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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细化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9-02-23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为做好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确山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内容、程序、方法、考核结果评定运用及有关要求等加以细化。

  考核内容详实全面客观。考核内容力求落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政治任务,以严格检查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主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3个方面设置检查考核项目,涵盖了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等方面具体的考核内容。

  日常考核权重计分加大。通知明确考核评分标准为100分,分别按日常考核占50%、指标测评占30%、民主测评占20%权重计分。往年考核按日常考核占20%、指标测评占40%、民主测评占40%权重计分。日常考核权重计分较往年明显加大,避免了民主测评比分偏重流于形式,出现考核结果不平衡的情况,切实做到考核更加简明、规范、易操作。

  突出检查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全县一定范围内通报。对镇、街道综合考核排名前3名、县直单位前10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对镇、街道排名最后1位、县直单位排名后2位的,责成其党组织向县委写出检查剖析报告,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确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