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用好“指挥棒”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近日,遂平县纪委监委通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考核“指挥棒”检验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成效,已成为县纪委监委一项“规定动作”。
该县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求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县纪委代表县委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倒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考核中,县纪委监委坚决叫停“痕迹主义”、“形式主义”,将评分指标从原来的10项31个评分点精简到8项25个评分点,重点聚焦党委(党组)在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等方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将指标评分与日常实绩结合起来考量,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持续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我们要通过考核,及时纠治个别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压得不实、抓得不紧等问题,对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单位,不仅要进行约谈,还要取消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遂平县纪委监委 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