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专项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 促公职人员廉洁从政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西平县纪委监委通过下发通知的方式,要求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及其亲属违反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纪法规定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进行专项清理。
围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紧盯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干部等公职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重点对象,聚焦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参与他人企业经营获利、干部配偶或子女经商办企业在其管辖的地区、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低价获得资源、参与企业运作等重点环节,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本单位及所属机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个人承诺书,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统计表》《公职人员挂证兼职排查情况统计表》,着力发现干部配偶或子女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县纪委监委通过网络、西平县纪委监委网站、“清风西平”微信公众号等多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详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内容和要求;同时,公布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自查自纠阶段中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整改的,可减轻或不追究相关责任,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欺骗组织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红顶中介”、挂证兼职问题多发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下步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并对治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公示公告等相关制度,受理相关检举控告,让党员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对组织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如实申报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西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