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1至6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9人次
今年以来,驿城区纪委监委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执纪监督问责全过程,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实起来、严起来,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2019年1-6月,驿城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9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31.5%。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289人次,占总人数的69%,较去年同期增长175.2%;运用第二种形态党纪政务轻处分101人次,占总人数的24.1%,较去年同期增长74.1%;运用第三种形态党纪政务重处分21人次,占总人数的5%,较去年同期增长61.5%;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8人次,占总人数的1.9%,较去年同期增长60%。前两种形态占比93.1%,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驿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