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水县纪委关于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9年9月,商水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査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问题予以通报。
1、白寺镇白庄行政村支部书记白丁已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
白丁已在任白庄行政村负责人期间,2010年与时任村文书白艳征预谋后,利用职务之便,于2011年至2017年将村集体8亩土地以其弟白某某名字上报套取粮食补贴资金6263.12元,其中2580元由白丁已非法占有,余下3683.12元由其弟非法占有。2010年至2018年,白丁已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以其弟白某、白某某为村干部的名义,套取干部工资38484元;2010年7月至2015年12月,白丁已与时任村文书白艳征预谋后,在明知白艳征亲属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白艳征亲属办理低保,致使白艳征其亲属违规领取低保款7415.6元。2019年9月19日,商水县纪委监委给予白丁已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白寺镇白庄行政村支部委员兼村文书白艳征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
2010年7月至2015年12月,白艳征在任白庄行政村村文书期间,与时任支部书记白丁已预谋后,在明知其亲属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骗取低保款7415.6元。2019年9月19日,商水县纪委监委给予白艳征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固墙镇徐屯村支部委员兼村文书许四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金问题。
2017年4月,许四毛任固墙镇徐屯村文书期间,在为村民许某某申请危房改造的过程中,五一期间收受许某某妻子陈某现金500元。2019年8月28日,商水县纪委监委给予许四毛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商水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殷俊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012年以来,殷俊启任商水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逢年过节或人事提拔、职工录用、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多次收受他人高档烟酒和手机等礼品。2016年1月,殷俊启将私人旅游费用2万余元用公款报销。2015年至2018年,殷俊启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马某某、杨某某、王某某等22人财物共计84万元。2019年9月2日,商水县纪委监委给予殷俊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巴村镇政府职工李国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送礼金问题。
2016年,李国华在巴村镇政府工作期间,在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向于庄村两户村民索要好处费共计2700元。2019年9月12日,商水县纪委监委给予李国华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