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内设部门工作职责

2020-11-10 15:25 来源: 商水县纪委监委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纪委监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县监委全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综合业务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县纪委监委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机要文件的处理和运行管理;妥善管理公务印章;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对外联络接洽、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和值班工作;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归档管理有关档案材料;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场办纪委、县管中职中专学校和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县纪委监委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网站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电化教育与影视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有关音像资料的摄制、收集、整理和管理;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调研法规室: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县纪委监委重要文件文稿;汇总、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负责起草、修订贯彻执行党纪法规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制度规定;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以案促改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党纪行为及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监察对象对县监委涉及本人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乡镇场办纪委报送的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向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向县纪委监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及处理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根据受理范围权限进行备案或转交相关部门;对审理工作完成后,涉及的其他党员、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经批准后及时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监督管理调查措施的使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上级纪委监委;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纪委监委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促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相关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的使用、管理及保障;承担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对外交流合作事宜及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负责县管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核;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内监督及问责等工作,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移送的重大事故、事故中涉及监督对象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公职人员对县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县监委给予的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根据职责权限和有关要求,制定我县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等办法或细则,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科级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的情况,实施问责;综合分析所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承办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针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第四至第十审查调查室: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核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针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上级监委交办的不属于本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第四审查调查室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具体承办县管干部及其他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工作;承担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等;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含委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中人事关系在县纪委的人员、乡镇场办纪委、县管中职中专学校和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县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领导机关纪委、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的工作,承担县纪委监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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