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西平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释放从严执纪信号

发布时间:2020-06-12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西平县纪委监委坚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职能,细化实化监督内容和措施,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做到位,使监督真正“长牙”“带电”。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从严、常在、常态,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习惯。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有力提升了查办案件质量。严格落实每月15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制度和党员、工作人员信息核实首问负责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密切配合,快速处置,及时给予党纪政务处理。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61件,初核109件,立案32件,党纪政务处分41人。

  同时,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注重充分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干部在错误的轨道上越走越远。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好每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和策略的综合效果。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6人,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2.9%;第二种形态13人次,占12.4%;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7.6%;第四种形态18人次,占17.1%。(西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