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严把党风廉政审核关 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经核查,该同志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依规提出不宜使用的意见。”近日,遂平县纪委监委在对某单位拟晋升职级干部进行廉政审查时,如实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今年以来,遂平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紧扣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以严标准、硬举措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全力筑牢选人用人廉洁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归口受理、多室联审、层层把关、统一回复”工作机制,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统筹,信访、审理、党风政风等部门协同联动 。收到征求意见函后,严格围绕“是否有信访举报、是否在办违纪问题、是否受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处于处分影响期”四类情形,逐人逐项核查过筛,确保核查无遗漏、情况无隐瞒 。
为从源头把好廉洁关口,该县纪委监委依托日常监督、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成果,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精准收录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处分执行等信息,为干部廉洁状况精准“画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综合研判核查情况,区分不同情形出具“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明确意见,坚决杜绝模糊表述、含糊结论 。
同时,建立廉政意见回复专项台账,统一归档、全程留痕,实现可追溯、可倒查 。对因把关不严、核查不实、弄虚作假导致回复失真、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纪律维护党风廉政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遂平县纪委监委 王新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