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郑家集乡周楼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潘自峰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3月,潘自峰为周楼村民陈玉田办好建房手续后,在安徽省亳州市十八里镇余集饭店接受陈玉田的宴请。2023年4月,潘自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皮溜镇卫生院院长高树斌等2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高树斌安排报账员王文魁,将3次超标准接待餐费以本单位职工张某工资绩效名义报销,共计1700元。高树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高树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文魁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观堂镇陈方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博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11月30日,观堂镇陈方行政村收到观堂镇财政所拨付的77户厕改资金15400元后,该村仅发放17户厕改资金3400元,下余60户12000元厕改资金没有落实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王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王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3起案例,涉及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吃喝、履职不力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的在手段上玩花样,通过变通,掩盖违规吃喝;有的无视管理规定,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这些顶风违纪行为,浪费国家资财,助长不正之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反映出在党中央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沉迷奢靡享乐,背弃初心使命,触碰纪律红线,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树立公款姓公、公权为民的意识,做到克己奉公、依法用权、以身作则、严格自律。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视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精准把握中秋、国庆节等节日特点,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结合实际找准监督重点,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车私用、违规收送“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