风、诚信亲清的作风。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在“三个一批”等工作中存在容错纠错情形的,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及时容错免责。严查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四)坚持政治巡察要求,持续深化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着眼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和推进巡察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实现全面规范、系统提升。纵深推进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策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责任,细化政治监督问题清单,精准把握政治巡察的监督重点、监督标准和监督路径,重点检查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换届纪律等情况。提升巡察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对标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工作全面规范、系统提升。有序推进县级巡察向基层延伸,提升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实效。强化整改和成果运用。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整改促进和评估机制,完善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机制。持续推行巡察整改“二四六工作法”,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做实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前,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阶段,必须强化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坚决破除不利于发挥系统优势的壁垒,补齐不利于增强监督效能的短板,填补制度机制的漏项。细化实化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完善乡镇纪委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的工作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改革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优化设置派驻机构,厘清职责权限,整合监督力量,认真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完善派驻机构考核、述职等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问责追责、选拔任用等直接挂钩,促进有效履职。整合乡镇基层监督力量,总结推广加强基层建设、强化基层监督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各项规定,推动决策部署落实、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更加协同。完善“室+组+乡+村”协作机制,推动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构上下联动、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转,充分整合四个执纪监督组和六个协作区,开展交叉监督、巡回监督、专项监督等。规范问题线索移送、重要情况通报、信息查询协作、日常监督配合等工作,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一贯到底。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深化运用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建立常态长效制度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体系。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不断完善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规范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常委会工作规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做到分工不分散、放权不放任、团结不结团、厚爱不溺爱。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运转。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管权管人管事制度,形成按职责分工、按流程运转、按制度办事的良好秩序。加强法治化建设。强化法治意识。依纪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自觉尊纪尊法、学纪学法、用纪用法、守纪守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在贯通执纪执法上形成新机制。强化程序意识。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和办案安全制度,健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规定,规范执纪执法文书使用和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持续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强化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常态化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持续推进“铁案工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加强正规化建设。严格履职用权标准。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认真落实监察官法规定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严守忠诚、严谨工作、严实作风、严格自律。擦亮纪律部队标志。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持续深化系统内以案促改,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决不能做“两面人”、决不能以案谋私、决不能颐指气使、决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树立先进典型标杆。关心爱护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组织评选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营造讲政治、勇担当、做标杆、树形象的浓厚氛围。加强专业化建设。精通专业知识。实施全员培训,重点学习党章、纪委工作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宪法、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规程,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提升专业能力。注重实践锻炼,深化练兵比武和案例教学,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在实战实训中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运用纪法规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着力提高安全工作能力,严格执行办案制度,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审查调查“零事件、零事故”。夯实专业支撑。加强经济、政治、法律、财会和现代科技等知识的学习,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锤炼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素质;推进智慧监督建设,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督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奋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履职、团结奋斗,坚定信心、勇毅笃行,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谱写加快建设现代化鹿邑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