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严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
“有的公职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未按规定停发工资待遇、计发生活费;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后一个月就违规晋升工资......”近日,平舆县召开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并对全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杜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现象的发生,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平舆县下发《平舆县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采取调阅案卷、查阅文件资料、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案件处分决定落实逐一会诊把脉。
此次专项检查“聚焦”十二项内容: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情况;涉案财物收缴、没收或者责令退赔情况;受处分后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办理工资待遇等情况;处分影响期内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情况;同时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人员职务调整、工作安排、任用晋升等情况;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情况;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停发工资待遇、计发生活费情况;受刑事处罚后给予纪律处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取消(降低)工资待遇,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处理情况;退休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受刑事处罚入员退休费待遇、养老保险等处理情况;受处分后撤销有关荣誉称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等情况;纠正因违纪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的情况;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其他情况。
“在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诸如处分决定宣布、送达不及时,尤其对农村基层党员党纪处分宣布不规范,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的办理不及时,处分材料未及时归档或归档不规范,受处分党员后期回访不到位等在执行过程中常常被遗漏。接下来我们将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移送司法和处分回访等关键环节严格工作程序,全程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从制度上堵塞纪律处分‘打白条’‘打折扣’的漏洞。”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胡计芬说道。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逐案逐人核查党纪政务(政纪)处分落实情况,强化跟踪督办,确保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纪政务处分、降低及取消工资待遇坚决执行到位。同时将结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情况,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了解和疏导思想情绪,教育受处分人员在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纪守法的同时,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干事创业。”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平舆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