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大力推进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工作
11月8日至11日,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公安信访突出问题进入关键阶段,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驻在单位压实主体责任,抓实抓细信访维稳工作,全力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确保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
明确目标抓推进。交办案件11月底前化解95%以上,被上级挂牌整治的单位成功摘牌;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交办重点案件当事人、重点人员实现零进京、零非访;教育整顿期间中央第九督导组交办案件,纳入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任务范围,11月中旬前办结率达到90%以上。
压实责任再发力。压实“五个责任”,一是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县区(分)局领导,不仅包分管警种和联系点督导,更要亲自承包疑难案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二是警种部门主体化解责任。警种部门履行好系统化解系统治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承包解决疑难案件,确保本警种的信访积案得到化解。三是法制部门评查补正纠错责任。法制部门对本级管辖的信访事项,要逐案开展法制评查,并出具法制评查报告,通过评查评析,要提出执法过错、瑕疵和纠错补正的书面意见,切实发挥好“反光镜”作用。四是纪检督察倒查问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查清原执法案件是否存在错误或瑕疵、信访当事人诉求是否合法合理、原信访化解工作是否到位。对因不担当、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严格、作风不扎实和严重失职渎职,导致重点敏感时期发生重大涉访维稳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五是信访部门协调推进责任。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及时研究、推动解决方向性、引领性、全局性的政策问题,有效发挥相关部门警种的职能作用,强化督导指导工作力度,形成化解合力。
抓牢重点求突破。化解率暂未达到要求和积案存量较多的单位,要深入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专题研究,深刻剖析原因,多从主观方面找差距,认清工作形势,找准短板弱项,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举措,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迅速扭转被动局面。
源头治理控增量。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在受立案、破案、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心理安抚、思想疏导、法治宣传、政策解释等工作,严防因工作不当激化矛盾。特别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压实首接首办责任,点对点跟踪问效,提升信访案件“一次性化解率”,避免形成新的积案。(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